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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当初,自己刚认识颜立繁的时候,她吃惊的发现,他们两个用的居然是同一个型号同一种颜色的手机,交往后,她更是发现,自己和颜立繁的品味惊人的相似,总是能在不商量的情况下买到同款的东西,这也许是一种缘分。
只不过到后来毕业的时候,颜立繁的手机已经换了三四个,而她还是那一部,就在周围的同学都换上智能机以后,她依然用的是按键的手机,按她的话说,反正还能用,为什么要换呢?也许,她从来都是一个恋旧的人吧。
她和颜立繁分手时,便换了手机,这跟很多女生失恋后剪头发是一个道理,是一种向过去告别的仪式。秦了本来是想要把手机扔掉的,但是在最后一刻她改变了主意。颜立繁没有给她留下什么东西,除了满满当当的回忆和这一手机的短消息。
从前的手机内存普遍不大,比如秦了的诺基亚,存二百多条短信就会爆满,所以,每当到了需要清理短信的时候,秦了就会特别的纠结。她会先把其他人发给自己的短信全部删除,只留下颜立繁的,可惜这样空间还是不够。于是,她便再把颜立繁的所有短信筛选一遍删除,她总是难以抉择,抱怨为什么手机的内存如此之小,等到她的手机内存真的大起来的时候,却再也没有那么多的短信了。
这些短信她除了在删除的时候,其余的时间都不会看,因为会很害羞,但依然会悉心收藏。她总是会在心中默背颜立繁给自己发的每一条短信,比四级英文单词背的还熟。
这些年来,秦了一直带着这个手机,虽然不曾打开过,但是偶尔却会给它充充电,她是一个念旧的人,过去的东西,即使不用,也会留在身边。这让袁浅十分不解,尤其是在搬家的时候,这些没用的东西只会碍事,于是,袁浅便送给了秦了一本书《不忘将来,不念过去》,秦了看过后连连说好,但是那些东西依旧没有扔掉,而是搬到了自己妈妈家里。
这只手机她一直带在身边,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原因。她把手机从家中的角落里翻了出来,上面已经积上了灰尘,她伸出手擦了擦,灰尘飘了起来,在阳光的照射下,她似乎能够看见它们,她轻轻地用手扇了扇,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将自己的电话卡放进诺基亚里面,按下了开机键。
触屏机用的久了,按键就不太顺手了,秦了有好几次十分自然的把手放在屏幕上,然后她才意识到,自己此时用的并不是智能机。
人类的智慧真是无穷无尽啊,科学的发展真是日新月异啊。
秦了的手在键盘上按了按,虽然不太顺手,但好歹还是能用的,她并没有自虐的去翻看从前的印记,而是艰难的按下了一串数字,既然颜立繁已经决定放弃了,那就让这一切过去吧。
结婚,不过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和谁,有什么区别吗?
下午,秦了徘徊在本市各大周大福专卖店之中,她问了丁宁买戒指的地方,打算再去买一个一模一样的。
她一个人走在川流不息的街道上,看着神色匆匆的人们,一个又一个走过自己的身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他们匆匆走过,不曾停留。
她的归宿在哪里呢?
秦了对什么珠宝首饰没什么研究,顶多能够看出材料来,丁宁送她的戒指是铂金的,上面镶着一颗钻石,她觉得价值不菲,至少戒指在各大珠宝店里都找不到这点,就证明它很珍贵。
珍贵的连高仿的都没有。
秦了一直都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知道自己不是什么有天赋的孩子,所以她就做最努力的。如果有人评价,她希望别人说她是一个努力的人。
她转了大半天,终于在一家周大福里找到了自己想要找的戒指,原来,这一款戒指是这家店的纪念款,只在这一家销售。
秦了盯着戒指前的价签,犹豫起来。
三万九千九百九十九……
稍微有点贵啊。
秦了工作了五年,只可惜没什么积蓄,她工作虽然稳定,但是工资却不高,赚的都是死钱儿,有固定数目的,除去房租和吃饭,还有孝敬妈妈的,便所剩无几,她又偏偏是个女人,衣服和化妆品的钱自然不能少,按她的话说,一个长发女生,连洗发水用的都比男人废。
她站在柜台前,陷入了天人交战之中。
按理来说,戒指是颜立繁给扔到游泳池里面去的,那就应该让他来陪给自己啊。自己好歹也是法学院的学生,虽然学业不精,但多少还是有些自我保护的意识嘛。
可是,既然颜立繁已经说了不想再和自己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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