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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篱,警方告诉约翰?道格拉斯他被传讯的当天,正打算安排他做测谎。
“这,并非良策”,约翰?道格拉斯告诉警方,“你们从测谎里根本得不到什么,只会加强嫌犯在被问话过程中自我防卫的能力。”
果然,当警方翌日再打来电话给约翰?道格拉斯时,便告诉他这个测谎器无法确定嫌犯犯案嫌疑。
“既然嫌犯知道他可以打败机器,只有一个方法能让他就范”,约翰?道格拉斯建议道,“那就是,在当晚于警局安排一场审讯。”
“一开始,嫌犯会觉得有些轻松,但恰可攻其不防地询问他,要让他感受到你的严肃与尽忠职守,要让他知道,这,不像午餐或晚餐,可以有任何缓冲的机会,也要让他了解,如果他让步的话,并不会像电视上的战俘一样被吊起来拷打。”
“由当地警方与联邦调查局亚特兰大分局的干员一起负责侦讯,以显示团队的力量,及暗示全美政府的公权力正与之对抗。”
“在他面前的桌上,堆着成堆与他名字有关的案卷,即使里面都是些空白的纸张。”
“更重要的是:不做任何说明,就把沾有血迹的石头,摆在与他的视线相对四十五度角的一张矮桌上,让他不得不转头注视的位置上。”
“仔细注意他每个不言而喻的线索——他的动作、呼吸、流汗程度、颈动脉的跳动,等等,如果他真是凶手,他决无法对那块石头视而不见,即使你不曾提及或解释它的特别之处。”
“用微弱略带神秘的灯光,及一次不超过两个以上警员或调查员的问话场面,最好是一个调查员与一个当地的警员搭档。”
“你所需要做的,只是暗示你已经知道了重点,知道他心里正在想的东西,也明白他所承受的压力,不管你觉得多么令人作呕,但你必须要投射出你对这个被害人的指责,暗示着是她引诱他的,问他是否是她主导的,是否是她投怀送抱,是否是她用黑函威胁他,给他一个保住面子的情境,给他一个解释自己行为的机会。”
“在钝物致命或持刀杀人的案子里,凶手很难不去留意他身上所留下的被害人的血迹,这,是一项可兹利用的通则。”
“当他开始有反应,哪怕是一点点轻微的动作,你就要直视他的眼睛,告诉他,这整个案子中最令人起疑的部分,就是他的身上已经沾有玛莉的血迹。”
“我们知道你身上有血迹,基恩;在你的手上,你的衣服上,我们想问的只是,‘是不是你做的?’我们知道是你干的,问题是,‘为什么?’我们当然知道为什么,你所需要做的只是告诉我们,‘是不是?’。”
他们,真的这么做了。
他们把达瑞尔?基恩?戴维尔带进来,他马上注视着那一块石头,开始冒汗,且呼吸急促,他的身体语言和先前问讯时的情形迥然不同:瑟缩而带有防卫性。
侦讯开始指责小女孩,把责任推到她头上,见他随声附和时,他们便把血衣现出来。
这项举动,很显然地激怒了他。
当你发现对方开始闭嘴而且专心谛听你讲话时,你可以说已经找对人了。
相对地,无辜者通常的反应不是大笑就是大叫。
每个嫌犯假装大笑或大叫来让你以为他是无辜的,你也可以分辨出来。
于是,他承认强暴,并且,同意侦讯员所说的,是她威胁他。
罗勃?赖瑞告诉他,他们知道他并非预谋要杀害她,如果是蓄意谋杀的话,他会用比石头更有效的凶器。
最后,他,终于俯首认罪,承认犯下这宗杀人案及前一年在罗马市的另一件强暴案。
达瑞尔?基恩?戴维尔,因强暴与杀害玛莉?法兰西丝?史多纳,被判死刑定谳。
(三)人皆有弱点
作为一名犯罪心理分析专家,约翰?道格拉斯一生中遇到的最大挑战,暝发生在亚特兰大市的系列谋杀案。
此案,始于1979年夏天,持续了一年半时间。
基本案情是,一些黑人少男少女,主要是男孩,连续失踪,后来,发现他们被谋杀了。
因为案情重大,市长梅纳德?杰克逊(Maynard Jackson)只好请求白宫让联邦调查局牵头,组织一次有效的调查。
在约翰?道格拉斯奉命赶到亚特兰大时,已经有十六名少年被杀害。
和约翰?道格拉斯同行的,还有联邦特工洛伊?哈兹伍德(Roy Hazelwood),他也是行为科学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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