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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东西收了起来。我将磨刀石包在手巾里面,然后放到口袋中,这时乔伊斯叹了口气,走了过来。
“再怎么算也不够找你。你需不需要一件盔甲?”
呜。差点忘了。盔甲?当然好啦。我一点头,乔伊斯就一副“我老早就知道你会答应”的表情,笑了笑,然后走到打铁铺的一角开始翻找。他选了一件跟我体格相似的硬皮甲,然后拿了过来。我虽然更想要旁边的那件锁子甲,但是那件贵得要命,而且我也没有勇气穿着它在村子里面跑来跑去,所以还是算了。
“你是做蜡烛的吧?知道如何处理油脂吗?”
“当然!”
对于铁做的铠甲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湿气。但是铁是很强韧的材料。比较起来,皮甲就算鞣皮处理做得很好,也还是很容易受损伤。如果有人说甲胄上长霉,那一定是皮甲。但是常常擦油的皮甲可以毫无负担地使用很久。而且说到处理油脂,还有人比我更行吗?我不就是用蜂腊跟油脂做蜡烛的蜡烛匠吗?我可以用油将剑涂得整把都滑滑的。要不要干脆整个上一层腊,让它滴水不侵?
由于硬皮甲就像衣服一样柔软,可以直接套头,所以我很轻松地就穿上了。脖子底下往两边分开,两边有附铰钉的洞。当然那是穿绳子的地方。我从乔伊斯那边接过了绳子,笨手笨脚地开始穿。杰米妮咯咯笑了起来。
“让我来穿。这样到时候才解得开。”
我乖乖地把绳子给了杰米妮。她靠在我胸前,开始穿绳子。
“嘘!嘘!”
怎么回事?那些铁匠看着我们,开始对着我们吹口哨。杰米妮的脸红了起来。哼,这样一看,原来我也很像是传说中的路坦尼欧大王。我威风地挺腰站着,杰米妮则窝在我胸前忙着穿绳子。这不就像是国王跟侍女吗?
乔伊斯微笑着说:
“看起来就像故事中的高贵仕女跟骑士学徒一样。”
什,什,什么!
不管怎样,我长靴也买了,还买了手套。我的心情就像飞上了天,所以变得很亲切大方,还买了一套衣服送给杰米妮。我好像被冲昏了头,一百赛尔瞬间就不见了。无论如何,杰米妮高兴得开始蹦蹦跳跳,看到她这样,我的心情也不差。
第六章
过了好几天。
我的日常作息变得很有趣。早上很早起来,吃过饭之后,我就会全副武装,跑去散特雷拉之歌。泰班坐在桌边喝牛奶,一听见我进去就会对我打招呼。真是妙透了。我有一次拜托路过的一个小孩走在我的前方,我紧跟在后,但是泰班绝对不会搞错。他能听得出我的脚步声。
然后我就会带着泰班进到城里。城里剩下的那些警备队员会报告昨天晚上的事,还会聊一些其他的东西,但都跟我无关,所以大部分的情况下,我都在练兵场等待。
这时我会拔出剑来耍。做完晨操,吃完早饭的警备队员们每天一定会坐在练兵场旁边休息,看着我练剑然后拍手,有时会取笑我,有时也会给我建议。“虎口不要握那么紧!就当作自己握着杰米妮的手!”
这算什么建议啊!这只会埋葬一个前途大有可为的青年!
有时他们也会跑来示范动作给我看。我为了模仿透纳转身三次,连击九次的动作,接连摔倒了好几次。透纳因为跟巨魔作战那时的伤,所以没办法参加征讨军。虽然泰班帮他治疗过,但腿好像还是没办法运作得很顺畅。然而他还是用纯熟的动作展示给我看他精妙的技术。可是士兵们却嘻嘻笑了。
“透纳这家伙,腿受伤以后就不行了。”
“混帐,下次你的腿也被铁耙刺中看看!”
士兵们互相开着玩笑,并且对我加以指导。但是他们教的东西真的很难。
“你回家以后做做伏地挺身,砍砍柴什么的,练一下臂力吧。这小子每天只是熬制蜡烛,所以身体才跟蜡烛一样脆弱!”
砍柴……这个没有必要去做。我们家里常要烧火,不像其他人家每天自己劈柴,都是直接跑去买木柴。所以我开始练伏地挺身。过了几天之后,手臂开始酸痛,连拿面包来吃都十分痛苦。
不管怎样,城里的业务结束之后,泰班会出去巡察。有时在村庄四周,泰班会仔细地询问我当地地形,然后点点头,停了下来。
“这么说来,这里很适合当做进入村庄的路径。”
换句话说,意思就是怪物会从这里入侵。他会要我在树木或地上、岩石上画上一些奇怪的图形,然后对着那些图形施法。我没有必要去问那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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