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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觉得,纳里斯最看重的就是他的三儿子威斯勒。
关心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等于自寻烦恼,威斯勒的眼睛被我治好,算他三生有幸。
忍不住为心底这份宁静自嘲,用手术刀麻利的清理着她伤口上的溃烂的腐肉和污浊,就像是一点点将威斯勒从心底割掉。
她盯着挂在架子上的漫唦霈源,又忍不住说,“其实刚才我说的,不过是表面看到的罢了,三王子一直暗中积蓄力量,他行事低调,而且心性仁慈,很少有人找得到他。如果能投靠他,我就不会被二王子杀死。”
说到这儿,她忽然激动的动了一下,“医生,你有见到一个眼睛受伤的栗红色长发的男人来治眼睛吗?”
手上的手术刀未停,我眯着眼眸摇头笑了一下,淡漠回应,“我刚搬到这边,你忘了吗?我说过你是我在伦敦的第一个病人。”
她又恢复绝望的眼神,自言自语的似的低喃,“三王子的伤很严重,恐怕只有医生你能治的好……如果他的眼伤好不了,他的性命就难保,被那种可怕的武器打伤之后,没有人能活过一个月。”
“三王子也不过是只吸血鬼,他不是神,吸血鬼也有生死劫数。不过,用心去找,总会找的到。既然你已经在疗伤,就应该有活下去的勇气。如果三王子真有你说的那么好,他会帮你的,就算他死了,不是还有夜萨少爷吗?”
“谢谢医生,你是上天赐予血族的天使!”鲜红的血泪从她眼角划入鬓边,“已经有三百多年,没有人这样关心我。”
“呵呵……天使!我真是愧不敢当,这个名字比较适合你们的夜萨少爷。”无声的叹了口气,却想起夜萨依偎在我怀中的亲昵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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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爱:情殇难愈
“夜萨少爷的确是血族最善良的人,吸血鬼生性残戾,他的善良却是遗传!他有一半的灵族血统,他的生母,也就是三王子的正妃绮瑟,是暗影灵族的公主,她纯善绝美,风华绝代,像个女神,也是血族人最尊崇的王妃。”
“难怪你们三王子会那么爱她!”
尽管心底泛酸,却并没有阻止她说下去。
她告诉我的事实却是,威斯勒和绮瑟在结婚之前并不认识,而那场仅仅持续了一年的婚姻,也像是一出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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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多年前,灵族与血族血战,两败俱伤,双方均考虑停战协商,于是便决定用和亲拉近关系。
灵族的公主绮瑟虽然是灵族先王庶出的女儿,在却深得人心,她亲民爱民,温婉善良,也备受灵族王的宠爱。
当时的灵族王储——现在的灵族王绮炫,担心庶出的妹妹会争夺权位,便联合群臣劝说父王将她嫁去血族。
于是,灵族王不得不忍痛牺牲女儿换得两族和平。
血族王纳里斯。克莱德本想让大王子迎娶绮瑟公主,大王子却恃宠而骄,嚣张跋扈,拒绝牺牲自己的幸福与一个不认识的女人和亲。
二王子也认为,迎娶一个庶出的灵族公主对权势无利,便逃出皇宫抗婚。
于是,纳里斯只能将和亲重任推给倒霉鬼——三王子威斯勒。
威斯勒并没有像两个哥哥一样逃避这场婚礼,他更看重的是两族将来的处境,也对来和亲的灵族公主心生怜悯。
或许,因着上天的眷恋,或许,因着命中注定,也或许,只是巧合——出人意料,在婚礼当天,英俊的倒霉鬼三王子与惊艳的牺牲品绮瑟公主一见钟情,他们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大王子和二王子见弟弟抱得美人归,羡煞不已,更后悔抗婚。
绮瑟与威斯勒的美满,让血族王纳里斯喜笑颜开,他们意外的一见钟情也在血族与灵族传开。
灵族先王因为珍宠女儿,时常来拜访,两族从此安宁相处,再也没有宣战。而灵族王也趁机劝说血族王让威斯勒做王储。
绮瑟与威斯勒的婚后生活恩爱祥和,很快便有了身孕。
临产的前几天,纳里斯颁布圣旨,将威斯勒立为王储,纵然大王子和二王子从中阻挠,依然没有挡住圣旨的颁布。
但是,绮瑟难产,诞下一个男婴,甚至没有来得及看一眼,便撒手人寰。
纳里斯视这个宝贝孙子为血族的守护神,取命夜萨,捧在手心上养育。
小小的夜萨少爷虽然失去母爱,却万千宠爱于一身,浸在蜜罐里一天天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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