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 2 章(第2/2 页)
去补充了稿纸和墨水。
买完东西出来,兰澍又找到接下来的新目标。
那就是买一台电脑!
手写稿子对他来说不累,他有只很喜欢的羽毛笔,这只羽毛笔是出门游历前王送给他的礼物,也是个很珍贵的魔法道具。
魔法效果是提高使用者的专注度和完成度,不管使用在刻录魔法卷轴还是铭刻符文上的帮助都很大,但对于现在用它来写小说的兰澍来说,就是写字特别流畅丝滑,即便一口气写完三万字手都不累!
嗯,在想完小说的设定和大致情节后,投递出去的三万字是兰澍一个晚上写出来的,效率十分高,这也是他最初信心满满的原因——瞧他这逆天的创作速度,那些编辑们还不得直呼捡到宝了?!
用电脑打字可能反而会变慢,但谁说他买电脑是要用来工作的?!
兰澍在内心叉腰,他是要用电脑玩游戏的!
欸,不过霓虹好像比较流行游戏卡带,是不是要换成买游戏机?
Emmmm……资金有限,还是先买电脑吧,电脑能玩的东西更多。
兰澍谨慎的想。
——
好像有人在跟踪他?
不确定,观察观察。
住在深山老林里的兰澍回家的路线自然越走越偏僻,有用金币换钱结果被人尾随经验的兰澍小心了很多。出门财不露白,他也用魔法把自己伪装的普普通通不起眼,这次出门吃饭也没买什么贵重东西,按理来说应该不会被人盯上啊。
可是后边那两个鬼鬼祟祟的孩子,的确是在偷偷跟踪他吧。
兰澍心里有些恼火,他都已经这么小心了,身上根本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怎么还会被人盯上啊?
难道是这叠稿纸和墨水?可是也不值钱啊!
这座城市里流浪的孤儿确实可怜,可该作为的官方视之不见,兰澍也没有多余的善心去管,何况他现在连养活自己都有点难——如果不是他平时不需要吃东西以及白嫖了个房子的话。
而且在这些跟踪他的当地孤儿团体来说,他说不定才是弱者。
兰澍脚下加快了速度,他打算离开城区后就直接甩掉那两个小鬼。
走到一半,兰澍发现后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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