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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军门都尉却不买账,不客气地说:“军中闻将军之令,不闻天子之诏。”
过了没多久,文帝本人便到了,军门都尉还是不放他进去。文帝无奈,只好派使者持旌节诏周亚夫说:朕是来劳军的!
在西汉王朝,所谓“旌节”,便是把牦牛尾扎在竹竿上,作为皇帝的信物,见旌节如见天子。手持旌节者都是钦差,权力极大。
周亚夫见到持节使者,这才传令开门放行。
但就在文帝的车队进门时,卫兵还提出要求:周将军立下规矩,车骑在军营中不得驱马疾驰。
文帝的车队只好拉紧缰绳慢行而入。
皇帝车驾到了中营,周亚夫站在大帐外恭候。但他却只行军中拱手礼,而不行臣子的跪礼。他对文帝说:穿甲戴盔的军士不能跪下行礼,只能行军礼。
这一系列的“冒犯”,在当时看来,足可以大不敬诛之。
但文帝却深受感动,为之严肃俯身凭轼,以示敬意。使人郑重宣告说:“皇帝敬劳将军。”这6个字中,文帝用了一个“敬”字。
文帝礼毕而去,车队驶出军门时,随行群臣皆惊。文帝却大发感叹道:“嗟乎,此真将军矣!向者霸上、棘门如儿戏耳,其将固可袭而虏也。至于亚夫,可得而犯邪!”
文帝称亚夫之善者久之。月余,匈奴警报解除,三军皆罢。文帝随即拜周亚夫为中尉,全权负责皇宫安全。
文帝临终前曾专门告诫太子刘启说:如果有发生紧急情况,周亚夫可将兵担大任。文帝驾崩后,景帝即拜周亚夫为车骑将军。
西汉朝的“将军”一职,地位非常高,俸禄万石,与三公同等,位在九卿之上。
刘邦把握历史的机遇,以武力取得天下,但他的核心团队成员多起于布衣,都没有治国的经验;而秦朝以法家治国,法律体系非常健全,虽然其中确有大量苛法恶令的成分,但只要用心剔除修正,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系。因袭秦法成为初生的西汉王朝唯一的选择。
立国之初,相国萧何曾经结合国情对秦法进行过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这次修订主要是对秦法做“减法”,形成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及户律、兴律、厩律等九章。
首开“言论自由”的先河(3)
但这次修订显然并不尽完善,其中还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尤其是仍然被萧何保留下来的那些苛法恶令。
公元前173年,齐国太仓令淳于意因罪获肉刑,被诏狱(关押钦犯的监狱)狱吏押送长安。
淳于意膝下无子,只有5个女儿。被狱吏逮捕时,他便抱怨女儿们说,都是因为没有生儿子,才在关键时刻无可依赖。
淳于意的小女儿淳于缇萦听了父亲的怨言后非常难过,便跟随他的囚车一起来到长安,给文帝上书说:臣妾的父亲在齐国做官,齐国父老都称赞他为官清廉公正。如今他因罪获肉刑,今后即使想悔过自新都没有办法了。恳请陛下批准臣妾去做官奴,为父亲赎罪,给他一个自新的机会。
文帝看了淳于缇萦的上书,怜悲其意,恻隐之心大发,于是便给御史大夫(最高监察长官,相当于副丞相,位列三公)冯敬下了一道诏书,要求他修订有关律法,废除肉刑。
文帝的风格,颇有些大禹“下车泣罪”的味道。从诏书风格来看,他时时处处都在自责,与大禹“百姓有罪,在于一人”的道德颇似。
这种在诏书中自咎自责的风气,一直延续到西汉末期,但与他首开“言论自由”之风一样,也被他的子孙们只当作了挂在嘴上的套话。先辈的优良传统被后辈演绎成苍白而空洞的套话、官话、废话,大概不仅仅西汉王朝才有,历朝历代都难免。
冯敬接到诏书后便去找丞相张苍商量具体的落实措施。
张苍在秦朝是主管四方文书的柱下御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又善用算律历”。他在刘邦攻克咸阳时,被赦免了死罪,重新起用为西汉王朝的官员。
冯敬和张苍商量下来的结果,是不主张废除肉刑,只做如下改进:
其一,将“黥刑”改为“城旦舂”,即男犯罚修长城,女犯罚舂米,为期均为4年。
其二,将“劓刑”改为打300大板(或鞭)。
其三,将“斩左趾”改为打500大板(或鞭)。
如此等等。文帝批准了他们的意见。
犯人被割了鼻子或剁了脚,虽然落下残疾,但至少可以保全性命;但很少有人在挨了300或500大板后还能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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