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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儿奇怪道:“可是,这是最流行的啊。”
霍长乐扶额,认为很有必要给她们普及一下流行观:“流行的不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你们觉得我平时好看呢?还是这样好看呢?”
楚楚脱口而出:“自然是平时。”
“那就对了,化了妆后居然还比不上素面朝天时,这就证明了妆容没有起到修饰作用啊。”霍长乐笑道,心里补充道:再说,一者,现在也没大必要在寿宴上出风头的,毕竟她准备要随霍瑜离开,而是否能在这个家站稳脚跟这个问题,已经不在她考虑范围内了,只不过既然一开始答应了出席寿宴,便不好拒绝了。再者,她是一个很懒的人,前世也是素面朝天惯了,不喜欢在脸上涂涂抹抹。
好不容易让她们把那可怕的妆容卸了,霍长乐舒了一口气,才感觉舒服了一点。在她的坚持之下,楚楚和冰儿只给她点了红唇,画了眉,其余的并未再多加修饰。
入夜。
相比起前厅的热闹非凡,霍长乐的院子反而很静。霍长乐坐在雕花木窗前,出神地看着远处。远处走廊两边的悬梁上挂着一串一串红灯笼,红得热烈,红得妖艳。入夜后天气很冷,空气中带着一种冰冷而潮湿的感觉。天空漆黑如幕,漫天的星光就像是神撒上的晶亮钻石,璀璨迷人,让人有了一种身处浩瀚的银河系的感觉。其实,人要了解自己的渺小,并不一定要建造多么宏伟壮观的文明,只需要站在天空下面,仰望着那亘古存在的漫天星辰,就能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力了。
每看一眼,都似乎在提醒她,她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她了。这种奇妙的倒错感,她现在还未完全适应过来,但随遇而安的性格,让她的内心变得格外宁静而不彷徨。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霍萱的声音。
“三姐三姐!”盛装打扮的霍萱踏进门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头如瀑的青丝,乌黑亮丽,直直垂落在背部,只在上端用一根木簪绾起了一个简单的髻。
霍长乐听见脚步声,转头惊讶道:“小萱?”
霍萱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霍长乐被盯得有点发毛,心中暗道:难道说这样穿很奇怪?不对啊,她明明是按照正常的审美标准给自己打扮的,把发髻简化了,把衣裳过于累赘的部分去掉,到最后站在镜子面前,也着实让她感叹一句“人靠衣装”。她一早就知道这具身体与霍瑜有六七分相似,霍瑜长得十分好看,这位娘子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不过打扮起来,竟然又是一种不一样的好看。不过,这也只是她的审美。难道说东晋的人眼中的正常打扮……是今日早晨楚楚和冰儿给她画的那个美人痣的妆容吗?
思及此,霍长乐囧囧地没话找话说:“我自己设计的……这样是不是很奇怪?”
“才不是!”霍萱大力地摇了几下头,脸迅速变红了,脱口而出:“三姐,你真的好美!”
霍长乐失笑,心里却也微微一定:看来不是自己的问题。霍长乐伸手轻轻一点霍萱额头,有点好笑地说:“再摇下去发髻就散了。”
霍萱嘻嘻一笑,转了转眼珠,轻快道:“瑜哥哥说他一早就得随着爹爹去接待宾客,所以让我来看看你。这么一想,我真是来对了呢。”
“来对了?怎么说?”霍长乐扬眉。
“三姐,我学过一句话叫近朱者赤。”霍萱一本正经答道。
霍长乐轻笑,侧着身子斜睨了她一眼,摇了摇头无奈道:“应该说你来得及时,若再晚一步,我便已经出门了。”
两人步出房间,皓雪在身后锁好了门。
还未走近寿宴的厅堂,便已经听到了内里传出的热闹声。霍长乐闭上眼睛,觉得一瞬间似乎回到了现代的饭店酒家,一样的热闹非凡。
她和霍萱通过正门步入大厅,便发现大厅中间有一张红毯,而红毯尽头有一块高出来的地,上面摆着主人席,走道两旁各摆四十五席,凑成九十。而霍家现任的主人,霍长乐的“爹”,霍郯便正站在上面,与几名官员祝酒。
霍萱今晚打扮得如同仙童一样可爱,自然也吸引了不少目光。可是,人们的目光很快便落在了霍长乐身上。
同时,霍长乐也慢慢把目光转向客人,心中不禁冒出一句话:美男荟萃。
她知道,在中国古代,“魏晋风度”不可谓不赫赫有名。从审美观上说,魏晋以男子阴柔为美,所以魏晋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很有名的美男辈出的时代,像傅粉何郎的何晏,貌柔心壮的兰陵王高长恭,风流侧帽的独孤信,更有面如冠玉的潘郎潘安……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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