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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地方官。周密的调查既费周折,而如果受罚者又提出证据为自己辩护,如所出事情,在他到任之前滋生,或者其差错在于邻府邻县,或者由于上级指示错误,则法庭也无法结案。案悬不结,责任不明,必将破坏全部文官机构的规律,失去以后赏罚的标准。
因之我们的政事,注重体制的安定,而不计较对一人一事的绝对公允。牺牲少数人,正是维持大局的办法。人事考察条例,也就从这里着眼。按照规定,四品以下的地方官三年任满应当入京朝觐述职,由皇帝及有关部门核定他们政绩的优劣。但是全国有1100多个县,任何精明强干的人事官员也无法详细知道他们的具体成绩,而只能在大节目上斟酌一二。如果一个地方官所统辖的地区安静无事,税收没有多大亏欠,该地区的民风就是“淳厚”而并非“刁顽”,这一位地方官必为好官而非“浮躁”或“才力不及”。京官六年一考核,名为“京察”,考察也很难根据实际能力和成绩,而大抵是视其人事应付能否得宜而有其上下高低。京官对这种考核总是战战兢兢,因为一旦得到一两个不良的评语,则一生事业可能立即付诸东流。本朝历史上最严格的数次考察,曾使两千多文官停职降级。在当政者来说,没有这样的办法,朝廷上就无法去旧迎新;在被考核的文官来说,这样大批的斥退的确令人寒心,于是他们更要互相照顾,以作为保护安全的必要手段。
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也使他们结成小集团。出生于一省一县,是为“乡谊”。同一年考中举人或进士,是为“年谊”;同年的举人或进士就像学校里的同班一样,在原则上有彼此关照的义务,他们的考官则不消说是终身的恩师。婚姻关系,包括男女双方的远亲近属,是为“姻谊”。这多种的“谊”是形成文官派系的一个主要原因。各派系的主要人物亦即后台老板就有提拔新进的义务;私人的困难,可以协助解决,错误也可以掩饰。被提拔的和被帮助的当然会对后台老板效忠卖力,终身不渝。
申时行既然身居首辅,他不能不感到这种局势的危险。文官名义上任职于各部院寺,各有其官方的组织,但是背后又有他们私人派系。他有一次在给朋友的信内提到这个问题,深深感叹这种公私“阴阳”的区别。可是他有什么办法?他自己还不是依靠张居正的栽培才有今天的地位?申时行不是理想家,他深知人类的弱点不能完全避免。张居正一案已成过去,他现在的任务是要竭诚帮助年轻的皇帝治理国家大事,当务之急是增加文官之间的互相信赖。与其暴露各人的阴,毋宁提倡他们的阳。正因为如此,他被很多人目为放弃理想以妥协为前提的政客。然而还有人比他更为务实,认为所有伦理道德全是空中楼阁,最多也不过是一种理想和一种装饰。对这种看法,申时行也不能同意。理想与装饰究竟不同于虚伪,一个人仍能以此作为起点去推行他的诚意。
即算本朝推行伦理道德以作为治国的标准,收效不如理想,可是也别无更好的办法。假如没有这些观念和原则,我们政府靠什么而存在?如果放弃“四书”上说的正心诚意,仁民爱物,嫂溺则手援,如何能使2000名京官对事情有一致的看法?又如何能使18000名地方官和衷共济,或者无端受罚而仍然歌颂“皇恩浩荡”?我们还有什么更好的标准去教育全国约100万的读书人,还有什么更好的标准去表彰他们的祖先、寡母、贤妻?个人的私心会随时随地变迁,只有伦理道德永恒不变。古代的圣贤写作“四书”的时候如此,朱熹注解“四书”的时候如此,今日仍然如此。正因为如此,它才可以在经筵上被讲解者发挥,也可以在墓志上被镌刻,以为后人的典范。
这种伦理教育所收到的效果,可以用前面提到的邹元标为例。邹元标在1577年得中进士,时年26岁。当时他还没有任何官职,然而根据圣贤的教导,他竟上书指出张居正的不肯丁忧的可耻可恶。这一封奏章使他在午门外受到廷杖,进士的头衔革去,降为士兵,流放于贵州的穷乡僻壤。一去5年,直到1583年冤案昭雪,他才被召回北京,任命为给事中,职司监察,穿上了绣有獬豸的袍服。到任不久,他又上书直接批评万历不能清心寡欲。皇帝用朱笔在奏章上批“知道了”三个字,给他面子,免予追究文句的唐突。然而邹元标不识抬举,过不多久,他二次上书,奏章上的用语更无忌讳,竟说万历扯谎,有过不改,而且引用“欲人勿
闻,莫若勿为“的谚语,揭穿皇帝的装腔作势,说他没有人君风度。这就不能不使万历勃然震怒,准备把这个不知感恩的谏官再次廷杖。
一个从七品的下级文官,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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