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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面。总之,作者把自己所要求的人物品性都赋予了她,使她成为一个健康明朗、充满人情味的女英雄。所以,自古及今,她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
诗歌的语言,有着浓郁的民歌风味。那些浅近、轻快的叙述文笔,和口语化的、穿插在全篇中的对话,造成了活跃的气氛。“东市买骏马”以下四句,“旦辞爷娘去”以下八句,“爷娘闻女来”以下六句,连用排比重叠句式,显得节奏明快、音调和谐。中间“万里赴戎机”以下四句,文字精整,高度概括,从全篇的剪裁来说,起了重要作用,只是锤炼的痕迹很重,与全诗不太统一,可能是经过文人改造的。
第四章 魏晋南北朝小说
“小说”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外物篇》:“饰小说以干县令(高美之名声),其于大达亦远矣。”此所谓“小说”,指卑琐无价值的言谈,还不是指文体。《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这才有了文体的意义。大要而言,古人所谓“小说”,原指篇幅短小、意旨无关宏大、带有传闻性质的记载。其中只有一部分与文学中所说的小说有关。
在古人所说的“小说”著作,以及这以外的著作中,有许多纷杂的、面貌各异的东西构成了中国古小说的源头。大抵古代神话、杂史、民间传说、人物轶事、寓言等等,凡带有一定故事性、有意无意包涵着虚构成分的东西,都与小说的形成有关。这一类琐杂的内容,有些产生复又消失,有些散布在各种书籍里,不为人们注意。直到魏晋南北朝,才集中出现了一批专谈神异灵怪与人物佚事的著作,于是成为中国小说史上第一个重要的阶段。
就小说的发展过程来说,历史著作、尤其史传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史书与小说,性质原本不同。但中国古代史书,常在细节上运用虚构手段。尤其是,中国文学中叙事、描写及刻画人物形象的技巧,首先不是在“小说”的范围而是在史传中培养起来的。一直到很久以后,小说家仍然在史传中吸取养分。
第一节 志怪小说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说:“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迄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这里指出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兴盛的原因,是受了民间巫风、道教及佛教的刺激,而作者的态度,是将怪异传说视为事实来记载。作为一个基本的概括,鲁迅的总结是正确的。但也要注意到,志怪小说的来源和实际面貌比较复杂。着重于宣扬神道,还是倾心于怪异事迹,以及小说中表现人生情趣的多寡,其间的区别还是很大。
现存志怪小说中,有署名汉人之作,主要有题为班固作的《汉武帝故事》、《汉武帝内传》,题为郭宪作的《洞冥记》。
以前研究者多认为出于六朝人的伪托,但近来也有提出不同意见的,对此尚有深入探讨的必要,本书中暂存疑。三种都是讲有关武帝的神仙怪异故事,其中《内传》叙西王母下降武帝宫中之事,篇幅颇长,文辞华丽而铺张。年代确定的志怪书,当以题名曹丕作的《列异传》最早。现此书已亡,在几种类书中有引录。其中“宋定伯卖鬼”故事很有名。宋定伯少年时,夜行逢鬼,便诈称自己也是鬼,一路同行,巧妙地消释了鬼对他的疑惑,并骗得鬼怕人唾的秘密。其后他把鬼强行背到市场上,鬼化为羊,他唾羊使其不能变化,卖得一千五百钱。这故事很有幽默感,也颇能反映中国民间的一种心理,便是造出鬼来吓人,又想出法来骗鬼,俗云“糊弄鬼”即是。另外,《谈生》叙一书生与一美丽女鬼为婚,因不能遵守三年不得以火照观的禁约,终于分离,留下一子。这故事优美动人,后代还有新的演变。因不能抑制好奇心而受到惩罚,这是各国民间传说中最常见的母题,由此可以见到人类的一种普遍心态。
魏晋志怪小说中,《搜神记》是保存最多且具有代表性的一种。作者干宝(?—336),字令升,新蔡(今属河南)人,是两晋之际的史学名家,著有《晋纪》,时称良史。又好阴阳术数、神仙鬼怪。《搜神记》序中,自称作此书是为“发明神道之不诬”,同时亦有保存遗闻和供人“游心寓目”即赏玩娱乐的意思。此书原已散佚,由明人重新辑录而成,现为二十卷,四百多则,其中偶有误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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