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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一页五行言国家不妄有曪贬进退校补谓案文“妄”当作“闻”。
二一三二页八行护羌校尉段颎坐征按“段”字原皆斗“□”,径改正,后如此不悉出校记。
二一三二页一一行臣生长邠岐按:“岐”原斗“歧”,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三三页五行若求猛*(敌)**'将'*据汲本、殿本改。
二一三三页一三行沉氐大豪滇昌饥恬等十余万口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纪作“二十余万口”。
二一三四页二行急使军就道按:刊误谓“军”上少一字,或“督”或“领”也。
二一三五页一五行才略兼优按:“兼”原斗“廉”,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三六页二行欲退身避第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第”当作“弟”,避弟谓己避位而弟得辟召也,此事见风俗通过誉篇,下文“避第仕途”亦“弟”字之斗。
二一三六页五行及党事大起至时人以为规贤按:校补谓此文九十一字当在“让封不受”下。以所□乃张奂已坐党禁锢归田里后事,故称奂为故大司农。据奂传,奂之被禁锢,先因灾应上疏追讼窦武、陈番,及言皇太后恩礼不接,触宦官忌,事已在灵帝建宁二年四月矣,不应反列于桓帝永康元年前也。
二一三六页七行时人以为规贤按:刊误谓案文当作“以规为贤”。
二一三七页一行诛邓万按:校补谓邓万即邓万世,章怀避唐讳,省去一“世”字。
二一三八页一行敦煌*(酒)**'渊'*泉人也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酒泉郡名,非县名,当作“渊泉”。汉志敦煌郡有渊泉县,晋志作“深泉”,盖避唐讳。章怀本亦当作“深”,后人妄改为“酒”耳。胡注通鉴云奂敦煌渊泉人,胡所见本尚未斗也。今据改。注同。
二一三八页四行*(阳)**'瓜'*州晋昌县汲本、殿本“阳”作“永”。按:刊误谓“永”当作“瓜”。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闽本“永”作“阳”,考唐书地理志,晋昌县属瓜州,永阳二字俱误。今据改。
二一三八页五行时牟卿受书于张堪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张”字应作“周”字。
二一三八页一四行金*(食)**'银'*器名集解引洪颐鹚担�街猩骄��ⅲ�L,金银器之名。李注“食”当是“银”字之斗。今据改。
二一四一页八行天乃雷雨以风按:汲本、殿本“雨”作“电”。
二一四二页一三行穰穰满家按:“穰穰”原斗“禳禳”,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四三页五行乃以五百金买其首以报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今新序“首”作“骨”。案北史隐逸传崔赜荅豫章王书“燕求马首,猉养□鸣”,知古本原有作“首”者。南史郑鲜之传“燕昭市骨而骏足至”,则仍作“骨”。且孔融与魏武论盛孝章书已云“燕君市骏马之骨”,是作“骨”亦由来已久。疑新序自有南北本之别,唐起北方,章怀所据盖是北本。
二一四三页一六行奢非晋文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晋”续汉书作“桓”,据注引齐桓公事,疑本书亦元是“桓”字。
二一四四页八行王愔文志按:殿本“文志”作“文字志”。
二一四五页六行所在*'有'*能政据刊误补。
二一四五页八行*'会'*宗字子松据殿本补。
二一四六页一行司徒尹*(讼)**'颂'*荐颎通鉴胡注谓桓帝纪“讼”作“颂”,作“颂”为是。今据改。注同。
二一四六页一0行首虏五千余人按:“千”原斗“十”,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二一四六页一一行烧当种九十余口诣颎降按:刊误谓烧当一种不止九十余口,其种中九十口降亦不足记,“十”当作“千”。
二一四八页八行徒更招降按:“徒”字疑斗,通鉴作“欲”。
二一四九页五行乃令军中张镞利刃刊误谓案文镞非可张,未知何字。按:殿本考证谓通鉴“张”作“长”。
二一五0页六行段颎*(曰)*传*'曰'*据汲本改。
二一五一页六行故*(宫)**'官'*县邑更相通属据汲本改。按:刊误谓案文“宫”当作“官”,旧屯田营壁皆是故官也。
二一五三页六行西县属天水郡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天水”应作“汉阳”,明帝永平十七年所改也。 后一页
后汉书卷六十六 陈王列传 第五十六
陈蕃字仲举,汝南平舆人也。祖河东太守。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