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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菲一怔,六部的尚书,可是非常高的职务,目前,北国的朝廷里,还从来没有汉人能坐到这个位置。做了尚书,就能慢慢地接近北国的权力核心了,这历来是北国的老贵族们所忌讳和反对的,他们从不允许汉人登上这样的高位,哪怕是工部这样非核心的第一顺位,他们也是很忌讳的。
她迟疑地:“你说,让李奕做工部尚书?”
“为何不能?北国,再也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才了。这个职务,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她不知是喜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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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褐马鸡的故事。早在王肃和李奕之前,她就知道这种动物了,因为她在北武当的日子比他们长。据说,汉武帝曾用这种美丽的羽毛来奖赏打败匈奴归来的将士们,让这些漂亮的羽毛插在帽子上,插在马车的栏杆上。甚至在现代,许多军国主义的军队里,也用这种褐马鸡的羽毛装饰军人的军装,在清朝的时候,曾经一度在欧洲的市场上,一对褐马鸡,能卖到1000银币以上。
汉人注重纹饰风度,所以总是败给讲究狼性的民族。北国的人口中,已经有一半是汉人了,这个数字,还在随着战争的优势而剧增。这些人,十之八九,都还是奴隶的身份。连成为自由民都不可能。他们没有土地,没有人身自由,全是依附着北国的大地主大贵族,帮他们无偿干活,自己只能得到一些少量的粮食,维持着不死。就拿修建北武当的行宫来说,被征调的几万民工劳力,根本就得不到工钱,除了伙食,什么都不提供。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当地的汉人,只能无偿劳动,根本不敢提出任何的其他要求。
她和李奕、王肃一样,是非常同情他们的!
那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心情和归属感——自己是通灵道长名义上的侄女,当然也得算汉人。
其实,无论是什么人都无所谓。
但是,她读的书,受到的教育,救命恩人,最好的朋友——仿佛命运将她推入了一个新的境界,天天接触的都是这些人,便不由自主地想,能不能改变这样的处境?
难道褐马鸡的美丽羽毛不比那些在寒夜里阴森森地寻觅食物的野狼更令人愉悦么?
罗迦并不知道她这样的心情,但是,昔日她在皇宫里帮他看奏折的时候,她曾几次提起过,是否可以增设太学,选用汉人为官员。
也许,正是想到了这一点,才那么坚决地,准备启用李奕。
他看她的面色稍稍缓和,心里竟不由得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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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她的面色稍稍缓和,心里竟不由得一松。
他的目光落在另一张小小的木桌子上,粗糙,古朴的,尚透着山野原木的气息。上面摆着一大盆粥点,几碟小菜,还有风干的腊味,风鸡、野鸭肉、腊肉,七八个小碟子盛着,琳琅满目,摆了满满一桌子,显然是红云等听得陛下来了,才新增加的。
不在于吃什么,而在于陪着吃饭的那个人!
他径直在凳子上坐下,看一眼满桌子的小菜,食指大动,心情好得出奇:“小东西,吃饭了。好饿。”
她不动。
他奇怪地看着她:“小东西,你不给我盛饭么?”
他还摆着架子等自己给他盛饭?真是做梦!
她淡淡道:“我不饿。”
“可是,我是皇帝,难道要自己盛饭?”
皇帝自己盛饭其实也没什么关系,对吧?
他笑起来,拿了勺子就盛了满满一碗粥。
皇帝帮别人盛饭,其实也没什么关系。
他看她一眼,又再盛满一碗:“小东西,吃饭了……你看,我给你盛的这碗可真不错……哈哈,比我的这碗还好……”
都是一锅饭,难道还能分出什么好坏?芳菲待要讥讽他几句,却又懒得说。
“芳菲,快吃饭啦。等吃了饭再生气,难道不好么?你可是着名的食神,食神哪有不吃饭的道理?”
她怒目而视,食神?谁是食神!
碗已经放在她的面前,筷子也递了过来:“小东西,快吃,呀,我先吃了青菜了……真好吃,这叫什么名字?”
她本要拒绝的,可是,肚子里却咕噜一声,早过了晌午,不是不饿,而是饿得厉害了。
他笑着站起身,几步走过去就拉住她的手:“小东西,快快来吃饭。”
她狠狠地摔开他的手,比他还先坐下,端起碗就吃。
同床共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