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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报》的官司胜诉。
现在回忆七八年前那一系列戏剧性情节时,我都怀疑当年的足协是在两条战线作战。一是使出浑身解数来扑灭杭州燃起的扫黑大火;另一个战场是,他们怂恿或唆使上海中远状告《球报》,以达到敲山震虎、围魏救赵的目的。
事实上,中远状告媒体的胜利,无疑是对裁判一方无声的支持。
闻听这个消息后,几名不时被媒体点名,或已进入宋卫平涉黑名单的裁判,纷纷向媒体或宋卫平、李书福发来律师函。
大意是:这是法制社会,如果你们再不负责任地说话、报道,你们将以诽谤罪或侵害名誉权的理由被告上法庭。
人们疲惫了,麻木了,悲观了,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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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捏造的忏悔信?
只是,在任何一件引起公众瞩目的社会事件中,如果某些足球管理部门不想视民意为粪土,最终都会找出一两只替罪羊宰杀,以达到息事宁人、天下太平的目的,从而也完成对法制社会最蹩脚的注解。
2002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打假扫黑迎来了转机。
在2002年1月初的浙江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陈培德与另外四十一位代表一起提交了《司法介入足坛打假扫黑》的议案。全国“两会”期间,这份议案略经修改,又由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毛昭晰交到了提案组。同时,占旭刚的教练陈继来也以人大代表身份提交了议案,要求司法介入足坛扫黑打假。
2002年3月14日,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韩杼滨专程通报了事情的进展——2002年2月25日,最高检下发了通知,要求依法处理足球“黑哨”。通知上第一次明确,对于足球裁判的受贿行为,可以依照《刑法》第163条,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依法逮捕,提起公诉。
这一通知被视为最高检察院针对“黑哨”出台的司法解释。司法介入扫黑,由此不再存在技术障碍。司法真的介入后,人们才发现过去那些传闻都没有法律意义,整个扫黑斗争给司法留下的唯一证据,就是曾放在陈培德办公室里的那四万元钱和一封忏悔信。
我们不妨欣赏一下这封忏悔信。
一个来杭执法裁判的自白
我是一名裁判,曾经来杭州执法过绿城主场的某一场比赛,也曾经通过中间人接受过绿城主场的黑钱,对吉利和绿城两个俱乐部敢向中国足坛的黑暗势力发起挑战的勇气,表示由衷的敬佩和赞赏。特别是绿城,因为他们明年还要参加甲B联赛。
我执法足球联赛多年,吉利和绿城所讲的“假球”和“黑哨”的确存在。我自己就有过这样的亲身经历。虽然我执法的初衷不是这样,也不愿是这样,但一旦进入这个所谓的“圈子”,就身不由己地参与了这种罪恶的交易。每参加一次那种罪恶的交易,我都会受到一次良心的谴责。现在两个俱乐部不惜受到打击报复,敢于向中国足坛的黑暗势力发起挑战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我。在我心底的良知还没完全泯灭之前,我也要站出来就这件事谈谈我个人的感受。
我现在写的这份材料,不知道会给我带来怎样的结果,但我还是愿意从我做起:一、退回通过中间人收取杭州主场的“黑钱”。二、对吉利和绿城现在向中国足坛的黑暗势力发起挑战表示坚决地支持。由于我深爱足球这项运动,所以请谅解我以匿名的身份写这份材料。通过这次事件,我相信包括我在内的全国的裁判们,都会受到震撼,会接受教训。我也呼吁全国的足球裁判都从自我做起,坚决抵制“假球”、“黑哨”,这样中国足球才会真正有希望。
一个还有良知的裁判
2001年12月17日
匿名信的主人很快浮出水面,他就是国际裁判、首都体育学院教师龚建平。
2002年3月15日,龚建平被羁押,同年4月17日被批捕。经审理,龚建平被确认有九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三十七万元。2003年1月29日下午,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当庭宣告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十年。
同时,足协也作出了惩罚规定,对六家被认定有行贿行为的俱乐部进行罚款,禁止替俱乐部送钱的六人从事足球活动。
2004年7月11日,龚建平在服刑期间意外病逝,年仅四十四岁。
仅入狱17个月的龚建平走了,他的遗体告别仪式上有幅挽联,上联:人垂泪天降雨旷世奇案皆知晓,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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