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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你也知道,如今苏州人心惶惶,陆良不才,愿为苏州百姓捐出一条性命,还望老哥助小弟一臂之力!小弟替苏州百姓谢谢了!”
陆良这番话,说得回肠荡气感人肺腑,一帮人先前对陆良的敌意荡然无存,不管是周臣、阿胡子还是杨循吉、唐伯虎,目光中皆是敬仰。
“壮哉君则!壮哉君则!大丈夫自当如此!君则,你能为苏州百姓只身犯险捐出一条性命,区区一个白玉貔貅算得了什么!来来来,你拿去!”沈老实脸色涨红,死死握着陆良的手,眼眶湿润。
老头子最讲仁义之道,陆良这行为,让他佩服万分。
沈周将那白玉貔貅塞到陆良手里,复又大笑:“哈哈哈哈!若是能除了那尸虺,这貔貅也算得上是物有所用了!各位,来来来,我等为君则此义举,满饮此杯,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
……
文华亭内,一片欢腾!
第一第107章 白衣女鬼
白玉貔貅虽然是沈老实的宝贝,但是当这老头听说这东西关乎苏州城百姓的安危的时候,毅然交给了陆良。这让陆良感动之余,也由衷佩服沈老实的气节。
就这样,原本还刀光剑影的文华亭,因为陆良的一番激荡的话因为沈老实的气节,变得和睦了起来。连杨循吉和唐伯虎都收起了刚才的剑拔弩张,对陆良高高举起手中的酒杯。
这帮人,不管平时是青皮无赖还是目高于顶的狂士,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还是清楚的,陆良的所作所为,即便是他们也不可能完成。
一帮人在文华厅里面觥筹交错,酒盏之间,暖意尽显。
一直闹腾到了天黑,众人都醉得一塌糊涂,沈周要众人留宿在庄院中,陆良拒绝了。
“老哥,你这地方我住不惯,你喜欢这清闲,我还就喜欢苏州城的胭脂味。我要回去了。谢谢你的貔貅。”陆良在庄门口搂着沈周的肩膀和他告别。
沈老实东倒西歪满嘴胡话:“君则,你这性格,我喜欢!放眼苏州城,让我喜欢的人没有几个,年轻的就更没有了,你算是一个!你这性格,我喜欢!这貔貅,拿去!你若是要我老婆,也尽可拿去!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为手足两肋插刀,那才是大丈夫所为,一个貔貅算得了什么!”
我靠,你老婆那样子,都可以做我妈了,我拿过去干吗!?
陆良白了沈老实一眼,道:“老哥,你这话我可不认同。”
“不认同?那你”沈周打了一个酒嗝。
“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谁动我手足,我就扒谁衣服!”陆良的一句话,让周围的一帮人哈哈大笑。
“扒衣服!扒衣服!”
“说得好!说得好!”
“果然还是陆兄风流!”
……
告别了沈周,陆良一行人沿着夜路往苏州城赶去。天色漆黑,有没有亮,也没有风,走在稻田和树木之中,听着林中的猫头鹰咕咕叫声,让人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已经是深秋,马上就要冬天了。天气一点点寒冷,野地里面起了茫茫的大雾,如同牛奶一般四处流溢,走在地上,踩到落下来的枯枝嘎嘎作响。
“碧儿,你怎么抓得我那么紧呀?怕了?”陆良转过脸来看了看身后,碧儿死死抓着陆良的长衫,几乎快要把衣服给扯掉了。
碧儿是典型的小家碧玉,平日里面哪里走过如此的夜路,如果不是有陆良几个人,估计早就瘫倒在地了。
“谁说我怕了!我是怕迷路。”碧儿极要脸面,白了陆良一眼。
“噢,原来这么胆大呀。好,既然大家这么寂寞,那我们讲一讲故事好不好?”陆良哈哈大笑。
“大哥,讲故事我最拿手了,要不我来一段?”郑光一听这个立马插了进来。
“我还不知道你,你一说出来肯定就是**的事情。”陆良踢了郑光一脚,郑光跳开了。
“就是,二哥,你也真是的,论讲故事,谁是大哥的对手!大哥,你来说一说!”张灵最机灵,早就看出来陆良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急忙掺和起来。
“行,那既然你们都想听,我就讲一个。”陆良清了清嗓子。
“你还是别讲了。我可不喜欢听。”碧儿聪慧得很,陆良的鬼心思如何不知。
“你不喜欢听还有别人呢。来来来,今天我给你们讲个故事,这个故事叫《一只绣花鞋》,从前呀……”陆良也不管碧儿听不听了,兀自讲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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