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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一致转向后排,只见那个美丽的娃儿正捂着额头趴在桌上,口中低咒连连。
呵,睡得太熟,一不留神脑袋砸到桌面上去了。
“肯定又青了一块。”娃儿低语,再抬头时,见满堂的眼光全定在自己身上,尴尬笑了笑,立即低头收拾书本。
台前,夫子动了动嘴,欲言又止,嘴角抽搐半晌,终于,摇头离去。
待学堂走得干干净净时,娃儿身后悄悄多出两道身影。
眼珠向左瞟,娃儿叹气,停下收拾书本的手问道:“东焚姨,鬼叔让你来的?”
东焚轻笑,怜爱地抚上娃儿的乌发,点头道:“是。”
眼珠向右眼,娃儿再叹气,“莫乐叔,是明叔让你来的?”
“是。”
“唉!唉!”重重的叹息,从一个娃儿的嘴里发出来,着实怪异。
支颌倚桌,娃儿拨开搭眼乱发,贝齿咬着下唇,苦恼万分。
东焚姨是娘的近侍,莫乐叔是爹的近侍,因为爹待人过于热络,以至于凡到场处必亲力亲为,这也使得他的近侍几近于隐形,若不指明,别人还以为爹一个近侍也没有呢。
通常,他们不会同时出现。而一旦同时出现,就表示他——要、倒、霉、了。
没错,娃儿是他,不是“她”也。
不合年纪的苦恼攀上他的小脸,盯着投在前方的两道长长身影,他是一点也不想动啊。
为什么倒霉的总是他?为什么?
因为不明白,所以,他常常在半夜困惑得睡不着时,跑到爹娘的阁楼内,抱着娘或爹的大脚追问研究,结果多是被爹拎着衣领丢出阁楼。他缠得紧了,爹会招来幽安鸟将他叼上半空吹冷风,顺便绕古骨城一周,等到他两脚发软地着地时,天已经——亮了。
哎,怄死他了!
他敢肯定,打从他在娘肚子里时,倒霉就已经虎视眈眈等着他了。这不是妄语,他可是确证据凿——
三岁以前……记不得了。
三岁以后……嗯,就拿那木宫姓摄的小子比吧,摄小子的爹有一只宠物名唤穷奇,摄小子可以骑在穷奇背上满城跑。要多惬意有多惬意;他呢,不是被幽安鸟叼在半空当挂腌肉,就是被卷耳顶在背上当蹦蹦球。
拜托,他小小年纪经不起吓。
与其他同龄比,他更惨。放了学,其他娃儿可以成群地跑去看傀儡戏,他却必须跟着鬼叔学追踪,跟着明叔学分辨骨骼。
好嘛好嘛,身为古骨族灵,埋在一堆五颜六色的骨头里他也是不排斥的,可每次去哪儿学却是个大问题。东焚来,是带他去鬼叔那儿,莫乐来,是带他去明叔那儿。
鬼叔明叔争他争得很厉害啊。
照理,两家抢着要他,他那颗小不隆冬的心应该得意得冒泡泡才是,可……唉唉,请原谅他小小年纪吹不起泡泡,他呀,可是一点也得意不起来。如果要他选,他宁愿学那些“不成器”的同龄咬着糖人看傀儡戏。如此,多么轻松,多么有趣,多么……多么……哼,哼,这才是他向往的“正常”童年。
小白牙狠狠咬紧,他眯起因向往而灼烫的黑眼珠。
该死的,他才不想做什么土尊水尊。他更不明白,爹娘从不急着让他选,为何鬼叔明叔却在一边争得拳脚相加,几欲锋刃相见?
他哪里好?他哪里值得他们去争?
天生异能他没有,天生聪慧他也不敢自认,只不过,他有一个身为土尊的娘,和一个身为水尊的爹罢了。
唉!他苦命的出生啊!
“该走了,少主。”东焚柔柔的声音在他耳侧响起。
不情愿地,他还是伸出两支小胳膊,示意东焚抱他。
才不要莫乐叔抱呢,他喜欢东焚姨身上香香软软又带点甜甜的气味。就不知明叔知道这是他选择去鬼叔那儿学习的理由后,会不会气得头发比月叔叔还白?嘻嘻!
盯着越离越远的学堂,他偷偷笑了笑,在心底。
回到熟悉的清池边,东焚放下他,不意外地,已有两道身影“钉”在池边等着了。见他落地站稳,两道身影同时转向——先互瞪一眼——再举步走向他。
救命啊!
这个时候,爹娘大多不会在……
“少主,您今日应随莫乐回水宫。”身着白袍的明水看了莫乐一眼,再转头时,脸上挂起微笑。
“土宫才是少主的家,他回土宫也是正常。明总辅,你可别忘了。”身着黑袍的鬼趣证睨了明水一眼,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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