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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薄的刺猬本性发作了。
季易行对我了如指掌,面色平静地点头:“对,这就是紫衣比你可爱的地方。”
我一下子如泄了气的皮球焉了下去,“我从来没说过刘明轩。”
季易行叹气:“有些东西,不是说出来就存在,也不是不说就不存在的。”
我呆怔了半晌,难道刘明轩离开我,是因为我太过牙尖嘴利么?大家斗嘴斗了几十年,我牙尖嘴利也不是这几年才有的,再说了,就算刘明轩一直只在X光室当个小小拍片员,我也不会嫌弃他半分的。
紫衣揉揉我的头:“不要想太多了,三条腿的动物难找,二条腿的男人多了去了,天下难道只有一个刘明轩?”
我点头:“男人是不少,可是我爱了几十年的,只有一个刘明轩。”
紫衣无语。
“刘明轩几号结婚?在哪家酒店办喜酒?”我问。
紫衣与易行对视一眼,紫衣劝我:“他没请你,你就不要去了。”
“没听说过有不请自到的么?”我吸了吸鼻子:“我和他在一起这么多年了,最后送他一程也算是有始有终。”
“娜娜。”紫衣不赞同:“何必呢,去了,难过的是你自己。”
“二十六号,在斯科特。”易行说。
“易行。”紫衣瞪他。易行道:“为什么娜娜不能去?娜娜不去就不难过了?凭什么只娜娜一人难过?”
“说得不错。”紫衣拍手:“娜娜,本来我们不想去参加他的婚礼的,行,我们陪你一起去!就算他笑,也得让他笑得尴尬。”
这就是朋友,可以对骂可以争吵,火起来可以拳脚相向,最后还是向着你的,才是朋友。
第六章:自己动手与亲自尝梨,都来自伟人的教诲
其实我并不是一定要去刘明轩的婚礼。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雷声大,雨点小,敢说不敢做,敢做不敢担,呃,最后那是说顺了嘴,我绝对还是敢做敢担的。我不怕事,也不怕惹事。嘿嘿。
我那样执着地想去刘明轩的婚礼,只是因为我想要个答案。若不是刘明轩自提出分手后的那日便对我避若蛇蝎的话,我找到他问个明白也就算了。现在,不明不白的得了一个结果,连原因都没有,我心里堵得慌。
医院的同事们都很有默契的在我面前保持沉默,只字不提本院目前最大的花边新闻,其实他们闪烁的眼神,以及一背离我便传来的窃窃私语,我超一流的听力,听得清清楚楚。不过我装聋作哑的本事,也是一流的。靠,不就是被人甩了么,传来传去,新闻迟早会变为旧闻,我夏木娜身边,也会新人换旧人,管他是不是自愿换的,总之是换了。
我一直不知道刘明轩的新娘是谁,问过紫衣,紫衣说没兴趣去打听,其实我明白她只是不想说。我与紫衣,易行都出生在医学院家属楼里,因为父母同事的关系,一直玩在一起。刘明轩虽然是后来加入我们的,友谊也自小学四年级便开始了。刘明轩与他们夫妻友情之深并不亚于我,为难人的事,我是不做的。
伟大领袖**说过,要知道梨的味道得自己亲自去尝一尝,他老人家还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所以,我决定去品尝下这只梨子,亲自动手丰衣足食——寻找答案。
我也从医院里捕风捉影听到点消息,对方好像挺有来头。刘明轩什么时候认识大人物的女儿了?这小子,瞒得可真紧,我是一丝风声都没觉察到啊。
斯科特只是本市的一个四星级酒店,而且在众多同级酒店里,斯科特也不算是突出的一个,它唯一好玩的地方就是有个很现代的地下停车场,复式的,车是一辆一辆由电梯进的,进去了,便什么都看不见了,要取车时,把停车号给管理员,电脑操作一下,车便自动出来了,安全性很好,绝对不会有停车被划的情况发生。其他的就一般了,大堂小小,宴会厅我没进去过,不知道。不过从大堂还有客房的情况来看,也气派不到哪里去。看来对方那个大人物也大得有限。
婚礼那天,紫衣要来接我,我说不用,大堂见。紫衣家去斯科特到我现在租的小屋并不顺路,她又带着思雨同去,不方便。
最后一次在镜中审视了下自己,精致的韩式卷发,浅紫色韩式连衣裙,PRADA手袋,LV的高跟凉鞋,看到这双鞋,我不由自主又在心里哀悼我那双GUCCI,虽然我买这些一线品牌都等过季后有折扣时才下手,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怎样都是价值不菲啊!心痛……
目前我最好的行头都在身上了,人靠衣装马靠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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