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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没有准备告别礼物回赠给宫卿阁下,东方实际上并不远,未来如果有需要的可以派人到东方去寻我,相信对于宫卿阁下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非常好,你们东方人的丝绸是非常难得的货物,说不定明年我会派遣商队去与你交易。”巴哈米尔对老罗收下礼物感觉非常高兴,这样强大的家伙绝不会被路上的突厥人难住,看来自己将来在东方可以有一个交易伙伴了,说一个盟友还尚早,但是对付突厥人无论做什么样的准备都不会有错。
面对巴哈米尔的话语,老罗自然无不认可,回到东方,虽然不知道绥德那片土地是什么样子,但是自己总不会沉寂于众人,等到站稳脚跟,自然要保持与这方土地甚至更远的拜占庭帝国之间的联系,他可不是宋王朝那种只知道看着眼前的腐儒。
届时是在自己熟悉的土地,最关键的是有了充足的人力补充,就可以安心静下来发展了,当然一切的前提是顺利回到那片心中惦记已久的热土。
这个话语眼下说出来还是为时尚早,告别巴哈米尔,老罗拉着程守如在城中兜了一圈,看街巷没有了往昔的热闹,颇有感慨,倒是发现有裴卫两家的杂役在倚门张望。自从当日联合工坊有人纵火,老罗倒是很久没有关注这片地方了,“老程,这裴卫两家如今怎样了?”
“他们?哼,还能怎样!那日纵火的贼子肯定与他们脱不开干系,如果不是李家老祖顾念旧情要求网开一面,早就提拿了卫家白脸那厮,说不准就能翻出好多陈年旧案!”程守如话语透着很多不耐,他这个守城的将军原本还兼管治安,自然知道很多隐秘的事情。
“算了,到如今这样,也算是分道扬镳,无所谓谁怎样了。”老罗对过去的事情毫不关心,也没那个心思打抱不平,如果对方就这样偃旗息鼓也是不错的结果,当然如果对方暗地里还想计划什么,比如勾连突厥人在路上袭击——这简直是必然的,他将会让对方了解自己的拳头有多么坚硬。
“也是,不过据说他们两家的下人走失了不少,最近几天兄弟们都在忙,倒是没怎么关注他们宅子里面的动静,希望他们不是有什么不好的做法。”程守如是个外表粗豪实际却有内秀的人,当然想得也更多一些。
“不用在意这些了,到了路上,谁的刀子砍过来,怎么砍回去就好。”老罗随手挥了挥,用手拍了拍黑云的壮硕脖颈,脚下轻磕马腹,“走了,所有的手尾都交割清楚了,咱们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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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终于写完外高加索这一段了。
第一节 车辚辚
做人难,是因为人心比盘丝洞中的迷乱丝线还要复杂;行路难,则是因为很多时候根本没有路
站在距离德黑兰还有三十罗马里的一处矮坡上,看着不远处正在安营扎寨的忙碌着的数万人,老罗有些苦闷的出神的想着,重新问自己一句眼前这一切辛苦值得吗?。思来想去,他发现自己自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本来就无所谓值不值,得与失就从没有平衡的时候。
只是当初在东非的时候既然选择了回故乡,这路上的一切事情就应该有所预料。按照自己的性格,实在很难对这些唐人视而不见,而且今后在这个时代的“故乡”怎么生存也是必须提前考虑的问题。
所以,没得选择。
不单是自己,连同这些忙碌的唐人有选择吗?同样没有,如果不是自己,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就是被碾压的命运。
从希尔凡平原出来行至德黑兰这处马扎尔海南岸的波斯人城市,其实不超过七百公里,放在后世也不过是一天的路程,当然前提是完善的公路和性能齐备的汽车。如今使用全部靠畜力的车子和各种代步的牲畜,还要顾全一众的男女老少,这之间的区分可就天差地别了。
整个这段路途足足走了二十三天。
从希尔凡出来两天后,老罗才发现自己大大低估了这个时代行路的艰难。
如果只是骑马或者骆驼,这时候的路就不是一个问题,而且整个数万人的队伍可是还有各种车子用来拖运个人财物和粮草的,如果不是之前老罗限制了所有人携带的物资数目,搬仓鼠性格的唐人会把这个东归的路程改变成万里大搬家——那可就真成了沿途盗匪眼中的肥羊了。唐人在这块土地上早就随乡就俗,变得很像一个游牧族群,而且因为早在数月前就筹划东行,有心计的人们纷纷采购代步的牲畜。之所以说牲畜这个词,是因为马和骆驼的价格因此变得很昂贵,许多人不得不买来驴子或者骡子来代步。
至于车子?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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