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第3/4 页)
前,他从没想过,一身红衣,竟也能在一个男人身上穿出如此清朗的意味。遇见王怜花之前,他从没想过,这世上,将还能有这么一个集天地灵秀于一体的妙人。
多年后再回想,一切只能归咎于天意。
少年意气,见不得官场污秽,偏偏就挑了那一天,学那古人挂印封箱,却又想不出要如何回家解释这番推官辞印,只能先寻些山水风光处游历一番,以遣胸怀。世间之大,又偏偏去了洛阳的牡丹花市。
王怜花就站在花市旁的聚横阁外。
于是,他便在洛阳落脚。谁知这一落脚,竟是一番天差地别。
不是不知道自己的探花之名次次被用来阻挡不速之客,可心中却有说不出的乐意,好歹那个纷乱腐败的地方,还留给了他这么一个留在他身边的理由。
“蠢,”听了他辞官的所为,少年一身绯色,嚣张的叫人移不开眼,“印可挂,封箱做什么?金银之物,犹如利器,可杀人可救人,在你手里尚可以救济贫民,这一来,岂不是平白拱手送人一场意外之财?”
一番言论,听得他目瞪口呆,随即又不禁失笑。
明明是可惜那笔不义之财,还可以说的如此言之凿凿,光明磊落。明明傲气逼人,偏偏还要市侩的去可惜这几个钱。
只是莫名的,他也有些可惜起来:“倒不如留作聚横阁,也算我入股一份,也做做腰缠万贯的富翁。”
“哈哈哈,”少年抚掌大笑,嘴角的一缕戏谑更显神采飞扬,“堂堂探花郎,竟也要作满身铜臭的商贾之人么?”
铜臭?如此风流脱俗之人怎么会有铜臭?
“辞官的时候走得潇洒,现在才想到,我现在没了官饷,怕是明日就要饿肚子了。”
“无妨无妨,若哪天你李兄穷途末路了,来寻我便是,总不会关门放狗,把你赶出去的。”
少年一句戏语,只有他自己知道,少时在林诗音眼里看到的闪闪光芒,此刻定是也在自己的眼睛里。因为看出去,那一身绯红,亮的耀眼。
只可惜,之后十数年间,他遇险无数,几番生路断绝,最终,还是没能兑现这句话。
就像那管精致的白玉箫,始终带在身上,却再也没吹过,唯恐吹出来的,不是箫声,而是那日他在桃树下无奈的笑语——罢罢罢,总说不过你探花郎。
却不知,再能言善辩,又怎及他心思细敏剔透。才与他共吹一曲,连萧都不要了么?
不动声色间,叫人知难而退。
林诗音的出现,可以说是意料之中,算一算,他辞官的消息差不多也确实该传到家里了。可那人,却是他绝没有预料到的。
自沈浪出现起,自始至终,他都未细细瞧上一眼,但整个人却立刻不一样了,仿若翩飞的桃花花瓣,毫不避讳的疏离尽褪。
只觉得他的心总是悬在半空中,不会轻易为人所动。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竟能让他情愿磨去一身的棱角?
沈浪之名不是没听过,任意满口,侠名满天的人,和那些官场中沽名钓誉之徒又有何分别?可信么?心里突然燃起一阵卑劣的期许,最好他也是那假仁假义的伪君子,就此一走了之。飞刀出手的一刹那,几乎脱手划破他的咽喉。
于是,不如不见。
他一生之中,做过无数决定,极少有反悔的时候。可这一次,从踏出聚横阁的一刻起,他就后悔了。睁眼闭眼,都是临花靠竹的绯色身影,如何不见?见了,又能如何?
见还是不见,还没想明白,他已经披着夜色,站在竹林深处。
“告诉金无望,好好看着白飞飞,别叫沈家绝了后。”熟悉的声音,连语气中的那一丝跳脱都如此生动,仿佛还能想象到他脸上似笑非笑的戏谑冷冽之色。
“公子派石明一路相随,莫非是不信我等?”陌生的声音,语气中颇有不服之气。
“不错。”这个人,有时候说出的话弯弯绕绕,有时候,却直率爽快的要将人气死,“你也可以干脆就让石明一个人去,也省得大老远的跑去大漠,吃力不讨好。”
“属下必将公子的话带到。”连李寻欢听了都不住摇头,王怜花的属下却好像早已料到会得此回答,竟直接领命而去,身形轻捷如灵猫。
“有大门不走,偏偏要翻墙,李兄何以放着探花郎不做,偏偏去学那采花盗的做派?”
不知何时,王怜花已走到李寻欢面前。嘴角轻抿,口舌刻薄,只有眼里的笑意,说明他见到李寻欢其实还是十分开心的。
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