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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拿这种事来勉强你,但你对分离的不安已经太严重,严重到一点点争执便扭头就走,连把话说清楚都不肯。
你是不是想着,先说分手就先赢?你是不是认定我一定会回到绯琳身边?你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天底下的男人都没信心?
这次,你把我吓到了,你不介意和我冷战一个月,我却不能容许这种事情再度发生。记不记得你告诉过我——世界上,哪个人没碰过几件悲惨的事?女强人小姐,你敢不敢赌?“
“赌……什么?”她傻傻地应和。
“赌你看人的眼光。你说过,我是一个很好的好男人,有勇气你就和我对赌,赌我这个好男人能不能爱你一生,守护你一辈子?”
他没等她回话,放下手上的纸袋,继续说:“未来十天,我要到美国出差,我不打电话给你、不和你联系,你好好利用这几天想清楚,如果你敢赌,就穿着这套小礼服、带好身份证、印章在家里等我,如果你不敢,从此,我再不会来烦你。”
“……带身份证、印章做什么?”
“我会带你去办理公证结婚。”
他在求婚?可这种求法,未免太酷了吧。
“什么?不可以,这样太快……”
白聿鑫才不管她说什么,就算结婚不是什么多好的答案,但那纸证书起码可以带给她基础心安。他看透了她的不安全感,看透了她的口是心非,他再不要把她的话当成一回事。
“你还有十天的时间,不必急着回答我,就这样,我要回去整理行李。”走到门边,他停顿两秒,又转回桌边,拿起她的藏书《古木古风》,问:“你知不知道御心是谁?”
“不知道。”
“你一定没参加这本书的签名会。”
“书是别人送的。”
他点头。“御心就是我,你还坐在我的艺术品上面放过屁。”
“你是……”没等她把话说完,他就酷酷地走开了。
向秧秧看着他的背影。聿鑫竟然是她最崇拜的御心?她脸上浮起一抹傻笑。
尾声
他要回来了、他要回来了!
向秧秧从早上就开始心慌,到了晚上仍然睡不着,凌晨四点半,她绕着自己的床闲逛,答案尚未揭晓。
要不要穿上小礼服等他?要不要和他赌上这场?要不要把他收纳为自己的专属男人,并附赠自己的一生?
十天了,她心底没有草稿,好吧,用理智分析法来找答案。
如果和他说再见……
第一,她看不见他,会很想很想他,就像这十天一样,天天诅咒电话不肯响。
第二,没有一个把她的手艺当成珍钻佳肴的男人,她会懒得下厨,一天天荒废自己伟大的手艺。
第三,白天工作已经太忙,根本没时间运动,要是连夜间运动都取消,她会在三十岁之前变成胖猪,被人家以女士称之。
第四,她永远没机会穿上那袭漂亮的小礼服。
和他结婚的话呢?
第一,她可以光明正大使用他的钱。
第二,她可以把他帅帅的照片放在办公室桌面,时时对人现。
第三,她可以榨干他的体力,让别的女人只能干流口水,却永远享受不到他。
第四,万一小孩出生,还找得到男人叫爹爹。
第五,假如她变丑、变胖,他想要换换新鲜品味,还得捧上大把钞票,求她更改身份证。
第六、第七、第八……第一百零五,她可以去他的度假小屋,在他的艺术品上面放屁、翻滚,谁都不能批评她奢侈。
向秧秧吐了一口长长的气。找了那么多点,她始终找不到结婚的坏处,好吧,勇敢一点,嫁了!
做出决定,心情跟着轻松。
她把衣柜里的小礼服拿出来,挂在立架上,把身份证和印章找出来,放在化妆台。
就这样了,嫁给他,不会错。
她上床,闭上眼,躺十分钟。
开灯、下床,在首饰盒里找出一串搭配的粉色珍珠,挂在立架上,再从鞋盒里挑出一双珍珠白的高跟鞋,放在小礼服旁边。
上下看几遍,点点头,熄灯上床。
五分钟后,开灯,下床。
她找出一个包包,把手机、钥匙、皮夹,连同身份证、印章一起放进去,再查看一次,很好,完美。
熄灯,上床。
七分钟后,开灯,下床。
她进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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