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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公子要上京,逸风的身体也好得差不多了,我想,也该是我离开的时候了。”我来找他就是要说这个的。
“莫姑娘,其实那天,我是想问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大都。大都那里也有拘月楼的分部,我和逸风以后都会在那里。我很希望你可以和我们一起去,这样我可以照顾你,你也可以离开胡国更远些,我想你其实知道,你潜在的危险都来自胡国,而去大都将是个不错的选择。”他说的很顺畅,似乎早就预备要和我这样说了。
我的确想离胡国远些,也对大都感到好奇,甚至对有人可以依靠也难以抗拒,可是我更想要自由自在的生活,我不想惹上诸如太子和六王子之类的麻烦。太子与六王子对我的态度有些异样,我不是没有发觉,但我肯定不会把那些异样认为是喜欢,只是我曾引起过他们的注意,而我不想再和他们有更多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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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钰把我的表情看得通透,他当然不会不知道太子和六王子对我态度上的某些异样。
“如果你以为在你用那样惊世骇俗的方法一次又一次的救了逸风以后还可以一个人躲起来,不被人发现,那你就太天真了。胡国你自然是不能去,可若太子要找你,这射日国也不会有你的安身之处。”他说的话确实是真话,可是我实在是不想承认。
“太子要登基对拘月楼还要诸多仰仗,我想,如果你是真的一如你表现出来的那样在推拒太子的话,跟在我身边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逸风的事一直没有正式的谢你,如果你愿意,我希望可以认你做义妹,也好名正言顺的保护你。”他的语气很真诚也很坦率,直接阐述了事情的厉害,并且告诉我,做他的义妹,跟在他身边,是我现在最好的选择。
的确,我离开这里,我也不是谁谁的任何人,太子若要寻我,我自然将无处藏身。而且,闫钰是个不错的人,做他的义妹我绝不会吃亏。
“义兄在上,小妹这厢有礼了。”我说着,对他轻轻的俯了俯身,我记得他脸上的笑容很明媚也很温暖。
“言妹妹快别多礼,你回去收拾收拾东西吧,明日我们便上京。”他的眼睛却似乎在说,还好你足够明智。
64开朗的心
我和逸风、闫钰、白月,还有楼里的数十名暗士终于启程赶往大都。闫钰和白月骑马走在最前,并肩而行。
队伍里只有一辆马车,那是我和逸风的交通工具,逸风起初几乎是宁死也不肯和我一起坐马车的。要不是闫钰威胁他说,如果他不坐马车,那就等他好利索了自己一个人去大都,他怎么也不会乖乖就范。唉,谁让他目前还属于病号呢。
对于毛毛虫同学的别扭,我一直认为他可能觉得大男人不骑马反而和女人一样坐马车是件很丢人的事。可是,想想他这几天来一见我就反常的表现,还真是奇怪。这家伙当然不会是因为喜欢我才动不动就脸红的,难道就因为我救了他的命?也不像啊。
唉,懒得伤脑筋。
我原来以为这时的马车乘坐起来应该是十分颠簸的,一路下来肯定会腰酸腿软,毕竟那时的技术比起现代可差远了,但显然是我低估了那时的造车技术。
马车应该是经能工巧匠们改装过的,虽然没有那时候纳布带来的那架豪华,但显然也是用了十足的心思的。马车里面也很宽敞,铺垫的被褥也十分柔软舒适,并且还有盛放零碎杂物的地方,那里有许多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小糕点和饮用水。
看来闫钰为了他这个贪吃又正在生病期间的好师弟可是煞费苦心。而这个兄弟正像个大蚌似的,两片嘴唇闭的严严实实的,一声不知。眉毛自然还是皱的跟两条毛毛虫的似的,好像我欠了他五千两黄金。
“五千两不是给你了?而且还多给了五千两,我现在可不是白吃白住,你干吗还像我欠你五万吊似的?”我可不想这一路就对着他这副晚娘脸。
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得跟个灯泡似的,嘎巴嘎巴嘴想要反击。
“我可是刚刚救了你哦,你可不能欺负我,要不我就喊我义兄收拾你喽。”
我现在的模样在他眼里一定是小人得志,十分可恶。可是我只要一看见他,总忍不住想故意挖苦他,逗弄他,打压他,最喜欢看他受不了以后吹胡子瞪眼抓狂的模样。他这个冒失鬼、贪吃鬼总是能勾出我灵魂深处的劣根性。
可是令我懊恼的是,这个家伙一听我提到是我救了他之后,马上一张脸又变成了红苹果。
“你怎么总是脸红?”我终于憋不住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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