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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麻烦的是凌雁,根据历年纪录,此人患有先天性哮喘、心脏早搏,抵抗力极差,缺钙,体质太寒。就比如说这次落水,差一点感染肺结核,把个项启源吓得……幸好还是救回来了。这种身体要慢慢调养,急不得,项某人还是有信心的,毕竟小姑娘生理年龄才十三岁,发育期一过,说不定什么毛病都带了走。
天一因为是宫女,轮不到太医亲自问诊,项启源抽了个空给她把一下脉,还不错,虽然不如含漾这么强悍,也算是健康的身体了。
不知不觉已经很晚了,项启源伸个懒腰,打发明儿收拾好东西,自个儿回房让丫头伺候了洗漱,便上床睡觉。
隆冬腊月的,想到明天一早还要进太医院,不禁一阵头痛。作孽啊,三跪九叩、随叫随到不算,光是凌晨四点即起已经够人受的了,他很怀疑自己是不是能够活到退休那天。
哦,古代好像没有什么退休,一般是要做到老做到死的,除非你告老还乡。而且如果医术好,皇帝留你一辈子都有可能。
天,再借他一个胆子都不敢驳回雍正的命令。
项启源无奈地闭上眼,听天由命吧。
“爷。”身边的孙氏突然唤他。
“嗯?”
“我爹身体还好吧?”
“唔,还不错。若是想他,就回娘家看看,多带几个下人也就是了。”
“谢谢爷。”
孙氏还想说些什么,却看不到项启源鼓励的目光,她迟疑良久,眼神却愈发晶亮,长长久久凝视他,最终只是叹口气,翻个身背对他。
项启源知道她一直不开心,是因为自己的妾室卢氏。
他不怪她,正常女人都无法容忍同别人共侍一夫,特别是当你的丈夫爱的是“她”而不是你。
好吧,项启源也承认,他不太喜欢她。不,她没有什么不好,她温婉、美丽、能干、孝顺,得妻若此,夫复何求。可是项启源没法喜欢她。
一来他是穿过来的人,本来就对孙氏没有什么感情。二来,因为这个女人是他恩师的女儿。这几个字,千金之重吧。无论她怎么好,都摆脱不了这个身份。他敬重她,但不能有更多的感情。
真是尴尬的关系。
相较起来,卢氏要讨他喜欢很多。她是歌妓出身,在一些损友的怂恿下,他为她赎了身,将她堂堂正正纳为侧室。不是说,男人都希望妻子在床上像个荡妇么?项启源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现在的局面,恐怕是他的前身难以预计的吧。根据记忆,项太医与孙氏一直夫妻恩爱,可惜孙氏的肚子多年没有消息,于是在岳父和妻子的双双默许下,他才纳了妾室。
项太医是个难得的道德先生,平素并不喜欢此类烟花女子,虽是卖艺不买身,也无法消除这种迂腐人士对娼优的蔑视之心。却不料二十一世纪的项启源意外穿越,瞬间扭转了孙氏和卢氏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形成了现在这种尴尬的局面。
但他给孙氏尊严,身为正室的尊严。每个月去卢氏房里过夜仅仅几次,平日里对孙氏温和有礼,呵护有加,连几个丫头都在背地里频频称羡。
这让孙氏更怨他。明明不爱她,却做得让她没有一点脾气,除了他的爱,她什么都得到了,什么都比卢氏强。
可是作为一个女人,若果无法得到丈夫的爱,是否为一种失败?是否可称得上是一种悲哀?
项启源承认自己有那么一点卑鄙,他待孙氏好,不仅仅因为对无法爱她的愧疚,更多的是想保护卢氏,使得她免遭孙氏的迁怒。
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吧,明明对你好,却未必真为你好;明明对你不如其他人好,却是实实在在呵护你、保护你、爱护你。
项启源苦笑,转过身从背后搂住孙氏,感觉到她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随即又缓和下来,柔软的,嵌进他的怀抱,丝丝入扣。
伍
十二月初,紫禁城已是白雪皑皑,冷冽的风刮在脸上,吹得人生疼。
天一小跑着进到廊下,抖落风帽上的雪,刚喘一口气,就看见梧桐捧着两个簇新的珐琅铜手炉过来。
梧桐见天一满身的雪,笑道:“妹妹快进庑房歇歇,冻着了吧。”
天一也笑:“不碍事的,正有事要回禀两位主子,便与姐姐一同进去罢。”
“也好,主子们正在含漾格格房里下棋呢。”
天一跟在梧桐身后,往后院行去。梧桐是进宫有些年头的宫女,下等的粗使太监、宫女都尊乎她为“姑姑”。她进宫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