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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心知肚明,人群嘈嘈窃窃处,只要她不在场,她也是绯闻女主角中的一个。她曾被富商太太掌剐的传闻,在她身上早烙上戳印了。你当流言被你留在不再回去的城市了么?它的传播速度是宽频网速,比飞机快得多!然而,明明不在意,或者,她在意也在意不过来。深圳这城市,胆大包天者是人群的宠儿,当你投入这城市,它只恨你太贫乏姿态太谦虚不够彪悍。
女子朱姝,就是在这时节,来到明明的生活里。说起来,她们是同行,都在一间写字楼里工作。朱姝是一家境外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她的节目是关注民生问题的,打着境外电视台的牌子,实际上这一档节目的实地采访、录制全是在内地完成。节目的尺度惊人,曝光的黑幕,往往惊人听闻,在民间很有口碑。关于这位敢作敢为的女侠的传说,不止是她镜头里的光华照人,言辞掷地有声。更因为她嫁得好,惹人眼热,年华正好时嫁作人妇。关于她的先生,传闻分做两派,一派是说对方是一个外籍港商,在CBD商圈有自己的公司大楼,而朱姝拥有着先生的一半身家,已然身价过亿,另一派则是说,朱姝丈夫是一名权重高官,她后台硬,所以,不怕,敢说。她这样的女子,怎么会嫁一个平常的男子呢?一定,非富即贵的。都市里的传奇,往往就是这样的绮丽,充满了传奇之笔。这样的显赫不是一滴汗摔做八瓣的苦做苦捱。而城市的风情万种,一半也是因为有这些神奇女子的种种不凡。
寻常地,明明在电梯间,写字楼下的茶餐厅,咖啡厅,也时常会遇见朱姝,隔着人群,就感觉到她的殊类出群的气场。她在屏幕上的脸,脂粉调和里有一种糯糯的恬美,亲切。然而,素面的她,是华丽的,英气的。面容瘦削,饱满的额头,发际间有一个美人尖,细细的丹凤眼,挺直的鼻梁。她脸上架一副黑框眼睛,雪白皮肤。她是明明欣赏的那一类女子,不那么爱笑、饶舌、虚荣,气质中性。
后来有一天,朱姝便主动找上门来了,给明明一封邮件,抬头称呼她的英文名,她约明明下班后一起去吃饭。
在一间舒适的咖啡馆,有烘焙咖啡豆的醇香,红色的沙发,离开了工作环境,她们俩都显得放松,于是,不掩饰疲态,各自舒张着身体软在沙发里。朱姝开门见山地说:“我有一种直觉,我们以后会成为好朋友。”
“为什么?”明*里愕然,笑微微地看她:“怎么会这么抬举我?”
朱姝琅琅地背出一段句子:“她的内心有一种坚硬的抵触,或许她并没有那么爱人群,只是,这样略带敌意的抵触,成就了她,她看向人间冷暖时冷静、不动声色的视角看你点评我的这段文字。你是懂我的。这很难得。我从前没遇见过。你知道,写时尚的那些人的春秋笔法,要不把你夸得天下无双世间仅有,要不就在那里矜持地敌视你,挑三拣四冷嘲热讽。拜托哦!讨厌死了。”
明明难为情地一笑:“可是,我打小就没有习惯和女性做朋友。”
“嗯,其实我也从不喜欢和同性做朋友,她们唧唧歪歪,小眉小眼,积极做你的污点证人,擅长造谣诽谤,背信弃义,落井下石。”
月明荞麦花如雪(28)
明明更加愕然了,这古灵精怪的女孩子吐出的这一串排比句,何等诚实,畅快,淋漓。她笑起来,觉得自己被下了蛊,一瞬间就被对方收服。的确,朱姝体察得对。明明了解她骨子里的坚硬、寒冷,包括她开门见山地提出,和她做朋友,这举动,也是英气的。明明很认同。
她挽回道:“也不是全部,呃,我喜欢老了的女人,柔软,隐忍,良善。譬如我母亲。”
“贾宝玉讨厌就嫁人了的女人和老了的女人,认为她们恶毒,明明是宝珠,嫁给泥浊的男子,蒙了尘,就成了鱼眼珠子了。而我和你,大抵都不喜欢年轻的女子,只因我们都是同路人,明白彼此才是真的食人鲨。”
明明举起杯,在朱姝的酒杯口,轻轻碰一下,饮尽杯中的酒。
许多时候,明明在办公室写稿,加班直到深夜,才离开办公室。下楼到街上找吃的。都市的夜夜笙歌的子夜,街上依然灯光灿烂,车流如川,餐馆里人声鼎沸,热气腾腾。她一个人走在人群里。工作那么辛苦,那么累,榨干了人的求欢之意,口舌之欲,进速食店,点一份面或者粥,打包带走,回到公寓里,食物还是热的。打开盒子,粥面起着一层薄膜,这一路煮得混沌的老火粥,总是闻不见米的香,熬成了稠浆,经过这一天的炼煮,稠粥里的酸气是隔宿气的丧气、疲沓,还没吃就叫人意兴阑珊的。盖浇饭呢,经过这一趟路,菜叶子绿得还不曾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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