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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起路来也全是轻飘飘的,像一缕缕含冤的鬼魂。在蝉的想像里,杀手就应该满脸横肉,嚣张又猖狂,可在他看来,除却不大健康的长相外,这群人与普通人没什么不同,一样有七情六欲,一样要吃喝拉撒。只不过,他们脸上没有大喜大悲,眼睛里看不见荣辱折磨,仿佛一群落魄的贵族,尽管剥夺了光鲜生活,却由于高尚的出生而近乎偏执的保持着原先的气度。
天巢里的生活安逸而有序,孩子们早上练功,下午念书,晚上洗漱过后便早早上床,大人们白天休息,夜里开会,之后便各奔使命。在这里,没有城邦与家国,没有元首与领袖,从前,他们也曾在新月闪电旗下高呼誓言“歌颂上帝,歌颂元首,歌颂城邦,歌颂伟大的民族”,而如今,他们只为人命买账。每个人都彬彬有礼,却同时冷漠如冰。
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贫寒的家世,冷心肠的父亲,还有那个被他朝思暮想的黄雀,都渐渐化作了记忆幕布里疏疏落落的几道浮影。在遥远的某个地方,有人看云卷云舒,有人听花开花落,这些人已然将他忘却,而他也决定不再去记挂。几年后在一次执行任务的半途中,他曾拐进石榴街去探望父亲,然而人去楼空一无所有,直到那时他才猝然发现,他爹是死是活,他无从知晓,也漠不关心。
过去的事,离别的人,不过是蜕在草地里的一张蛇皮,除了腐烂没有再生的可能。
天巢是一潭死湖水,表面上平静寡淡,底下却暗地汹涌着各式争斗,人毕竟是有血有肉的动物,总要去争,要去抢,人多的地方免不了勾心斗角拉帮结派。大人和大人斗,小孩儿便学着大人斗。蝉心思单纯,许多蝇营狗苟的东西都看不进眼里。
只有小林和他好一些。在一群孩子当中,就数他俩最懒也最馋,时常趁六爷走开的当儿溜去食堂偷喝猪脚汤。每回小林总喜欢抢在前头,将两只小碗装得满满当当,又特意给他多盛些骨头和葱花,而后端起汤碗,和他交着腕子喝下去。蝉觉得这姿势又别扭又滑稽,可小林偏就爱这么干,咸滋滋油腻腻的汤喝在嘴边,甜都到了眼睛里。
作者有话要说:
☆、18
三年后,新入门的孩子都有了自己专门的师傅。蝉天赋不错,可惜偷懒贪馋还贪玩,所以拜师那天,师兄师姐师叔师姨们拍拍他的小脑门,说了句“是棵好苗”,就轻飘飘的逃开了。最后还是水仙收留了他,大叔给的原因很简单:他学得懒,我也向来懒得教,所以两人在一块儿,不费力。
蝉的第一单目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作家。那年他十七岁,说起来很丢脸,他是那群孩子中最后一批上岗的,因而获得了一个牛鬼蛇神式的代号——枭。
代号被写在纸团里,用一只抽奖箱装着,每次颁发代号,水仙都会紧紧捧着抽奖箱,像发糖老人一样咧着嘴呵呵的笑。“祝你好运。”他抖了抖木箱,口子对着蝉递过去。
打开纸团的一霎那,蝉幼小的心灵还是塞住了。水仙上来拍拍他的脑袋,轻声说:“高兴点,你现在可是杀手了。从今往后,你的命,就交给老天了。”
只可惜老天不是什么讲仁义道德的好家伙。
受害者是个不折不扣的可怜虫。默默无闻在阁楼里写了二十年小说,退稿堆积如山,为数不多得以面世的作品也无人问津,总而言之,他倒霉到了阴沟里而阴沟就是他的家。
可既然写出来,就会有人看,有人看,就会有人抄。某知名作家不经意间拜读了此君大作,感触良多,于是在崇拜心的驱使之下,拆段解句把情节人物逐个搬进自己的故事里。小作者势单力薄,只能忍气吞声。两人势力悬殊,按照一般的套路,这桩事就该不了了之了。然而就在此时,事情出现了转机。一个眼尖的记者发现了端倪,便在报纸上对这位大文豪进行了洋洋洒洒的抨击。一时间议论匪多,将这位作家推到了风口浪尖。在此要紧关头,大作家威名存亡之际,这桩生意的雇主挺身而出了。雇主是大作家多年的拥趸,被其脱骨洗脑,是个忠贞不渝的卫士,见他有身败名裂之忧,哪里还坐得主,于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花重金让天巢把人给办了。
那天夜里,作家同往常一样,盘腿坐在矮桌前,用一架破旧的打字机写东西。他抽烟很凶,小小的阁楼里充满了酸溜溜臭熏熏的烟味。八点一刻,有人在外面敲门。
他咒骂着站起来,炎炎夏日里踢着过冬的棉拖鞋去开了门。枭笑意盈盈的站在门边,一身西装烫得笔挺,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是个莘莘学子的模样。两只手上提着烟酒,都是街边的低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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