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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烧红的针扎穿耳骨,那消毒过的耳钉扎过伤口固定好。
明明很是小心了,最终还是发炎,化脓,疼了好久。
只他歉意爱怜的眼神,到底敌不过疼痛来得深刻呵。
那是第一封信,他说,阿九,生日快乐。
耳钉没有丢,信也没有丢,到底舍不得。
林九是个纯粹的gay,可唐稼不是。
那人总是个不安分的,现在想起来,唐稼对他,其实也是认真的,只是他的认真,不只属于他一个人罢了。
林九和唐稼也吵过架,最凶的一次是在他投求职信给珠海一所学校。
那时候两人还在冷战,林九不是个会吵会闹的人,却仍赌了一口气的。
唐稼这个人,对于感情总是带着些玩闹的意味,既使对林九已经是认真而专注了,仍忍不住吻别人。
林加看过那样游戏人间的唐稼只觉得脏,可这个人居然以喜欢他,不愿意他离开的缘故,破坏了他的机会,原先是要和临省的一个大学交换实习的,他想争取到那边做助教。
唐稼这样的人,需索的是完整的自己,却永远没有对等的给予。
林九是知道的,却无法想象,唐稼会因为自己的赌气而跟别人上床。
其实,生气真的没有多久,真正让他离开的是那股认清事实的无力而已。
这个人和自己是不同的呵,他的根,他的家,都在这个城市,他是不会离开的,他和他是那么不同,他喜欢的,又不只是男人。
林九知道,他害怕看到那个人娶妻生子,不是恨,而是怕。
离开了,从实习一直待在珠海,后来回去领毕业证,也没有停留,当天就回来了。
可就在那年,还是收到了唐稼的信,以及自己还给他的耳钉。
6。
有些人,是天生聪明的人,唐稼是,这他自己都知道。
其实为什么喜欢林九呢,他自己也说不准,第一眼见他是在新生下车的人群里。
有些瘦弱,眼睛是琥珀色的,很像从前养过的一只小狗,可惜它死了。
唐稼看人总是很准的,正如同感觉到林九看他的眼光,就知道,这人对他有好感。
为什么说是好感呢?因为他知道林九喜欢的是男人。其实,林九是个同性恋的事情他是后来才知道的,他素来是个观察细微的人,自然是看出来了。
对待林九这样个性的人,自然是应该循序渐进的,也是真的用了点心思,看那人一点一点被自己攻陷的感觉,真是格外的满足。
第一次做菜是为了他;第一次为人穿耳洞是为他;第一次和男人欢爱也是和他。付出的多了,居然越发地顺手起来,竟有些不舍得分手。
他一直是那种人,猎物捕捉到手,就会腻味,可林九不同,他总是那样认真细致,以至于忍不住付出更多,但其它朋友的邀请他还是不会拒绝的。
第一次吻别人被林九发现时,他也不是很紧张,那个人素来喜欢他,那么深,他就有恃无恐了起来,已至于错得更深…
其实不是第一次和别人上床,错就错在他以为那人会害怕自己离开,竟忘了他的感情洁癖。
林九走了,居然把他亲手为他戴的耳钉留了下来。
唐稼气急,把那颗耳钉扔出客厅,可又忍不住开了灯,一寸一寸摸索着地板拣了回来,那是林九戴了三年的东西啊,他怎么舍得…
失去那个人的身影,整个人都不舒适了起来,他喝酒吸烟,那样放荡过了一年,仍是忘不了他的模样。
他后来回过学校领毕业证,班长告诉他的。
唐稼一笔一划地认真些着给林九的信,封好的信封,满满一叠,唯一贴好邮票的那封却只有一行字,林九,生日快乐,还有那颗蓝耳钉,在四月末的日子,寄去了他任教的那所学校。
最初那几年是知道林九不会那么快原谅自己的,也不敢去找他,信是依旧一年一封的寄,可没有贴邮票的那些信却已经堆满了整个纸箱。
唐稼的生活几乎就只剩下,想他,工作,还有烟酒。
等到真正犯病的时候,医院诊断出来已经是晚期胃癌,其实没什么的,还是有机会的,只要能有合适的胃。
只是他不愿意告诉林九,尽管他知道他大概已经原谅他了,那个人没回信,却也不曾离开那个学校呵,他是不是在等他呢?
有些时候,世界上幸运的人总是少之又少的,唐稼只不过是多数不幸中的一员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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