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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需要的就是这个东西。
你必须要保持绝对的客观才能够做出判断,甚至,在写结案报告的时候,都不能使用任何带有感□彩的字词,提讯上就更不允许以主观判断做为讯问引导。
这就是现实中的生活。
苦逼,严谨,枯燥,带了一点别人体会不到的自我成就和满足。
第 3 章
这案子其实是一起复审案。
一审判决是十五年有期,两名嫌疑人于波和巫世国在喝醉了的情况下尾随一名女大学生达至无人胡同将其□,之后一名嫌疑人为了掩盖犯罪事实上车多次撞击被害人,导致被害人重伤昏迷,送医不到48个小时就因为伤势严重救治不及而死亡。
当时被害人的家属报案之后,侦查机关立案侦查,通过被害人身上找到的关于嫌疑人的皮屑组织,□中的DNA以及案发现场附近发现的残留烟头将两个人逮捕归案,却也就在那之后,整个案子开始陷入僵局,先是其中一名巫世国的DNA鉴定被推翻,之后是被害人身上发现的一些证据被要求重新提证,预审期长达八个多月,耗时冗长繁琐,一直到最终到达了诉讼程序,之前的一个重要目击证人又发生意外死了。
就因为这些层出不穷的状况,一审判决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才算是下判,于波被判决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另外一个最终因为直接证据不足,证人又不属于特别可靠的时间证人,法院判了个不作为。
当时,于波提出上诉,与此同时,检察院也就巫世国的判决提出了抗诉,要求补充侦查,但是等这案子提交到他们这边,已经搁置了快要两年半了。
复审的案子难诉是众所周知的,而这种证据缺失的奸杀,无论是在证据上还在是案件的细节规整上,都会遇到很大问题。
这种案件牵扯的当事人往往就几个,嫌疑人和被害人,如今三个人里一个已经死了,物证如果不支持,说通俗了就是典型的死无对证。
辛健跟付志两个人研究了一个下午卷宗,找出了所有感觉有问题的口供漏洞,就给预审处打了个电话。
这案子的预审立案是钱真和庄一伟,付志对庄一伟有点印象,之前的其他案子有过接触,印象里还算是不错的一个人,挺讲道理,就是脾气稍微有点急。但是辛健这次打过去,刚开口问起这个案子,电话那边庄一伟就直接挂了电话。
临末给了几个字。
——我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之前只是有所怀疑的话,现在几乎百分百可以确定了。
辛健挂了电话看了付志一眼:“怎么看?”
后者还在翻卷宗,听到他的问话才抬起头:“不接电话就过去吧。”
钱真一直用各种的理由搪塞说是人不在,出外勤去了,但是显然这理由蹩脚的想信都不太容易。
两个人当机立断去了趟公安局,第一个逮到的是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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