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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拿了死走兽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许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们都不可吃,因为是可憎的。你们不可因甚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以致染了污秽。” (二)有关妇女的禁忌 女性生理上的不洁净被极力夸大: 15:19 女人行经,必污秽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女人在污秽之中,凡她所躺的对象都为不洁净。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洁净。凡摸她床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凡摸她所坐甚么物件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别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洁净到晚上。男人若与那女人同房,染了她的污秽,就要七天不洁净。所躺的床也为不洁净。女人若在经期以外,患多日的血漏,或是经期过长有了漏症,她就因这漏症不洁净,与她在经期不洁净一样。她在患漏症的日子所躺的床、所坐的物都要看为不洁净,与她月经的时候一样。凡摸这些物件的就为不洁净。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女人的漏症若好了就要计算七天,然后才为洁净。第八天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给祭司。祭司要献一只为赎罪祭,一只为燔祭,因那人血漏不洁,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在中国偏远地区,妇女生育后一个月不能出门到别人家去,否则被视为不吉利,被“污染”的家庭会被看作大难临头。在我河南老家一直有此种风俗。“文革”后减弱。 与此类似的禁忌在我老家还有。比如死人的家属要过“头七”、“二七”等,一直要到“七七”,都有一定的说法。在“头七”死者家属处于所谓的热孝之中不能到任何其他人家中,否则被视为严重冒犯。第一年的春节家属也不能到其他人家去。这样的规矩一直到今天依然在我们那里隐约得到体现。 (三)尊重老人 “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 “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 总的看来,这些通过耶和华颁布的条例,部分是新的,起到了对社会的道德规范作用,部分是对以往习俗的总结。部分是文明的,比如食物部分,以及敬老传统。中国人似乎不折不扣地继承了以色列人歧视妇女和尊老的传统。 (四)祭司婚配与处女情结 21:1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告诉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说,祭司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除非为他骨肉之亲的父母、儿女、弟兄和未曾出嫁、作处女的姐妹,才可以沾染自己。祭司既在民中为首,就不可从俗沾染自己。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 除胡须的周围,也不可用刀划身①。要归神为圣,不可亵渎 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所以他们要成为圣。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因为祭司是归神为圣。所以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你神的食物, 你要以他为圣,因为我使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是圣的。祭司的女儿若行淫辱没自己,就辱没了父亲,必用火将她焚烧。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服。不可挨近死尸,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不可出圣所,也不可亵渎神的圣所,因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头上。我是耶和华。他要娶处女为妻。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不可在民中辱没他的儿女,因为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告诉亚伦说,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因为凡有残疾的,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体有余的折脚折手的、驼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损坏肾子的,都不可近前来。祭司亚伦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他有残疾,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神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他都可以吃。但不可进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坛前,因为他有残疾,免得亵渎我的圣所。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 于是,摩西晓谕亚伦和亚伦的子孙,并以色列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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