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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少不了“家犬不如野犬香”的猪哥公狗,总数约有两百出头,谁也分不清哪只是家犬,哪只是野犬。
当夜色更浓时,两人已装束停当潜抵坟场边缘。
乡下人没啥好消遣的,二更初,人声寂寂。
年轻精力充沛的夫妻,正努力增产报国,年纪长的也不免“轻车熟路”“鹤蚌相争”一番,这都是很正常的。
至于“罗汉脚”(单身汉),只好“自力更生”了。
那做客他乡的就只好“轮休”啦!
大地一片漆黑,星也茫茫,月也荒荒。
在这寂静的夜里,野狗的嗥叫声特别凄厉刺耳。
“汪!喔!注!喔——注!”
有嗥有叫,益增坟场的恐怖气氛。
听说坟地里的野狗,当会扒开棺材吃死人肉,由于吃得好,所以长得特别肥大壮硕,性情十分凶猛,经常会主动攻击人类,真实是否如此,三杯大醉侠内没被吃过,也没被攻击过,恕难断言。
对嗜吃狗肉的人而言,野狗家狗都妙不可言。
所谓黑狗香,白狗甜,两般都没有,死狗也不嫌。这是老饕们的词儿,只要沾上了狗字,都是人间难得美味。老方对狗肉无所谓好恶,跑江湖的人三餐不定,有啥吃啥,什么老鼠、田鸡、蝗虫、蟋蟀,甚至毒蛇也照吃不误,出门在外哪能讲究这些,可以说是“长毛的吃到蓑衣,四脚的吃到凳子”,在这范围内的都啃下肚。
中国人可也是个嗜吃的民族,老方算得上是个中翘楚,他不挑嘴,管他黑狗白狗滴屎狗,他可以照单全收,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朝难,随缘才是福。
坟场阴森森的,老方和蓝晓晴同样全身长毛。
为了侍候肚皮大爷,他们不得不硬起头皮卯,毕竟没有了胃,胆子也不能独活,只好让胆子作一点牺牲了。
人有老大,狗也有狗头,一大票的狗兄狗弟在一只有如牛犊般大的野狗带领下,正合唱一首恐怖夜交响曲。
这是它们猎食的地盘。
暗夜瞳瞳,野狗的眼中,反射出折褶的寒芒。
“瞧见没有?前面那只肥肥的白狗,就拿它开刀?”
“我说白狗甜。”
“不!还是黑狗香。”
“白色代表纯洁。”
“黑狗代表五月花!”
干啥呀?居然扯上卫生纸品牌去了,神经病!
“你少噜嗦!那只黑狗太壮了,利齿森森太过凶悍,少惹它为妙,白狗看起来比较温驯,应该较易下手。”
“你说的也对,它看起来较好欺负。”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狗善被人吃,放诸四海皆然。
“我来!”老方自告奋勇。
“小心!”蓝晓晴低声叮咛。
“安啦!”老方自信满满。
跟老酒鬼学了那么多年,打狗的工夫可是一级棒,打蛇打七寸,打狗要打在两眼之间的鼻梁上,只要敲得准,保证连哼都不哼一声,就是一条狗命,老方自信打狗万无一失,比捏死只蚂蚁还容易。
那只白白胖胖笨笃笃的肥狗,显然如老方一般后知后觉,犹不知死之将至,正低着头在扒着一座新坟的土,这可是个绝佳的下手机会。
老方蹑足而行,悄然从草丛中扑出,一棒下手不容情。
但老方失手了。
不是他不够快,也不是力道不足,只因他是衰星。
他在扑出时,居然被草梗绊了一下,人打了个跟跆,连带棒子也失了准头,一棒子竟敲在大肥狗的背脊上。
虽说这一棒没对准要害,但老方的手劲奇重,一下差点将大肥狗的脊骨给敲断,大肥狗痛极厉声哀嗥起来,动物原本就有保护自己的本能,一受攻击本能回首,巨口一张,森森利齿已朝老方脚上咬到。
老方大吃一惊,百忙中缩脚抬腿,反应已是相当快速,脚部虽免了一齿之危,一只破鞋却让肥狗给捞了去。
大肥狗的惨嗥声也惊动了觅食的狗群。
那只雄壮、威武、严肃、刚直……我在说什么呀?
那只雄壮如牛犊的狗老大,远在数十丈外,蓦地人立而起,喉中凄厉嗥起处,群狗纷纷响应,刹那犬吠如雷,但见狗群揭竿而起,出现一片汹汹抗暴怒潮。
这种“群众运动”,老方可是第一次碰上呢!
狗老大嗥声未歇,一跃数丈,凶神恶煞般扑来。
一时之间群犬狺狺,波奔浪涌而至,令人不寒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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