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第2/4 页)
”
“唔,”锦娘睡得迷迷蒙蒙的,听了他的话好半晌反应过来,见他要去拿包袱忙揪着他的衣角道:“你等等,我去给你做朝饭。”
“莫起了,你再睡会儿,我已经吃了,你盯着点小锦。”
“唔,好……”眼皮子都睁不开了,却又坚持道:“记得带上给林儿的东西。”
段枫见她昏昏欲睡的模样,当真是心痒痒,一手捏起她的小脸对着红唇便狠狠嘬了上去,发出好大的声响。
“哎呀!”锦娘被他大胡子扎得生疼,忙去推他的脸。
“我走了!”段枫又嘬了一口,推门出了屋子。
锦娘抹掉唇上的口水,倒头又睡下了,过了一会儿被子里发出闷闷的笑声。
“嗤,老不正经!”
☆、【祸事】(修改)
临阳县离清溪村颇远; 段枫与同村的福叔载着野猪赶着牛车走了近一日,才在太阳落山前将将赶到了县城。
炎炎夏日里,野猪这种大型猎物不适宜保存,需得赶快售卖出去,尤其是这种自身失血过多而非人为宰杀的,现下已是招了许多苍蝇了。
好在他们有长期接受供应的酒楼; 只是掌柜的瞧了他们的却不太满意; 这种死亡方式未免肉质不太新鲜; 但是这只野猪的体型硕大; 是掌柜近些年来少见的,如此一来,他倒也是不太在意了; 野味这种东西,吃得不就是一个重口嘛!
他“啧啧”赞叹着; 取了银钱交予段枫; 不忘问了句; “段老哥许久没有打过这么大的猎物了; 从哪打的?”
段枫闻言颇为自豪道:“这是小儿猎到的!”
掌柜时常听到他谈论自己的两个儿子,自然也了解他小儿的年龄,这一听吓了一跳; 疑惑问道:“当真?”
“我段枫什么时候说过假话!”
段枫眼睛一瞪,配上那络腮胡子,就像掌柜当年过山道时遇见的土匪,当下不敢再有疑问; 心下诚心佩服这个少年。
忙拱手笑道:“少年如此胆魄与神力,猎得野兽,周某佩服佩服!”
“段老哥,以后若是令郎再猎得如此野兽,周某必定高价收购!”
他说完,又忙取了一些银钱来,交予段枫,“聊表周某佩服之意,还请段老哥不要推辞。”
送上门来的钱段枫自然不会推辞,他一番谢过之后接了过来笑道:“小儿以后还需周老弟多多关照,诚心之物自然不会少的。”
两个人精一番左谢右谢后,才作了告辞之意。
出了酒楼,段枫拉正背上偏了的包袱,将卖猪得来的银钱交给身后的福叔,道:“福叔先去脚店歇息罢,将银钱分出各家的,我去探望林儿之后再与您汇合。”
“也好。”福叔架着牛车慢悠悠地走了。
段枫踏着步子,往县城东头走去。
大虞建朝至今已有五十五载,而无论是前朝还是当朝,皆是鼓励经商的。当朝更是实行恤商政策,商户的地位已是不可与往日同语,更是因为商业的繁荣,朝廷大大减少了对于农税的征收。
段林便在县里最大的商户谭家做账房先生,谭家生意颇大,不仅店铺开遍了临阳县,临县也有他们家的商铺,更甚着,开到了府城。
更令人惊奇的是,谭家现在的大东家,是谭家唯一的大小姐,谭雁秋,还不及十七,是一个柔弱却又坚韧的女子。
行走了整天有些口渴,段枫咽了咽喉,忍下渴意走向谭府,照着往常常走的路来到了偏门,“叩叩”敲了两下,不一会儿便有人开开了门。
“吱呀”一声,颇有些年岁的木门发出喑哑的声音,从门缝里探出一个黑乎乎的脑袋。
十六七岁的少年,穿着一身家仆服饰,生得高瘦,左眼眉尾处有颗黑痣,他见了段枫,嘻嘻一笑。
“段大叔又来啦!”
段枫忍不住嗓子的干痒咳了一声,笑道:“是啊,劳烦胡小哥儿帮我唤唤我家大郎。”
胡缨连忙罢手道:“劳烦不敢,只是今日不巧,段先生与东家一同出去谈生意了,不知何时回来,”
“同东家一同谈生意?”
段枫顿时眉头一皱,觉得有什么不对,但也不好细说,胡缨一见他皱眉便有些怕,强撑着脊背道:“段大叔要不先去我那儿坐坐,吃杯茶水,等东家回来?”
“不必麻烦,城里脚店还有人在等我,天色已晚我也不好多留,明日我再来,还望胡小哥儿能告知大朗一声,麻烦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