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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抽出他们的肝脏,让他们痛不欲生,猝然而亡。
这是何等残忍的杀人手段,却是焦鸦最为得意的杀人方式。
最近江湖风头最劲、最为神秘的杀手组织“亡冥”,头等的杀手焦鸦,两只利爪般的魔手已经不知道抓破了多少高手的肝脏。这种血腥的感觉,最为直接地刺激焦鸦的神经,令其更加残暴,而更让人无法抵抗。
盛荣的额头早模糊到黏稠,冷汗和头上的伤口流淌的血液混搅成难闻的味道,浸湿他的双眼,世界变成更为狂躁的红色。
他的手,早已经握不住刀了,那把杀人如麻的快刀。
“快!快!杀了他!替我杀了他!”盛荣声嘶力竭地喊向最后一个刀客。
那个刀客却早不知道身在何处,如此关键的时候,他居然弃刀逃跑,禽兽!
一直笑的焦鸦停住笑意,扫视一遍四周。转而又将目光停在盛荣身上,还是那样轻蔑的笑。
妈的,老子就是死也绝不让人看不起!
拼了!
颤抖的手勉强握紧刀,所有的余力转为最后的劲道,刀锋再次化做凌厉的幻影,盛荣身边幻出一片刀影。
瞧瞧,这便是老子天下无敌的拓鳞刀!
一片刀光下,盛荣看不到焦鸦的表情。
他当然这辈子都不想看到那种恶心到死的讥笑。
所以他再也看不到了。
拓鳞刀自盛荣手中抛出,抛至高空,砍落一段树梢,又斜晃着下降,稳稳插入地面。
树梢的露珠再次滴落,滴落到错愕永远的盛荣的脸,一片血污。
刀光中,焦鸦的利爪还是轻易插入了盛荣的胸,现在又强力拔出,让其流尽最后的血水。
闻着那股血腥的味道,焦鸦变得更加亢奋。这次杀得真的很爽!任务完成得也极其圆满。
那么,该走了?
焦鸦消瘦的身影停在了前方一棵高大的老树前。
隐约的风声,夹着寒意。
一滴露珠,孕育自天地交集的清新,缓缓滴落下来。
吧嗒,滴在焦鸦的脚上,干枯的脚。焦鸦从不穿鞋。
什么事也没发生,焦鸦转身似乎要离去。
风,还是风,轻轻地飘过。
老树并未有明显的变化,隐约的只觉老枝抖动了些微,些微到根本无法察觉。
焦鸦再次笑了,笑得更为得意。
甚至在这个笑完全凝固之前,他的身子再次以难以想象的速度转到老树面前,双爪齐出,一下子伸入树干,像刚才抓那些人的心肝一样,拼命旋转。
老树的缝隙居然流出了殷红的液体,一样的腥臭。
最后一个刀客也搞定了。
焦鸦这才有了些许的懈怠,任务这才圆满地完成。
“还没人能从我的眼皮底下逃走,你算厉害的了。”他像是自言自语,脸上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自得。
这样的手段,才能让自己在杀手排行榜上居高不下。
这次的赏金好像超过五万两,够一段时间挥霍的了。
焦鸦习惯性地搓手,搓去残留的液体。偶尔还用嘴舐。
滴答。
还是露珠。
该死的天气。
等等。
露珠?既然已经死了,为什么?为什么还会有露珠?
焦鸦突然感到从未有过的恐慌,整个身体自脚底传入冰凉的气息,甚至绵延到自己的双爪。那爪可是杀尽天下高手的武器!
焦鸦的心跳似乎停了。
那种感觉,那种感觉,太过强烈,也太——熟悉了。
每次杀人的时候,猎物看着自己的眼神,不就是那种感觉吗?
不!
风!
只是风。
焦鸦还是忍不住抬头了。
抬头的瞬间,他只看到无数的星星,亮闪闪照得人目眩。
要人命的星星。
二。
八月十五,中秋节。
月圆人团圆,家家张罗喜庆的夜晚。
黄昏的霞光柔美,淡然。风却有点寒,毕竟入秋了。
今年格外冷。
小亢的身上依旧还穿着单薄的白衫,灰旧的颜色证明至少有数十日没有换洗了。可这白衫的布料却是最精致的丝绸,价值不菲。
同样的,小亢的鞋、头巾都是城内最为名贵的布料,却同样脏乱不堪,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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