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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时年五十六。长子侍中盖、次子景、定及宗族十余人皆见诛害,唯兄子晨、陵得脱归乡里。天子感恸,百姓丧气,莫敢收允尸者,唯故吏平陵令赵戬□官营丧。'一'
注'一'戬音翦。
王宏字长文,少有气力,不拘细行。初为弘农太守,考案郡中有事宦官买爵位者,虽位至二千石,皆掠考收捕,遂杀数十人,威动邻界。素与司隶校尉胡种有隙,及宏下狱,种遂迫促杀之。宏临命诟'一'曰:“宋翼竖儒,不足议大计。
'二'胡种乐人之祸,祸将及之。”种后眠辄见宏以杖击之,因发病,数日死。
注'一'诟,骂也,音火豆反。
注'二'竖者,言贱劣如僮竖。
后迁都于许,帝思允忠节,使改殡葬之,遣虎贲中郎将奉策吊祭,赐东园秘器,赠以本官印绶,送还本郡。封其孙黑为安乐亭侯,食邑三百户。
士孙瑞字君策,扶风人,颇有才谋。瑞以允自专讨董卓之劳,故归功不侯,所以获免于难。后为国三老、光禄大夫。每三公缺,杨彪、皇甫嵩皆让位于瑞。
兴平二年,从驾东归,为乱兵所杀。
赵戬字叔茂,长陵人,性质正多谋。初平中,为尚书,典选举。董卓数欲有所私授,戬辄坚拒不听,言色强厉。卓怒,召将杀之,觽人悚栗,而戬辞貌自若。
卓悔,谢释之。长安之乱,容于荆州,刘表厚礼焉。及曹操平荆州,乃辟之,执戬手曰:“恨相见晚。”卒相国钟繇长史。'一'
注'一'钟繇字符常,魏太祖时为相国。
论曰:士虽以正立,亦以谋济。若王允之推董卓而引其权,伺其闲而敝其罪,当此之时,天子悬解矣。'一'而终不以猜忤为衅者,知者本于忠义之诚也。故推卓不为失正,分权不为苟冒,伺闲不为狙诈。及其谋济意从,则归成于正也。
注'一'庄子曰:“斯所谓帝之悬解。”悬解喻安泰也。
赞曰:陈蕃芜室,志清天纲。人谋虽缉,幽运未当。'一'言观殄瘁,曷非云亡?
'二'子师图难,晦心倾节。'三'功全元丑,身残余孽。时有隆夷,事亦工拙。'四'
注'一'缉,合也。易下系曰:“人谋鬼谋。”言蕃设谋虽合,而冥运未符也。
注'二'殄,尽也。瘁,病也。言国将殄瘁,岂不由贤人云亡乎?诗大雅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也。
注'三'谓矫性屈意于董卓。
注'四'诛卓为工,被杀为拙也。
校勘记
二一六0页七行埏隧今人墓道也按:汲本“人”作“入”。
二一六0页一一行稍迁拜尚书按:校补谓案文“拜”上当有“召”字。
二一六一页六行当伏*'重'*诛据汲本、殿本补。
二一六二页一行而令天下之论按:刊误谓案文“令”当作“今”。
二一六二页九行车驾幸广*(城)**'成'*校猎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城”当作“成”,马融上广成颂,即此。
今据改。注同。
二一六二页一0行无教逸游按:“教”原斗“放”,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六二页一二行有三空之□哉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御览四五二引本书,“□”作“危”。
二一六二页一三行又*(前)*秋*'前'*多雨据殿本改。
二一六三页一0行文武兼姿按:刊误谓姿是姿貌,此当作“资”。
二一六三页一五行时小黄门赵津按:钱大昕谓据王允传称“小黄门晋阳赵津”,此传“小黄门”下无“晋阳”字,则“二郡”文不可通矣。
二一六三页一五行南阳大猾张*(汜)**'泛'*据汲本、殿本改。下同。按:岑晊传作“张泛”,泛与泛同。
二一六四页一行而并竟考杀之按:刊误谓案汉、魏鞠狱皆云“考竟”,此误倒。
二一六四页三行蕃与司徒刘矩集解引惠栋说,谓考异云时胡广为司徒,非矩也,栋案刘恺传,考异非也。今按:刘矩未尝为司徒,考异说是。刘恺传亦误,参阅刘恺传校记。
二一六四页一一行营惑圣听按:何焯校本改“营”为“荧”。
二一六五页四行长*(吏)**'史'*已下多至抵罪刊误谓案文“吏”当作“史”,太尉府有长史,故因蕃见谴也。今据改。
二一六五页五行□字幼平陕人按:“陕”原斗“陜”,径据汲本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