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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九行太尉闻人袭免集解引惠栋说,谓案蔡质汉官典职仪载建宁四年七月立宋皇后仪,称太尉袭使持节奉玺绶。袭于三月罢,不应七月尚与立后之事。
何焯云蔡氏所载是诏书,不应有误,当是本纪所书拜罢未审也。按:校补谓袁纪建宁四年三月,太尉刘宠、司空乔玄以灾异免,免太尉者不作闻人袭,其它拜罢亦多与范书异,则何说信也。
三三三页三行癸丑立贵人宋氏为皇后集解引何焯说,谓礼仪志载蔡质所记立后仪,下诏之日非癸丑,乃乙未。奉玺绶者乃闻人袭,非李咸,疑范氏误。今按:
此云七月癸丑,蔡质所记则云七月乙未。建宁四年七月己未朔,无癸丑,亦无乙未。疑此“癸丑”上脱“八月”二字,而蔡质所记之七月乙未,亦八月乙未之误也。
三三四页二行会稽人许生自称越王按:集解引何焯说,谓“许生”吴志作“许昌”。又引惠栋说,谓天文志、臧洪传皆作“许生”。
三三四页二行丹阳太守陈夤讨破之集解引惠栋说,谓“夤”天文志作“寅”。按:
前建宁二年作“陈夤”,下熹平三年又作“陈寅”,纪前后亦不一律也。
三三四页四行会稽许昭聚觽自称大将军按:集解引何焯说,谓“许昭”吴志作“许韶”。又引惠栋说,谓晋讳昭,故作“韶”。
三三四页七行甘陵王恢薨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清河王庆传梁太后立安平孝王子经侯理为甘陵王,是为威王,理立二十五年薨,子贞王定嗣,定立四年薨,子献王忠嗣,别无名恢者。考理以桓帝建和二年封,至熹平元年恰二十五年,则恢与理实一人也。
三三五页八行癸酉晦日有食之按:熹平二年十二月乙巳朔,三年正月乙亥朔,则晦为甲戌而非癸酉。今推熹平三年正月合朔甲戌,日食可见,纪书月日有误。
参阅续五行志六校记。
三三五页一三行三月中山王畅薨无子国除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按中山王焉传,穆王畅立三十四年薨,子节王稚嗣,无子,国除。是畅本有子,而国亦未即除也。
三三六页八行封河闲王建*(孙)**'子'*佗为任城王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光武十王传佗为建子,非建孙。今据改。
三三六页一0行夏四月郡国七大水按:校补谓续志但云“郡国三水”。
三三七页三行并无*'盐'*监今蒲州安邑县西南有盐池*'监也'*据刊误并参照校补改。
三三八页七行逸字大过按:殿本、集解本“过”作“迥”。
三三九页二行二月南宫平城门及武库东垣屋自坏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谢承书及续汉志皆云光和元年事,疑纪误也。
三三九页一五行辛丑京师地震按:是年十月癸丑朔,不得有辛丑。校补谓袁纪于癸丑朔日食下接书地震,不另出日,似两事同日,“辛丑”或即“癸丑”之误。
三四0页一行辛亥令天下系囚罪未决入缣赎按:是年十月癸丑朔,不得有辛亥,辛亥当在下月,疑有误。
三四0页一0行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按:今推是年二月合朔辛亥,无日食。参阅续五行志六校记。
三四三页二行中常侍王甫及太尉段颎并下狱死按:李慈铭谓“并”下当增“有罪”二字。
三四四页七行诏公卿举能通*'古文'*尚书殿本考证引顾炎武说,谓“尚书”上脱“古文”二字。今据补。按:李慈铭谓以古文尚书及毛诗、左氏、谷梁春秋皆不立学官,故诏能通之者得拜议郎也,与安纪延光二年所书正同。
三四四页一一行冬闰月按:光和三年无闰月,“闰月”二字衍。
三四五页一行车骑将军何*(贡)**'真'*女也据校补引洪亮吉说改。
三四五页一二行恚�拘怼跷��景矗杭�庖�荻八担�健靶怼酢痹�昙妥鳌靶碛簟薄�
三四五页一四行掌宫婢侍使按:刊误谓“使”当作“史”,即尚书郎侍史之类。
三四七页一三行冬东海东莱琅邪井中冰厚尺余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续五行志“东海”作“北海”。
三四八页二行其部*(师)**'帅'*有三十六*(万)**'方'*据殿本考证集解引惠栋说改。
三四八页一五行张钧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宏纪作“均”。
三四九页一三行续汉志曰按:“志”原作“书”,径据汲本、殿本改。
三五0页一五行下邳王意薨无子国除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下邳王衍传中平元年意薨,子哀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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