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部分(第2/4 页)
之徙市,不亦可乎?”见□弓篇。
注'三'不在祈祷。
注'四'比,频也。时恭陵百丈庑灾,仍有光耀不绝。
注'五'简,少也。方,法也。
书奏,特诏拜郎中,辞病不就,即去归家。至四月京师地震,遂陷。'一'其夏大旱。秋,鲜卑入马邑城,破代郡兵。明年,西羌寇陇右。'二'皆略如顗言。
后复公车征,不行。
注'一'阳嘉二年四月己亥地震,六月丁丑洛阳地陷,是月旱也。
注'二'阳嘉三年七月,种羌寇陇西。
同县孙礼者,积恶凶暴,好游侠,与其同里人常慕顗名德,欲与亲善。顗不顾,以此结怨,遂为礼所杀。
襄楷字公矩,平原隰阴人也。'一'好学博古,善天文阴阳之术。
注'一'风俗通曰:“襄姓,楚大夫襄老之后,”隰阴,县,在隰水之南,故城在今齐州临邑县西也。
桓帝时,宦官专朝,政刑暴滥,又比失皇子,灾异尤数。延熹九年,楷自家诣阙上疏曰:
臣闻皇天不言,以文象设教。尧舜虽圣,必历象日月星辰,察五纬所在,故能享百年之寿,为万世之法。'一'臣窃见去岁五月,荧惑入太微,犯帝坐,出端门,不轨常道。'二'其闰月庚辰,太白入房,犯心小星,震动中耀。中耀,天王也;傍小星者,天王子也。夫太微天廷,五帝之坐,而金火罚星扬光其中,'三'
于占,天子凶;又俱入房、心,法无继嗣。今年岁星久守太微,逆行西至掖门,还切执法。'四'岁为木精,好生恶杀,而淹留不去者,咎在仁德不修,诛罚太酷。前七年十二月,荧惑与岁星俱入轩辕,逆行四十余日,而邓皇后诛。其冬大寒,杀鸟兽,害鱼□,城傍竹柏之叶有伤枯者。'五'臣闻于师曰:“柏伤竹枯,不出三年,天子当之。”今洛阳城中人夜无故叫呼,云有火光,人声正諠,'六'
于占亦与竹柏枯同。自春夏以来,连有霜雹及大雨赖,而臣作威作福,刑罚急刻之所感也。
注'一'尧年一百一十七岁,舜年一百一十二岁。言百年,举全数。
注'二'天官书曰:“太微南四星,中为端门。”轨犹依也。
注'三'太白金也,荧惑火也。天文志曰:“逆夏令,伤火气,罚见荧惑。逆秋令,伤金气,罚见太白。”故金火并为罚星也。
注'四'天官书曰:“端门左右星为掖门。太微南四星为执法。”切谓迫近也。
注'五'续汉志曰:“延熹九年,雒阳城傍竹柏叶有伤者。”
注'六'续汉志曰:“桓帝延熹九年三月,京师有火光转行,人相惊噪。”
太原太守刘□、南阳太守成□,志除奸邪,其所诛翦,皆合人望,'一'而陛下受阉竖之谮,乃远加考逮。三公上书乞哀□等,不见采察,'二'而严被谴让。
忧国之臣,将遂杜口矣。
注'一'谢承书曰:“刘□字文理,平原人。迁太原太守。郡有豪强,中官亲戚,为百姓所患。□深疾之,到官收其魁帅杀之,所臧匿主人悉坐伏诛。桓帝征诣廷尉,以□宗室,不忍致之于刑,使自杀。”“成□字幼平,弘农人。迁南阳太守。时桓帝美人外亲张子禁怙恃荣贵,不畏法网,□与功曹岑晊捕子禁付宛狱,笞杀之。桓帝征□诣廷尉,下狱死。”□音质。□音晋。
注'二'时太尉陈蕃、司徒刘矩、司空刘茂共上书讼□等,帝不纳。
臣闻杀无罪,诛贤者,祸及三世。'一'自陛下即位以来,频行诛伐,梁、寇、孙、邓,并见族灭,'二'其从坐者,又非其数。李云上书,明主所不当讳,杜觽乞死,谅以感悟圣朝,'三'曾无赦宥,而并被残戮,天下之人,咸知其冤。
汉兴以来,未有拒谏诛贤,用刑太深如今者也。
注'一'黄石公三略曰:“伤贤者殃及三世,蔽贤者身当其害,达贤者福流子孙,疾贤者名不全。”
注'二'梁冀、寇荣、孙寿、邓万世等也。
注'三'时弘农五官掾杜觽伤云以忠谏获罪,遂上书云,愿与李云同日死也。
永平旧典,诸当重论皆须冬狱,先请后刑,所以重人命也。顷数十岁以来,州郡翫习,又欲避请谳之烦,'一'辄托疾病,多死牢狱。长吏杀生自己,死者多非其罪,魂神冤结,无所归诉,淫厉疾疫,自此而起。'二'昔文王一妻,诞致十子,'三'今宫女数千,未闻庆育。宜修德省刑,以广螽斯之祚。'四'
注'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