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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随便扔,还是埋掉吧。”
趁着四周无人,我蹲下身子,直接拿枪做工具,在青石凳边的一颗大树下挖起坑来。至于枪是不是会挖坏,谁管它。
寇云得了我的嘱咐,在旁边站岗放哨,以防被人发现。
“喂,你捡枪的时候动作大不大,要是真被拍下来就糟糕了。”我一边挖一边说。
“不大,绝对不大。再说那时候这么乱,有谁会在旁边拍照呀。”
“小姐,你不知道有种东西叫摄像头吗,警局里装很多这种东西的。”我歪过头看她。
寇云不好意思地摇头。
“还有种东西这几年很流行的,叫针孔摄像,你要是不知道会很危险的。”
“针孔摄像?和打针有关系吗?被扎到会不会很痛?”寇云一脸怕怕,看到我一副败给她的模样,不好意思地说:“哥,我从村子里出来不久,很多东西都不太懂的。”
“你们村子是与世隔绝的吗?”我知道现在农民也很新潮的。
“差不多吧,我们基本上都不出来的。”
我心里好奇,不过还是先解释了什么是摄像头和针孔摄像。
“哥,你放心吧,我速度很快的,摄像头多半拍不到。”
我摇摇头,心想这小丫头还在嘴硬。
这时候我已经挖出一个颇深的洞,枪管里也塞满了土。我把枪放进去,站起来用脚把旁边的土拨进去,却突然想到一件事。
先前从看守所里逃出来的时候,自始至终,寇云都拉着自己的手往外冲,一步也没有停过,她怎么会有机会捡枪?
莫非是别的什么人捡了在奔跑中递给寇云,她把这一点瞒着我,现在却看着我把枪埋掉,这个满口叫我哥的小女孩,究竟有怎样的图谋?
我心里方自一懔,又觉得不可能。这把枪应该就是警察被踢飞的那一把,踢飞的方向,也和当时人流冲出去的方向差不多。可在我的印象里,没有一个人弯腰去捡过枪啊。
寇云说她捡枪的速度很快,难道说这并不是嘴硬,确实很快?在奔跑中不弯腰捡起地上的一把枪,并不是说就绝对不可能。
我脑中浮现起这样的画面:一群人发了疯似的拼命往看守所外面跑,混杂在其间的一个小女孩在奔跑间以脚尖轻轻一钩一挑,地上的枪腾空而起,被她一把抓住,塞进衣服里。这整个过程可能只需要一秒钟。
难道会是这样?
然而这样的动作,一般人是绝对做不到的,就算是警官学校的优秀毕业生,肯定也做不到,因为一般的对抗不需要用到这种程度的技巧。
那么一个能在快速奔跑中完成这个动作的人,要经受怎样的训练,又为什么要经受这样的训练?
这样一路想下去,我发现这个名叫寇云的女孩着实不简单,脚上的动作也放慢了。
低头看看土已经差不多被踩平,我转回身看着寇云。
“你真的不要这把枪了吗?”
“当然不要了。”寇云不好意思地笑笑。
我心里又犹疑起来,受过这种程度训练的人,肯定不会无目的的行动,这小女孩取了枪,却隐藏得如此蹩脚让我发现,并且眼睁睁地看我拿枪当铲子糟蹋,这说不通啊。
“你……刚才是怎么捡枪的,你不是一直跑在我旁边吗?”我犹豫再三,还是问了出来。当记者这些年我见过各种各样的人,实在觉得这女孩不像有坏心。
“啊……”寇云竟然被我问了个张口结舌。
“我……跑的时候一踢,这个枪就到我手上啦,哈哈。”
这个回答倒是和我设想的一样,不过看这小丫头吱吱唔唔,显然是我想错了。
看着她强自镇定的拙劣表现,虽然心情沉重,我也实在有些想笑,随手捡了块石头扔在她前面,说:“你就把这石头当枪,再踢给我看看。”
小丫头来回拨弄了好几次,脸上淌了好几道汗,最后退出老远,恶狠狠地冲上来抬腿冲石头就是一脚,石头“嗖”的一声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她冲我一摊手:“没办法,刚才那是危急关头,超常发挥,要不我们回去再来一次,说不定就行了。”
看她装得像真的一样,活脱脱一个惫赖的刁蛮丫头。
现在看来,虽然她不肯说实话,却也只属她不愿告人的私人隐秘,而不是存心要算计谁。我也就不再追问,事情的确蹊跷,可谁没有点秘密呢。
我重新蹲下身子,从旁边连根挖了颗草,移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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