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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不好。”
阳光透过白杨投射进铺满碎石的溪水,泛起流金般的水纹,隔溪相望的书院敲响了开课的钟声,拧着衣服,李半乐不由笑了。江总是这样,告诉她女孩子应该怎样怎样,不该怎样怎样。她知道他是害怕把她带成一个假小子,毕竟这个家里,缺少女主人。但是李半乐知道自己,从她在天山被人当猪狗一样踢打使唤的时候,她就明白自己该往哪里走。有时候她甚至想,如果不是江带她逃走,她现在说不定已经是天山派中叱咤风云的人物了,她没有聪明绝顶的脑袋,但是她知道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该做什么样的事,就好像她知道现在自己该先把屋子整理一下,把衣服洗一洗一样。
李半乐抖开手中白袍子,用力振平,才发现这件是江的衣服,不知道处于什么原因,留在柜子里没有被带走。她把鼻子贴上去嗅嗅,透过水的清气,隐隐还带有江的气味,那种介于皂荚和木叶之间的清香。
江总是很在意自己的修饰,即使一年都不进城几次,也见不到几个生人,他仍旧会每天穿好长袍,把发髻梳的一丝不乱,不去书院了,就坐在门前的大青石上看书,一看就是一个下午,任由李半乐随处玩耍。
有次,李半乐一个人跑到大塔寺,在寺内那株歪脖树上扭到了脚。走不回去了,她就靠在树干上安静的等待,太阳渐渐下山,空气一点点变凉,黄昏的时候,江找到了她。
江走过来,向她伸出手:“回家了,半乐。”她飞快的握住他的手。
好像那次,那个神情总是漠漠的少年走过来,向遍体鳞伤的小女孩伸出了手:“我带你走,到一个再也没有人打你的地方,好不好?”小女孩飞快的握住了那只苍白消瘦的手。
于是这两个人就逃了,穿过回疆的沙漠,躲避着同门的追杀,一路南下,直到嵩山脚下,少年摇摇头:“没盘缠了。”
他们在嵩阳县城外的书院旁找到一间被人废弃的空房子,少年从书院谋了一份文书的活儿,他自幼写的那手好字养活着他们。
从大塔寺回来那天,李半乐趴在江背上,悠闲的看路边的麦田,房舍和黄狗,忽然发问:“江,你为什么总穿白衣服?是因为在天山派只有掌门才可以穿白色的衣服吗?”
江的脚步顿了顿,托着她屁股的一只手忽然扬起,一巴掌拍了上去:“小孩子怎么想这么多?”
李半乐撇撇嘴,不敢再说什么,江真生气把她丢在野地里了,她也没有办法。
江继续走,直到走出好远,才叹了口气:“穿白色的衣服,我才能时刻看清自己身上沾染了什么东西,才能知道自己是不是干净,这个理由好不好?”
李半乐从来没有听到过江叹气,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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