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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盛晚归忙说:“我真的没有,你有事找我,打我小南叔叔的手机好了。”
伍辉乾满怀失望,只好悻悻的与他们道别。
盛晚归伸了个懒腰,长舒了一口气,心中愉快无比,提议着说:“我们走回去,好不好?”
这里距离家,也不过就两三公里的样子,倒也不远,南霁云乐得答应,说:“只要你不嫌累就好。”
盛晚归扬起美丽的小脸,笑得灿烂迷人,让南霁云舍不得移开眼睛。
“反正有你,我要是累了,你会背我的吧?”盛晚归说。
“当然,我会一直的背着你……”南霁云说着,没说出口的下半句是,只希望你永远的在我身边。
人一旦拥有,奢望就会越来越多,就像疯狂寻找盛晚归的时候,他在想,只要知道她的消息,知道她人在哪里,过得好不好就可以了,找到她之后,他在想,只要她一直在自己身边就好了,可现在她已经在自己身边了,他又会想,如果能像情人一样亲吻她该多好呀……
这些欲望就像无底的深渊,越落越深。
夜晚的城市,静谧安详,点点灯光点缀其中。两人挑了一条小路走,昏黄的灯光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在很远的地方重叠在一起。
盛晚归心中涌动着一股子跃跃欲试的东西,她也不知道是什么,只是觉得心跳加速,太阳穴鼓胀着,莫名的有些兴奋,不由得像小时候那样蹦跳起来。
南霁云怕她累到,又会肚子疼,忙拉过她的手,强迫她和自己保持一样的节奏。
他的大手又厚实又温暖,像个手套一样,把盛晚归的小手紧紧的包裹起来,她只觉得那手上的温度似乎通过肌肤的纹理渗进了她的身体里,让一股子麻酥敢从手心一直蔓延到后脑。
她不自觉的笑着,等猛然发现的时候,才觉得自己的嘴唇也快僵硬了,两块笑肌就卡在颧骨下方,形成了一个美丽的弧度。
“累了吧。”南霁云蹲下身子,等着她上来。
盛晚归一点都不累,浑身轻快无比,但她无比向往那个坚实的背,就像是一个温柔之乡,让人眷恋、怀念。
盛晚归猛的一下跳上去,受到大力的冲击,南霁云有一瞬间的僵硬,身体往前倾了一下,但很快就稳住了,双臂牢牢的拖住她的腿,站起身来,慢慢前行。
盛晚归软软的发丝轻轻滑落在他的脸颊上,痒痒的,麻麻,心头的渴望便如同罐子里的魔怪一样,探出头来。
不能这样,不能这样,南霁云告诫自己,回想着盛晚归以前住的低矮的房子,立刻,下腹里升腾起来的一把火立刻熄灭了。
盛晚归在他后背上,随意的波拉着他的头发,他的头发又黑又硬,像是刺猬的刺一样,她曾经开玩笑说,遇到坏人的时候,小南叔叔可以随便的拔下一根来当武器。接着昏黄的灯光,盛晚归可以看到南霁云两鬓间的几根白发,就那么明晃晃的长在那里,盛晚归兴奋的心情忽的黯然下来,这就是自己任性的结果吧,他明明还不到三十岁。
“小南叔叔,我把白头发拔掉好吗?”盛晚归问着。
“别。”南霁云不假思索的回答。这些白发可以让他每次照镜子时都会想到,为了盛晚归的离开,他付出了多么惨重的代价,他会时刻的提醒自己,不要再对她有非分之想。
无风无雨,还有星星做伴,除却寒冷的空气,倒是绝佳的散步时机,只是,谁又知道盛晚归心头安安滋生出的情意和南霁云苦苦压抑的欲望。
两人的影子混为一体,却想着各自的心事,身体连在一起,心事却始终不能坦白。
盛晚归的心里头一时喜一时忧,忽然想起了叶馨岚,她那么美丽,那么有气质,还是现在美术界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拥有自己的画廊和工作室,和她的小南叔叔那么的相配。盛晚归还记得南霁云向她介绍叶馨岚的时候说:我一直爱着一个女孩子,她漂亮、可爱,我爱她的所有所有,不管是撒娇任性还是无理取闹,在我眼里都是惹人怜爱的,我不可救药的挨着她,爱得我的心头疼了。
那时候,盛晚归好嫉妒这个女人,虽然她一直劝着南霁云去找女朋友,怕小南叔叔把时间和精力都耽误在她身上会耽误他的终身大事,但听到南霁云又爱人的消息时,还是忍不住的吃醋了,但那时候,她明白,她的吃醋只是因为一直属于她的小南叔叔心里头有了比她更重要的人,单单只是因为这一点,她难过,所以第一次见到叶馨岚时,她故意的说了一些话,只是因为心里头不舒服,她觉得她这种心态和嫁女儿的心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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