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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时,他又表示了自己的心愿。每一回,他都祈祷自己的跛足能恢复正常。不知不觉间,他竟祈求起自己种族最早信奉的诸神抵来,这些神抵比以色列信奉的上帝具有更悠远的历史。白天,只要有空,只要他记起来,就一遍又一遍地向全能的主祈祷,总是一成不变的那几句话。在他看来,用同样的言词向上帝请求,是至关重要的。但过了不久,他又隐隐约约感到这一回他的信念也还不够深。他无法抵御向他阵阵袭来的疑虑。他把自己的切身体验归纳成这样一条规律:
〃依我看,谁也没法心诚到那种地步,〃他说。
这就像他保姆过去常对他说起的盐的妙用一样。她说:不管是什么乌,只要你往它尾巴上撒点盐,就能轻而易举地将它逮住。有一次,菲利普真的带着一小袋盐,进了肯辛顿花园。但是他怎么也没法挨近小鸟,以便能把盐撒在它尾巴上。他没到复活节,就放弃了这种努力。他对他大伯暗暗生出一股怨气,觉得自己上了大伯的当。《圣经》里讲的搬走大山的事,正是属于这种情况:说的是一码事,指的又是另一码事。他觉得他大伯一直在耍弄自己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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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著
张柏然 张增健 倪俊/译
第十五章
菲利普十三岁那年正式进了坎特伯雷皇家公学。该校颇以其源远流长而自豪。它最初是所修道院学堂,早在诺曼人征服英国之前就创办了,当时只设有几门很简单的课程,由奥古斯汀教团的修士讲授。这所学校也像其他这类学校一样,在修道院遭到破坏之后,就由亨利八世国王陛下的官员加以整顿重建,该校的校名即源出于此。打那时起,学校采取了比较实际的办学方针,面向当地上流人士以及肯特郡各行各业人士的子弟,向他们提供足以应付实际需要的教育。有一两个学生走出校门之后,成了誉满字内的文人,他们最初以诗人的身分驰骋文坛,论其才华之横溢,仅次于莎士比亚,最后专事散文写作,影响深远,他们的人生观甚至影响到菲利普这一代人。皇家公学还出了个把出类拔萃的律师,不过当今社会上名律师多如牛毛,这也就不足为奇了。此外,还出过个把战功赫赫的军人。然而,皇家公学在脱离修士会以后的三百年内,主要还是专为教会培养大量人材:教士、主教、主任牧师、牧师会成员,特别是乡村牧师。有些在校学生的父亲、祖父和曾祖父都在这儿念过书,现在全都当上了坎特伯雷主教管区内的教区长,所以这些学生刚跨进校门时就已经决心继承祖业,将来当个牧师。尽管如此,也还是有迹象表明,甚至在这些人身上也会发生某些变化;有些孩子把在家里听到的话搬到学校来,说什么如今的教会已不复是往日的教会。问题倒不在于教会的薪俸菲薄,而是现在干教会这一行的人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据个别孩子所知,有几位副牧师的父亲就是做买卖的。他们宁可跑到殖民地去(那时候,凡是在英国找不到出路的人,依然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殖民地上),也不愿在某个出身低贱的小子手下当副牧师。在皇家公学也像在布莱克斯泰勃的牧师公馆一样,说到买卖人,就是指那些投错了娘胎、没有祖传因产(这里,有田产的乡绅和一般的土地占有者之间存在着细微的差别),或是并非从事四大专门职业的人(对于有身分的人来说,要谋事也总是在这四门职业中加以选择的)。皇家公学的走读生里面,大约有一百五十人的家长是当地的上流人士或是驻扎在兵站里的军官,至于老子是做买卖的那些孩子,则自觉地位卑微而抬不起头来。
学校里的那些老夫子,容不得半点教育方面的新思想,有时在《泰晤士报》或《卫报》上也看到一些,便大不以为然。他们一心只盼皇家公学能保持其固有的老传统。那些僵死的语言,教师们教起来道地得无以复加,孩子们日后往往一想到荷马或维吉尔,就不免泛起一股厌恶之感。尽管也有个把胆大妄为的角色在教员公用室进餐时暗示说,数学已显得日益重要了,但大多数人总觉着这门学科岂能与高雅的古典文学相提并论。学校里既不传授德语,又不设置化学课。而法语课呢,那是由级任老师上的,他们维持课堂秩序比外国教员更加有效;再说,他们的语法知识决不比任何法国人逊色。至于他们在布洛涅的餐馆里,要不是侍者懂得点英文,恐怕连杯咖啡也喝不成,这一点似乎是无关宏旨的。教地理课,主要是让学生们画地图。孩子们倒也最爱上这门课,特别是在讲到某个多山国家的时候,因为画画安第斯山脉或是画画亚平宁山脉,可以消磨掉很多时间。教师都是些毕业于牛津或剑桥的、没结过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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