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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利益的宗旨在“做正确的事”的媒体,在方法论上也没有做到“正确地做事”。
或许公众最不能容忍的,是基于商业目的而扒粪。曾经,我们对官方主流媒体中的少数记者“黑吃黑”,深恶痛绝。而今,我们发现一些以市场化媒体自居的传媒,也开始奉行“绿林好汉”的逻辑。据信,不久前的一家媒体,在质疑一位富豪的时候,曾数次将写好的稿子,交给被质疑的大亨,希望换取10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我不知道,这样的行径与繁峙矿难中收取金元宝的新华社记者,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还有一种扒粪是为了争夺眼球。在眼球决定成败的今天,一些媒体试图闯入“禁区”的冲动,异常强烈。能不能在有粪的禁区内打好擦边球,有时候被视作眼球争夺战中的核心竞争力。为了闯入有粪的禁区并全身而退,铤而走险者开始在“政治正确”上下工夫。于是,我们看到一些报刊如何在类似“仰融事件”的报道中,高举着国家利益的大旗,置法律的精神于不顾,单方面为打倒仰融献计献策,对这样的扒粪,对这样的扒粪立场,我们很容易联想到“在粪堆上插鲜花”。
我最想强调的是另外一种扒粪——基于道德判断的揭黑。与前两者不同的是,它在动机上要纯粹洁净得多。关乎富人的财富来源于“肮脏的原始积累”的判断,成了他们扒粪的源动力。发现疑点而后调查之,是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天然属性,然而,我们切不可将疑点当作事实,用道德上的怀疑取代必要的调查采访。我们要采访当事人,而不仅仅是接近消息来源的“知情人”,我们要核实传闻,而不是捕捉传闻作为拉长文章的“料”。虽然连官方的司法机构也未必有能力将涉及权力和市场的大人物调查清楚,但要求媒体调查清楚之后再揭黑,并非苛求。
据说,今天很多媒体对揭黑的兴趣,来源于《财经》的经验。一般的说法是,《财经》因为“银广厦陷阱”等揭黑文章,同时赢得了“两个效益”。闻此说,我想到了“银广厦陷阱”那则报道中的一纸证明,一张由天津海关出具的证明,那薄薄的一页纸,是调查的力量,是证据的力量。那些准备大搞特搞的媒体,在大扒特扒之前需要想一想,我们能准备那样的证明吗?
套用法学上的一个说法,除了实体正义,我们还需要程序正义。在扒粪的时候,我们同样崇尚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我们不是为了扒粪而扒粪,作为媒体,我们应该从事实出发而不是从其他什么目的出发。我们需要对市场和权力保持永远的警惕,但我们不可以怀疑一切,更不可以在莫须有的情形下,捕风捉影,任意进行舆论鞭挞。毕竟,扒粪不是泼粪,泛道德角度上的理直气壮的原罪式质问,并不能替代基于事实的采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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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万里悲剧的宪政缺陷
近几年,“宪政”成了诸多媒体最为喜欢的一个“新词”。留意刚刚闭幕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民间舆论自况的报章,大多使用了这个100年前受中国报刊宠爱的“旧词”。好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欣慰于这个体现媒体宪政自觉的好现象。如果没有“黄万里反思”现象的出现,我的这份良好的感觉,还会延续下去。
关注报纸读书版的人们,可能早就注意到,*山西省委党校赵诚先生的传记作品《长河孤旅——黄万里传》,不仅在知识分子群体中激起了罕见的波澜,也受到知识分子气质浓郁的媒体的追捧。实事求是地说,就文本价值而言,这本传记并没有多少让人惊讶的突破。身处媒体圈中,我晓得媒体的兴趣,不在于黄作为黄炎培二公子的出身,也不在于他是拿过美国博士学位的清华大学教授,给人震动的是他敢说真话的勇气,卓尔不群的独立精神。 黄是位3年前谢世的先人。喜新厌旧的媒体热炒一位故人,委实因为这位故人的故事,还延续在今天的现实中。
2003年,渭河流域发生5年一遇的小水,却酿成50年一遇的大灾,受灾人口500多万,直接经济损失80多亿元。无论是陕西省,还是中国水利部,均有官员指称渭河水灾祸起三门峡水库。惨痛的灾祸让人想起当年的黄万里。据赵诚的传记,20世纪50年代在苏联专家设计的治黄规划和三门峡水库上,黄一个人孤独地反对三门峡建坝,并因此步入坎坷。
我以为,媒体对黄万里的青睐,和最近两年来中国的水灾,以及大坝“跃进运动”息息相关。反思渭河水灾的报道尚未结束,年初香港《明报》爆料说,引起邻国不安、招来内地学术环保界非议的云南“怒江13级水坝工程”,被国务院总理*喝停。正是一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