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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艺术”的概念含糊在于它可以被分解成一些没有多少联系的门类。比如新闻主持人的艺术往往可以被归纳成采访的艺术;综艺类节目或游戏节目的主持人也许更需要一些表演的训练,特别是喜剧表演的训练,因为活跃气氛往往要求主持人语言、表情的戏剧化,要求幽默诙谐的气质;体育节目主持人的专业知识是其“艺术”的主要内容;儿童节目主持人则必须具备教育学、儿童心理学的基本修养等等。
如果说,不同节目的成功与主持人之间尚有规律可寻的话,我想,那就是人格的魅力了。赵忠祥老师如果只是掌握了关于旅游和动、植物的大量知识,而没有一颗热爱大自然,善于感悟生命的心灵,那么他主持的《正大综艺》、《人与自然》等栏目,充其量只能成为世界知识或生物课的讲堂而已,谈什么魅力呢?克朗凯特如果没有勇气冒枪林弹雨的危险,不敢承担说真话的责任,又怎么会在越战的关键时刻,不推诿、不避让,鲜明地表白自己的反战立场呢?不过,话说回来,这样的素质完全取决于个人的修行,当属“功夫在主持外”了。所以,追求其实并不存在的大一统式的”主持艺术”,只能导致电视主持的工匠化;追求一种万金油式的技巧性的熟练,只能把本来具备成功素质的年轻人引向歧途。
况且,电视屏幕带来的虚假的“成功”和“权威”是多么容易让人沾沾自喜呀!这往往使主持人产生盲目的自大。
随着中国电视的日臻成熟,对主持人的要求也必然越来越专业化。那种凭借少量训练便可获得的“镜头感”不再神秘,对主持人的评价标准会更多地放在主持人本身的涵养素质与节目的相配性,大量的新闻专题类节目会直接起用记者作主持人(现在不少电视台已经开始这样做了),社会类的节目会把一些擅长表达的专家请进演播室,主持人队伍本身的年龄会趋于成熟化,性别分配将更为均衡。我们将很难再信任一个过于年轻的面孔分析中东局势,也很难再容忍一个空虚的头脑煞有介事地教训观众,无论他们多么上镜。
我认为,一位电视主持人,只有认识到主持无艺术,才能放得下一些虚张声势的骄傲,也才能在与节目的真正融合中找到自己的价值,形成自己的风格。
纽约,纽约
我承认,我喜欢纽约,第一眼就喜欢。
那是一九九四年一月,在录制了《正大综艺》二百期特别节目的第二天,我登上了赴美的飞机。飞机误点,到达纽约已是午夜时分。我的身下出现了一座绵延不绝的灯火的城市,繁忙的高速公路上满是紧紧相连的移动的光点,穿梭纵横,那快活的节奏让我想起一首老歌《纽约,纽约》,其中有一句歌词是:“如果能在这里成功,你就可以走遍天下,因为这里是纽约。”
我的嘴里有些发干,年轻好胜的心怦怦地跳着。过去的一切荣辱胜败都在这片灯火前变得毫不相干,我将重新开始,在这个地球上最繁华的都市,找到一席之地。至于这个位置究竟是什么,我还相当模糊,但这并不要紧,要紧的是:纽约,我来了。
一向被形容得面目可憎的移民官翻看了我的证件,态度竟和善可亲,使介于临战状态的我一下放松了警惕。他指着我的入学通知书说:“纽约大学可是个好学校(我来美国时就读于私立纽约大学,半年后转入‘常青藤’名校之一的哥伦比亚大学)。我儿子想上这个学校,但学费太贵了,我供不起。
所以他去了州立大学,他在那儿学得不错。”说着啪啪啪一串钢印,“祝你好运气!欢迎到美国来!”一时间,我想起了长安街上“北京欢迎您”之类的广告牌。感觉良好。
记得临行前不久,国内刚刚播了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那有关纽约既是天堂,又是地狱的名言,已成为纽约留给全中国的印象。我推着行李车,随着人群向外走的时候想:纽约是地狱的比喻是针对那些没有经济保障,语言不通,又无一技之长的人来说的。而我呢,既是美国名牌大学的研究生,又懂英语,不需要打黑工挣钱,还有四年电视主持人的专业背景,纽约对于我,当然不是地狱。于是,只剩下了另一种可能。这样简单的推理,吓了我自己一跳,好像眼前这个未知的城市已在耳边低声告诉我那个肯定的结局。
心中不由一阵欣喜。
来机场接我的是三位素昧平生的朋友。称他们为“朋友”,是因为他们是我的一位朋友的朋友,受托来尽地主之谊。他们曾看过我主持的节目,因此也不显生疏。客套了五分钟就开始大声说笑起来,使我这个异乡人倍感亲切。
刚才还在波音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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