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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don的事最多拖住Max一个月,这期间我一定要想出办法来,至少不能让爱因斯坦太小瞧——这次就是因为他认为我没有努力配合他玩“游戏”而“惩罚”我跟Max分开的。如果我一个月内还是不能拌回一局,下次又该用什么名义支走Max呢?
在这以前,我已经打算认输了,想着再过两个月就跟Max去温哥华,Juliet也好,Teresa也好,就交给警察去解决好了,可是现在看来,这个下作无耻的神经病已经把主意打到了我家Max的头上了,我还真的不能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不然谁知道他会不会跟去温哥华呀?总有这么大块的阴影悬在我们上空,我怎么能安心跟Max卿卿我我?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Max离开三天了,怎么爱因斯坦还没有电话来的?按说他又胜了一局应该出下一道题才对啊?电话又响了,我看了看来点号码,是Max。这位大哥现在是人在London心在家,一天固定两个电话:“Heaven,我不在家,你别惹事!”
“我没有惹事!”
“我知道,你没有惹事,都是事来惹你,对不对?”
“……”大老远的来电话说这个,Max真够烦人的。
“怎么不说话?生气了?好了,我也知道很多时候不是你的错,可是你这个人生来好象就有惹事的本事,就算你不去惹麻烦,麻烦也会自动来找你。尤其是现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过两个月,我们去了温哥华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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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这张乌鸦嘴!还真给他说着了。我看着从四下里围上来的几个打手样的大汉,冲着Go To苦笑了一下,这又是哪一伙儿的呢?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是Go To的生日,Kevin,李响,Eric和我给他庆生,因为我还没到十九岁,所以不能公开喝酒,Go To怕我不高兴,就在吃过饭,Kevin他们几个回去后,带了瓶含糖量比较高的葡萄酒跟我两个人到山上去喝(Go To的生日,我放自己一天假,暂时不考虑骷髅啊,变态啊什么的。)
恩,这酒还不错,甜甜的。我们俩正你一口我一口喝得开心,突然有七八个黑衣人把我们俩围了起来。这是些什么人啊?爱因斯坦的帮凶?不会吧,什么时候开始变态也开始团伙作案了?可又不象是警察。但是除了喝酒,我们也没做什么别的事情啊?这个,我知道我还没到法定可以喝酒的年龄啦,可是也不用这么兴师动众吧?要不就是他们找错人了,本来吗,这么黑的天,几位黑大哥们还都带着墨镜,能看清楚才怪!
10
“你们要干什么?”Go To把我挡在怀里问。
“少爷请你们去一下。”为首的黑衣人毕恭毕敬地对Go To说,是日本人,说的英语里有很浓的日本腔。
少爷?好奇怪的称呼。
“这事跟他没关系,我跟你们走,你们放他回去吧。”
“对不起,少爷的话,让把您二位都请到。”黑衣男仍旧半弯着腰,语气有礼而坚决。
他们认识Go To!还好象有什么恩怨的样子。我向四周看了看,除了这些黑衣人,连只蛤蟆都没有,看来是没有什么希望逃脱了,只好跟着他们坐上了贼车。
车子是很少见的豪华加长轿车,车玻璃上挂着黑沙,完全看不到路,不知他们要把我们带到什么地方去。一路上Go To只是把我搂在怀里,什么话也不说。他很紧张,身体僵僵的,手心都是冷汗。
车子开了大概20分钟,在一座三层小楼前停了下来,哇!真嚣张!居然把人绑架到豪华住宅区来。我跟Go To被带进一楼的大厅,两个黑衣人被留下来看守我们,其余的人都退下了。我四处打量着这个房间,不是很象一般人家的客厅,到有些象办公室。房间正中是一张大会议桌,十把椅子,我跟Go To被拆开来放在会议桌两侧,好象正在谈判的两个对手。
我悄声问Go To:“你认识他们?”
“恩。”Go To应了一声,“别怕,我不会让他们伤害你的。”
不知是不是因为酒精麻痹了大脑,我一点都不觉得怕。加拿大毕竟是法制国家,黑大哥们能把我们怎么样?我们又不是街头的流浪狗,随便谁都可以踢两脚。看这所大房子,主人至少也是中产阶级,恩,就这么决定了,一出去我就起诉他绑架,讹他个几十万的。
我正在算该问他们要多少钱做精神赔偿费才好,门一开,又进来了三个黑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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