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部分(第2/4 页)
成就。
眼看七号缩氨酸经久不衰的巨大成功,洛德心情复杂。一方面他有点妒忌皮特·史密斯;另一方面因为有了七号缩氨酸,费尔丁·罗思如今实力更加雄厚,从而为研制另一种药提供了更好的条件,而这种药看来可与七号缩氨酸一样成功,甚至更为成功。
己菌素W的试验结果使洛德非常高兴,因为没有出现任何严重的有害副作用。与该药积极而优越的效用相比,那些轻微的副作用有的可加控制,有的无关紧要。
在试验的第三阶段,用药的都是病人,其用药条件与预想中今后的用药条件相似。试验结果也始终良好。有六千多人在相当长时间内用这药,许多病人是在医院有控制的条件下用的——这是达到试验目的的一种理想的安排。
比之大多数的第三阶段的试验,六千人这个数字颇大,不过之所以这样决定,是因为必须对己菌素W与其他各种药物一起用时的效果进行研究,而那些药物以往单独服用都是不安全的。
跟事先所希望的一样,关节炎的患者用药后效果特别好。他们不仅可以单独用己菌索W,还可以和其他强效消炎药一起用,而强效消炎药以前是不能单独用的。
在几个相隔很远的地区,协同进行药物试验是非常庞杂的任务,为此要在公司内外召用额外的帮手。不过这事现已办妥。大量的试验资料汇集到费尔丁·罗思总公司,在以新药申请的形式送交食品药物局之前,这些资料由洛德尽量作些复核工作。
因为事关他个人利益,洛德在复核过程中大多心情愉快。不过,当他看到一组病例报告时,愉快的心情顿时消失。
洛德把刚才看的东西再仔细地看一遍,开始只是不安,继而困惑不解,最后勃然大怒起来。
这组报告由亚利桑那州的一位耶米纳大夫送来,他在该州首府菲尼克斯市行医。洛德不认识此人,但对这名字还熟悉,对这大夫的背景也略知一二。
耶米纳是内科医生。他有自己业务繁忙的诊所,还在两家医院兼职。和其他许多参加己菌素W试验任务的医生一样,他也受雇于费尔丁·罗思,研究一组病人服用该药的疗效——由他负责的病人共一百名。在研究开始前,需要先征得病人的同意,不过一般说来这并不难。
这样安排很正常。凡要对新药进行实用试验的公司,常是这样安排的。
耶米纳大夫过去就为费尔丁·罗思等公司干过。
为干这类事而签约的医生们喜欢这安排,原因不外乎下面两点:确实对研究有兴趣;有一笔可观的收入——这是所有医生都喜欢的。
一个大夫只需在几个月时间里额外花点工夫,就可按每个病人收取五百至一千元的试验费,具体金额则因制药公司及所试药物的重要性而异。以这次己菌素W的试验而论,耶米纳可收入八万五千元。而医生为这工作所花的开支却不多,因此,这笔钱大部分是纯收入。
但是这样安排有一个弱点。
由于干这工作收入大,少数医生易于不顾其实际可能而多揽试验任务。
这就导致浮皮潦草和报假资料的做法,令人吃惊的是,这后一种情况还很经常。
一言以蔽之:欺骗。
洛德肯定,耶米纳大夫在送来的己菌素W效果试验报告中犯了欺骗罪。
至于他怎样欺骗,有下面两种可能:他没有对他列入名单的病人作理应作的调查研究;他所列出的一百名病人中,有一部分人或大部分人并不存在,只是医生虚构出来的。他编造出他们的姓名、病情以及试验“结果”。
根据经验来推断,洛德认为,第二种猜测是对的。
不管是哪种情况,他是怎么发现的呢?
原因之一是,耶米纳在搞假报告时匆匆忙忙,很不细心。最先引起洛德注意的,是不同日期的病人报告表上,填写的笔迹极为相似。一般说来,填写这些项目不仅笔迹不同,而且用的笔也不同。即使医生每天使用同一支圆珠笔,这支笔写出来的字也难得完全一样。
光凭这一点还不能得出定论。耶米纳有可能先作了记录,然后又耐心地把它们一一重抄成比较整洁完善的报告。但是一个繁忙的医生不大可能这样做。这促使洛德进一步地仔细查找证据。
他找到了。
对用试验药的病人所作的检验中,有一项是检验尿的pH值——酸度或碱度指数。一般人的化验结果是在5—8这个范围内。但化验的日期不同,其结果往往各有不同,而通常是有变化的,也即:倘一个人在星期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