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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门被打开,在月光映照下,江亦风穿着一身黑色风衣走下车,冷峻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好像刚才大玩惊险车技的不是他而是与他毫不相干路人甲。
山顶风大,吹得他的风衣猎猎作响,也吹得人脸阵阵刺痛,他却毫无所觉,只是静静地站在山顶上俯瞰着山下的灯火阑珊,有一种武林至尊独步江湖却无人相看风景的孤寂。
月移星斜,江亦风就这样在山顶站了一夜,直到旭日东升。
作者有话要说:
☆、出差
“出差?!”苏苏瞪着漂亮的丹凤眼不敢置信的看着正在收拾行李的乐云欢。
“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是出差而已。”乐云欢很不理解,出个差至于让她叫得那么大声吗?出差的又不是她。
“出差是值得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关键是你要跟那个谁谁谁的弟弟一起出差。”
“我的老板叫江亦风。”乐云欢好心提醒。
“原来是叫江亦风啊!”苏苏了然的点点头,“不对!不是他叫什么的问题,而是他是江亦云的弟弟,一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和他一起出差很危险的。”
乐云欢放下手中的衣服,微笑着抚平苏苏皱起的柳眉,“苏苏,江亦风对我而言只有老板这一个身份,而且,我不恨江亦云,你们也不要再敌视他了,当初他帮你们解决美容店的纠纷时,你不是很崇拜他吗?”
“可是——”可是你那么爱他,他却抛弃了你,这些话绕在苏苏的舌尖,终究没有说出口。
乐云欢边收拾行李边:“其实我早就想明白了,感情是不能勉强的,况且,爱情之外并不是只有恨,凭良心说,江亦云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苏苏无奈的叹口气,“你就为他说好话吧,我说不过你。”
这时门铃响了,苏苏跑去开门,没一会儿抱着一束火红的玫瑰回来了,她看着散发着香味的卡片,眉间尽是疑惑,“小乐,我认识一个叫高扬的人吗?他为什么给我送花?”
乐云欢夸张的抚着额头,对着天花板猛翻白眼,她苏大小姐还不是一般的健忘,可以想见高扬的爱情之路会走得很辛苦。
晚上乐云欢在餐桌上提起出差的事,雷鸣马上反对,“不可以!”
他的骤然起身撞翻了桌子上的水杯,滚热的水洒在了于冰腿上,他却没有发现,只顾着紧张乐云欢的出差之旅,“不可以,你怎么可以和那个人一起出差。”
灼热的痛让于冰咬紧了唇,她悄悄用纸巾将热水擦去,低着头没让任何人看见她苍白的面颊。
乐云欢笑着安抚雷鸣,“雷哥,我只是和老板出差而已,过几天就回来了,你不用那么紧张。”
“但他是——”雷鸣硬生生的把将要说出口的话咽回去,江亦云这个名字几乎成了他们的禁忌。
“他是江亦云的弟弟!”乐云欢替他把话说完,“雷哥,江亦云是江亦云,江亦风是江亦风,在我的观念里,江亦风只是我的老板,没有谁的弟弟这个身份。”
雷鸣被她反驳的无话可说,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阻止乐云欢和江亦风一起出差,只好悻悻然的坐回原位。
苏苏无奈的摇摇头,决定还是当个安静的观众。
雷鸣转向于冰求助,“于冰,你怎么一直不说话?你放心让小乐去出差?”
压下烫伤的痛楚,于冰努力维持着平常的冷静自制,“出去走走对小乐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就当是旅游散心。”
“还是于冰了解我,我早就想去日本玩玩了,热气腾腾的温泉,浪漫的樱花,还有美味的寿司,想想都要流口水。”
苏苏高举着筷子发表意见,“记得带两盒寿司回来,我要加芥末的。”
事已至此,雷鸣也不好再反对,猛灌了一杯酒,于冰看在眼里,默默的将目光别开。
当晚,于冰小心的剪开裤腿,露出烫红的皮肤,没有起水泡,但看起来也相当可怖,于冰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径自找出烫伤膏涂在烫伤的地方,冰凉的药膏渗入皮肤,缓和了烫伤的疼痛,但心口的痛却加重了。
收拾好破衣服和药膏,于冰疲惫的躺在床上,抬起手,看着左手腕的伤痕,像几条丑陋的蜈蚣,女孩子身上有这样的伤疤看起来很恐怖,乐云欢和苏苏多次劝她去医院把伤疤抹平,但她只是笑笑,这条伤疤,是她和雷鸣初次相识的见证,她怎么舍得抹平它。
那年她7岁,放学后和同学一起开开心心的回家,经过一条小巷时,突然窜出一条大狼狗,当时年纪小小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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