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第3/4 页)
:“一千两就一千两,我们买了。”说着掏出一锭看着有十两重的银子,“这是定金,这碗你给我们好好地收着,两个时辰内送银子来。”
旁边的人见没了自己的事,纷纷叹息着散了,蓝褂子揣掇着文志伟赶紧回去取银子,文志伟便带着蓝褂子去了钱庄,幸亏印章一直都是随身带着的,这会儿要兑银子也还不是太难,不过这六百两可以说是文志伟全家一辈子的积蓄了,一下子就这么全都取了出来,额上还是冒出了不少冷汗。转念一想只要一转手,好几倍的银子就到手了,他又兴奋得双手发抖。
看完整个过程,林方晓木然地看着易杨:“这就完了?”
“完了。”
“说好的报仇呢?”
“全副身家买了一只不值一文的破碗,还不够你出气的呀?”
“破碗?不是古董呀?”
“哪来这么多古董?这年轻人一看就是几代贫穷的人,家里怎么可能有这么值钱的东西?如果他不是那么贪心,稍微用心想一想,也不会就这么掉进这个局里去啊!”
“哈哈,你是说他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只买了一只破碗?易杨你太厉害了,怎么想出个这么阴损的法子?那接下来呢,还要做什么?”林方晓乐得哈哈大笑!
“那就要看看你怎么想了,要是你想让他们家家宅不宁,无法安生过年的话,我们还可以想个法子让他最重视的人把碗给打碎了,让他们好好地闹上一场。”
林方晓认真地想了想:“这样不好,还是让他知道是自己上当受骗了比较好玩。哈哈,文家大婶可不是好相与的,回去肯定得跪搓衣板。”
蓝褂子陪文志伟取了银子回来,顺顺当当地买了年轻人的旧碗,考虑到省城路远,两人商量好当天就到县城里去找家古董店看看,如果价钱合适,便在县城卖掉算了,省得来回跋涉。
这么说定以后,蓝褂子让文志伟先在路边等着,他去车马行雇车,文志伟想着宝贝在自己手上,也不怕他走掉,便等在路边,没想到这一等便是一个多时辰,林方晓和易杨都已经逛完街买齐东西回来了,蓝褂子还不见踪影。
文志伟似乎也觉察到了有什么不对,小心翼翼地从怀中取出用布裹了好几层的瓷碗,上上下下仔细看了好几遍,做工粗糙、画工拙劣,怎么看也不像是值钱的宝贝啊,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
匆匆回到刚才那年轻人的家,静悄悄地连个鬼影都没有,文志伟颤抖着双手一次又一次地擦拭着头上的冷汗,揣着裹着瓷碗的布包,找到了镇上唯一的一家当铺。
“什么破烂东西,也好意思拿来当?送给我喂狗都不要。”
文志伟点头哈腰:“掌柜的您再细看看?这可是官窑的青花瓷啊!”
“笑话,你当我是三岁的小孩好糊弄啊,什么官窑,乡下的土窑烧得也比这个好!快走快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啊!”文志伟身子一软,整个人瘫在地上,当铺的人嫌他晦气,拖了出来扔在街上,“当啷”一声,那只破碗也扔在身边,倒是结实得很,居然也没摔破。
林方晓本以为自己会开怀大笑,但看见文志伟一脸失魂落魄地坐在地上,脸上的皱纹如同苦瓜似的,佝偻着肩膀,整个人好像老了几十岁,想到他毕竟是文思明的父亲,心里无端地就难受起来,摇摇头叹了口气:“唉,自作孽,不可活。”
易杨了然地拍拍她的肩膀:“别想那么多了,回去吧!”
据说当天晚上整个文家关起门来闹得鸡飞狗跳的,几天以后村里才有人看见文志伟出门,整个人瘦了一圈老了十年,背也是弯着的,膝盖似乎受了伤,伸也伸不直。
作者有话要说:
☆、杀猪菜
林家这一次请客可是下了本的,光是要宰的猪就准备了三头,提前一天就不给喂东西了,只给喝点淡盐水,清清肠胃,收拾肚肠的时候干净。猪必须是养了两年的,体型长成还没上膘,肉味最香又够筋道,才养一年的当年猪是不行的,肉太嫩,不经咬。
屠户林一刀那里也早早就说好了,到那天一大清早就会过来,林屠户长得五大三粗,膀大腰圆,不管是多肥多壮的猪,从来都是一刀毙命,从来不需要补上第二刀的,所以大伙儿给了个诨名“林一刀”,叫顺了口,本名倒没什么人记得了。
乡下人的宴席没什么讲究,就是要吃个豪爽,精工细作的精细小菜可不适合这儿,大老爷们要的就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不管是哪家杀猪请客,菜都只有四个:一盘子拆骨肉,一盘子猪血豆腐,一盘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