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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施的唇边露出一抹苦笑,他感到很累,两天两夜不眠不休,费心费力的一直在追查劫匪,都不会让他累,相反的,他还很有精神,他有一种遇到猎物的刺激感,可是,程恩的一句话,程恩的反应,都让他心身具疲,程恩为什么不看重他?程欢到底那好,能让程恩看的比什么都重?他呢?他在程恩身边七年,本可以离开他到国外发展,发展的还会比现在更快,可是就为了程恩,他已经放弃了很多,为了他,他被几个兄弟相互牵制,这些,程恩不是都知道吗?那他怎么还是不在乎他,是不是需要离开一点时间,程恩才会知道他自己的心呢?好吧,如果他们之间的关系没有改善,那么,等这件事完结之后,他就到国外去,很早就想在国外开一家分公司了,他就去国外开分公司吧。
“你也不要太担心了,相信塞德斯,他的能力不是我们能想象的,我听说,他曾经接过保护某国元首的行动,很漂亮完成任务,程欢小鬼不会有事的。办法我和塞德斯都已经商量好了,你就乖乖的坐着等消息就好了,我相信,很快他得手下就会有程欢的消息了。”
孟施试着让自己的情绪没有太大的波动,他要是在和程恩吵起来,程恩一定会受不了,弟弟下落不明,恋人再和他吵,他的公司还岌岌可危,所有不好的事情都让他干上了,这个时候,就算自己心里再苦,也不能让程恩在痛苦了。
“你陪陪我,施。我只想对你说,程欢在我心里比什么都重要,为了他我可以失去一切,公司是你我战胜的武器,也不能丢弃,你是我的恋人,我们在一起好多年了,你对我好,我都知道,最后才是我自己,我不重要,只要你们好了,我就好了啊。”
程恩在一次的阐述,只是让孟施心更痛,还是比不上程欢公司,就连他都把自己放到最后,他要是再追问为什么不把他放在第一位,是不是有些不饶人,算了,七年都过去了,他的地位不是一直都没有增长吗?就这样吧,只要程恩认为无愧于心就行了。
他知道程恩的心里,程欢是他养父母唯一的孩子,是他的养母临终托孤,他这个人责任心又重,才会看重程欢,只有有了公司,程欢的大学才能保证,他才能利用这个公司战胜他家那三个如狼似虎的兄弟,只有这些都保证了,他才在乎他这个恋人,自己反倒是最不重要的人了。
虽然他很不甘心,可是他不能在这个时候逼迫程恩,让他把他心里的位置换一换,他等着程恩彻底明白他有多重要那天。
“我知道,我只是去外边看看进程,公司这两天人心有些乱,我要去稳定军心。”
孟施还是松开程恩的手,开门出去了。程恩知道到他伤了一个很爱他的人,可是,孟施不知道吗?他很重要,就算是失掉他的性命去就孟施,他也心甘情愿啊。
该死的,孟浩坐在一个大树底下喘息,这片森林好像是没有尽头,他已经找了好久,连一条像样的路都没有,好在他在临出发之前,仔细研究了这片森林,知道在左边有一片不小的空地,哪里还有一个小屋,是当初这片森林的护工住的地方,已经荒废很长时间了,在小屋的附近还有一条河,这就很符合人居住的条件。修他们没有出去,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建造一个住处,他们只会住在那,他只要按这地图寻找,就会找到他们。
只是,做惯了车,只要是出门就是开车,让他走这些崎岖不平,不知道从那就伸出一条树藤,绊住他的道路,真是很难。该死的野草,该死的树丛,所有的一切都该死,最该死的就是那四个人,要是他们乖乖的听从命令,就不会有现在这里一串的事情,现在也可以补救,只要他先一步找到修,他拿到珠宝宰杀了修,再把一个人的尸体抛到山涧下边,造成一个内讧,因分赃不均,一个人射杀三个人,那个人带着珠宝外逃的现象,他计划的事情就又回到轨迹上来了。
那个女人,哼,一枪杀了吧,不知道那四个人有没有对她做出什么,都是年轻力壮的男人,一个还算是娇滴滴的女人,嘿嘿,被糟蹋也是很正常的,或者,她一直的哭闹不休,被提前杀掉,也很正常。
可惜了那个女人啊,他才不会在乎,他对孟施还是说得过去的,没有动他的恋人,没有动他恋人的弟弟,这个女人不再范围之内,被杀,被奸,都不管他的事啊。
他也知道不会很容易,所以,他带着武器进来的,腰间别着的可不是玩具,就算是和他们火拼,他也要让这些人封口,他不能被这几个人出卖。要是被父亲知道,父亲会狠狠的训斥,做的要很干净才行。
前边的草丛一阵摇晃,孟浩机警的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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