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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中几乎天天都有的对所谓“西方帝国主义分子”罪行的谴责。
这种谴责我方代表早已听腻了(但是,共产党的记者却迫不及待地抓住这些内容,很忠实地刊登在赤色报刊上)。
第8集团军管辖的战俘营都是严格按照一九四九年日内瓦公约进行管理的,按照由于俘虏们已不再继续作战、因而他们应受到人道的待遇这样一个明确的精神进行管理的。同时,日内瓦公约还规定,俘虏不管自愿与否都应服从“收容国武装部队中各项有效的法律、规定和命令”。“在战俘违反这类法律、规定和命令的情况下,”收容国“采取法律性或纪律性措施被认为是正当的。”不论北朝鲜还是共产党中国都从未宣布过他们愿意遵守这一公约,也没有象我们所做的那样允许国际红十字会代表进行监督和视察。
我们已经注意到北朝鲜人对待俘虏的态度。他们常常反剪俘虏的双臂,尔后向俘虏后脑勺开枪将其打死。我发现中国人要讲人道得多(为了达到宣传的目的)。但是,关于他们对待被我们收容的俘虏的态度,我们却很不了解。也许,我们事先就应想到:按共产党的那套逻辑,他们会认为这些俘虏完全可以牺牲掉,会认为这些人的价值在于他们大概还能为共产主义的最终胜利做出点贡献。但是,我们事实上并未预见到这种情况。日内瓦公约主要涉及的是俘虏的权利问题。我们没有想到需要专门考虑收容国的权利问题,即采取有力步骤对付战俘营内中坚分子的叛乱问题。
由于我们企图将俘虏区分为同意和拒绝遣返回国这两种人,一九五二年一月出现了发生真正麻烦事情的第一个征候。在这之前的一年,为了把受共产党压力而被迫服役当兵或当劳工的朝鲜平民区分出来,曾经进行过一次审查。
当时,我们不曾遇到任何抗拒行动。三万八千名俘虏因此而被划为平民予以释放。
以往,集中营里也曾不断发生各种未经组织的闹事行为,但看守人员都能够处理这些事件。然而,一九五二年初,谈判双方正在讨论俘虏的遣返问题。华盛顿采取了这样的立场:我们决不同意将任何不愿意回去的俘虏遣送回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方面认为,为了卓有成效地讨论这一问题,他们需要知道有多少俘虏能够送回国去,有多少俘虏会取得某种避难权。
为此,我们又着手进行另一次审查。
这一次,战俘们进行了暴力抵抗。后来我们得知,这是根据来自板门店的直接命令采取的行动,那里的共产党领导人为了加强他们在谈判桌上讨价还价的地位,需要制造一个能有力地证明战俘们赞成遣返回国的事件。
在一个营地里,犯人们用只有天才才能想到的各种各样临时凑合的武器(镐把、带刺的铁丝做的连枷状武器、秘密地用收集在一起的金属碎片磨制而成的刀斧,甚至用帐篷撑杆做成的长矛)武装起来,袭击了美军第27步兵团的一个营。该营是派进来在南朝鲜审查委员会调查情况时维持秩序的。鉴于避免造成任何死亡十分重要,士兵们仅使用震荡手榴弹来阻止暴乱分子(如果造成死亡,共产党方面就能将其夸大成大屠杀)。最后,指挥官不得不命令部队向暴徒们开枪。直到这时,战俘们才撤了回去。在这场骚乱中,一个美国人被杀害。犯人中有好几个被打死,另有一百多人受伤。
正是在这次暴乱之后,我们才决定将战俘营疏散到济州岛和峰岩岛,并决定增加看守和警戒人员。可是,我们仍然没有真正了解这一阴谋的复杂性和深刻背景。
整个春季,战俘营中的骚乱事件不断增多。他们举行群众大会,打着写有反美口号的大幅标语,升起北朝鲜的旗帜,并且组织各种各样的挑衅和反抗行动。
到四月底,在巨济岛上的十七个战俘营中还有七个没有完成调查工作。这七个战俘营闹得最凶。事情很清楚,只有在双方付出某些生命的代价、我们强行进入战俘营并对战俘严加管束之后,才能正常地统计同意和反对遣返的人数。范弗里特又将美军一个营调进去协助平息这几个战俘营的骚乱。同时,他还命令另外几支战斗部队进驻釜山,准备在突然发生严重骚乱时迅速开进巨济岛。当时,他就可能出现的事态提醒我说,如果在进行反抗的集中营中动用武力,那么已经完成调查工作的集中营肯定会加入到反抗的行列中去。
根据后来掌握的情况重新总结这段历史,人们可能会说,如果当时使用武力来了结这桩倒霉的事情情况可能会更好一些。毫无疑问,这件事情用武力是可以完成的,尽管会造成许多伤亡。也许,如果我们的情报部门在当时能象不久之后那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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