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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所有,失去自我,只想不顾一切地随他狂乱沉沦。
她放纵着他的需索,任他将身上的衣物一件件除去,挺身迎向他火热的身躯,热切寻求着情欲的宣泄。
“衣服。”他低喘,提醒她。
“唉呀,随便啦!”说着又要移靠过去。
言仲夏扣住纤腰,不让她妄动,咬牙坚持。“衣服,脱掉!”
啧,龟毛!
方歆没办法,急忙地剥除他凌乱的衣物,慌乱中不慎扯落了他几颗衣扣,散了一地。
这少根筋的丫头!她难道不知道,穿着衣服与她欢爱是多羞辱人的事?他从来就没将她当成泄欲工具。
直到两人再无阻隔的合而为一,交融彼此的气息与体温,她满足地吁叹,熨贴着他热烫的肌肤。
还是只有他,最教她熟悉眷恋。那样的契合与依恋,是习惯抑或其它,她已无法分辨。
厮磨律动中,欢愉如狂潮般阵阵袭身,她晕眩得无法承受更多,轻喘着将脸埋入他肩头。
言仲夏狂热地挺入温润如水的娇躯深处,在她娇吟失声的同时,深吻住吐息如兰的红唇,辗转探吮出火热激情之外,另一种震荡心扉的缠绵绸缪。
那一刻,她好似恍惚地有些明白,为何她总是离不开他了。
当夜更深的时候。
方歆偏头看向安稳入眠的枕边人。轻浅均匀的呼吸,显示他正处于熟睡状态中。
这家伙连睡着了都是该死的迷人。
打认识他开始,他的谈吐举止就是无可挑剔的完美。所有认识他的人,没有一个不说他温文优雅,气质出众。
相形之下,她就太过大而化之,粗鲁率性得很人神共愤了。
当他还在抽免洗筷时,她已经迅速又有效率地干光一个大便当了;在他交叠着修长的双腿,在树阴下翻阅莎士比亚作品集时,她正在篮球场,很神勇地以一敌十,撂倒一个个身高全都超过一百八的大男孩;而他在和他们美丽的校花风花雪月,郎情妹意浪漫到不行时,她却是逃课混在男人堆里拚得风云变色,打群架打到大伤、小伤配着当饭吃。
学校荣誉榜永远有他言仲夏大名,模范生名衔历久不衰;而功过榜的黑名单她也从不缺席,大过、小过不断,永远在退学边缘挣扎。
也许,就因为看不惯她活似废人般的人生哲学,不知不觉就这样杠上了,然后就孽缘深厚地一路纠缠至今,甚至纠缠到床上去。
思及此,她掀开被子看了眼底下光溜溜的身体,再看看身边连睡姿都优雅得引人遐思的睡美男,玻ё叛奂�Щ蟮鼗叵搿�
他们不是在讨论结不结婚的事吗?怎么谈着、谈着,又谈到床上来了?
噢,天……
她以枕头蒙住脸,羞愧地呻吟。
方歆,你是个没出息的东西!
那现在怎么办?真和他结婚?唉,那是她想都没想过的事呢!
和他有亲密关系是一回事,当不当夫妻又是另一回事了,毕竟两人之间的差异那么大。他太出色亮眼,永远是人群中的焦点,而她太粗率随兴,半点女人味都没有,任谁都不会将他俩联想在一起的。
根本——不搭嘛!
就连他都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在告诉她:你方歆真的是个令全天下女性蒙羞的失败女人。
他对待任何人都是绝对的温文有礼,风度翩翩,独独待她,全无风度可言,一张嘴恶毒得活似灌了十瓶巴拉松。
她甚至不知道他们这样算不算是一对情侣。
还没结婚就标准的怨偶一对了,这婚还结个屁啊!
她一直都以为他们会这样一直过下去的,谁晓得他哪根神经搭错线,居然要娶她。
他不是说,她做事莽莽撞撞,脑袋瓜笨得像猪一样吗?
他不是说,她长得可歌可泣,身材平板,煮出来的东西也只比馊水强一点?
他不是说,她不温柔、不婉约,榨干了她都挤不出半点女性特质,成天只会打架闹事……他甚至曾撂下狠话,要再让他知道她扁人,他就先扁她。
所以后来,她没再和谁打过架,却三天两头的和他拳脚相向。
这样的老婆他到底要娶来做什么?气死自己吗?
唉唉唉!她早该知道的,他们这辈子是注定纠缠到死了,打从十四岁那年,熏风徐徐吹拂的午后起。
记得那年,她才国二。也是这样的仲夏时节,她遇上了他,这八字不合的天生冤家,生命中最年少轻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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