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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到时候可别叫痛。”
逸凌微眯着双眼,眼角带着无限的风情,到如今沐扬才真正发现,原来这小子媚起来可以这么勾人。低下头,他又吻上了逸凌,这一次是从额头开始,滑过眉、眼、鼻、唇,一路细吻至胸前,沐扬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一般停下动作,抬头问逸凌,“你会后悔吗?”
逸凌斜卧在床上,将绵软的枕头夹在腋下,“后悔什么?”他的嗓音依然飘渺,令人无意中升起一片恍惚。
“后悔……把你自己交给我。”伴着沐扬的话,逸凌歪头又想了想,却不答反问,“你说呢?”
沐扬始终看不透此刻的逸凌究竟是醉了还是清醒着,只觉得他好像变了个人似的,难道酒精真有这么大的威力吗?
正当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逸凌又吃吃地笑起来,沐扬也不知他到底在笑什么,只听他笑了好一阵才用很是甜腻的口吻柔声低骂了一句,“傻瓜。”
……
一夜。欢糜。
逸凌不记得自己昨晚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是当他一觉醒来的时候,沐扬已经不在身边,而在床头柜上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逸凌,我今早有事先出门了,你一个人去见俞则希要小心一些,早点回家,沐扬。”
逸凌呆滞地对着那张纸条发了会儿呆,便条纸上秀气的字体让人莫名地联想到沐扬那张分外妖艳的脸,而后他以指腹轻轻摩挲着纸上的某两个字。
静默了须臾,逸凌忽然弯起眉眼,继而十分轻柔地启口,“回家……”
沐扬说:早点回家。不知为什么,就是这个“家”字让人的心田不禁泛起一股暖意。
前世任云初是没有家的,蓝帮或许可以算他半个家,还有一个地方,也能算是他的半个家,虽然他只在那里呆了一年多。
十六岁以前他在训练营,和一群同龄的孩子一块儿过着非人的日子,每天都被一系列训练内容折腾得快要死掉,当时他心里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必须活下去。
任云初是倔强的,如果要他就这么以死认输,他实在不甘心。所以最终,他活了下来,不过他的运气不好,出了训练营后被指派给了一个叫徐笙的男人,可那男人死得早。
当时他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爬到了徐笙身边第一把交椅的位置上,徐笙很喜欢他,这点长眼睛的人都能瞧得出来,只是云初却始终不认为自己是个gay,所以对于那时自己老大的器重,他很自我地理解为“惜才”,而并非“喜欢”。
对此,徐笙也不曾逼迫过他,如今回想起来,他才突然发觉,其实徐笙是一个很好的男人,那人虽然混黑道,但对他却是真的好。也正因如此,云初曾经想好了的,可以的话,要一直留在徐笙身边,理由其实很简单,因为这个男人愿意给他权利,能够让他施展自己的才华。
然而世事弄人,没过多久,徐笙就死了,更可笑的是像徐笙这样一个混黑路子的人,到头来竟然不是死在枪林弹雨之下。云初至今记得,那个清晨,徐笙紧紧握住他的手,苦笑着说:“你看我,平日里呼风唤雨的,可到底斗不过病魔。”那个时候的徐笙已经病得快不行了,每次他说话,云初都会将耳朵凑近他的唇瓣一些。
那阵子云初总陪着徐笙,也是那个清晨,云初想扶起徐笙让他服药,而那人竟使劲的攥住了他的手臂,可他到底病了,纵然使出了全身的力道,对云初而言依旧不痛不痒。
云初问他想说什么,随后将脑袋往下低了些,寂静的病房中,温热的气息吐在耳根,及至此刻,他还记得那天徐笙在说那句话时的口气,很认真、很坚决,他说:“云初,幸好,你没爱上我。”
徐笙说完就断了气,而云初就那样安静地陪在他身边,心里说不清是怎样的感受。再然后,徐家就没落了,云初没有回训练营去,那个地方只要是个正常人,出来了就没人想再回去的。
不过所幸,不久他就遇见了蓝铭枫,蓝帮那时候正好面临新旧交替,蓝老爷退位让贤,他儿子顺利接手帮派,那种关头是急需有人帮他一把的,而蓝铭枫本身看人很准,当他第一眼瞧见任云初的时候,就知道这个男人一定能助他。
果然,云初很有本事,不过他太有野心,无时无刻不想着往上面爬,起初蓝铭枫也有防着些,不过后来两人处得久了,铭枫才发现,其实云初这人很纯粹,而且他一点都不贪。或许任云初是想要权利,只不过,他是希望有人都注意到他而已。
在蓝帮这一呆就呆了12年,一直到他重生前,他都认为蓝帮是他的家,但这世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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