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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为他酒醒了就忘记了这件事,居然在别人面前揭他的短,不可饶恕。
“呃?!”少女身子一僵。
“继续跑吧!”虽然很感动堂妹的关心,但是一码归一码。晓眨眨眼,微笑道。
“啊——,不要啊晓哥!!”渐暮的校园里,少女悲戚的叫声显得格外的凄厉。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晓事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至于正文里没有交代清楚的,自然会在番外篇里交代的:比如说小沙的报复,小凤草落谁家以及差不多被人遗忘(或者是被偶遗忘)的昏迷的小映。
这篇文是完全的清水文,偶难得的H细胞已经在上一篇文里消耗殆尽,至于下一篇文里有没有……抱歉,偶也不晓得了。
另,风之叶老大,怎么得出鸩是小任的结论的啊!ORZ!
番外篇
晓没有上过幼稚园,但是上小学却比一般小朋友早了一年,虽然从外表上看是与班上的小毛头没什么不同,可是因为从记事起就很少和父母相处,奶奶又是个不喜欢小孩子的古怪性子,除了老哥和玩在一起的曲映,晓养成了不爱与非亲人以外的人说话的习惯(虽然现在好了很多),所以连住一个院子的小孩子他也不怎么理会,又加上对记忆人的长相实在没什么天分,理所当然的,晓与班上的同学不怎么亲近。
在学校不和小朋友玩还有什么乐趣?答案是看书。晓一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就开始迷恋上“书”这一促进社会发展,引导人类积极向上的精神食粮了。最开始是语文书上的课文,他向来都当故事书看,得到的结果是,可喜可贺,语文考试从来没有拿过九十分以下。什么?你说数学?不好意思,我们的晓大人看到数字就头疼,当然,零花钱上面的数字例外。
语文课本上的内容本来就不多,晓很快就看完了,看完了就想看更多的故事。那时候不是很流行看巴掌大小的连环画册吗,一本也不贵,就几毛钱,晓当时住的地方对面的小商店的外面的地摊上就有的卖。虽然曲家妈妈从小就教育自家孩子不可大手大脚的花钱,但是一天一块钱的零花钱还是不会吝啬的,于是自小就懂得占自家老哥便宜的晓在分享老哥的钱买来的零食的同时省下了自己的零花钱全部拿来买了书,什么《三国演义》、《精武门》几乎都可以堆满一抽屉了(只是很可惜,这些连环画册在晓家第一次搬家的时候被曲妈妈不客气的打包卖给收废书报的叔叔了—虽然那个时候晓已经过了喜欢连环画的年纪了)。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因为看了太多不属于小孩子该看的书(YAOO:表误会,像《精武门》、《霍元甲》之类的书确实不是一般小学生看得懂的)而格外早熟的晓大人开始看起了漫画书,那时侯不是《美少女战士》刚开始连载吗?晓可不管这是不是女孩子该看的,大方的在女同学们羡慕的神情下看得自在,一点不觉得哪里不对。因为漫画书的价格远远高于连环画册(一个一本以毛为单位,一个以元为单位),那时晓可没想到世界上有所谓的租书店,所以所有的零花钱和多年(汗,几岁的小鬼也敢用多年这个词——|||)积聚的压岁钱全部奉献给了和蔼可亲的书店老板——附带一提,因为经常照顾书店的生意,晓家附近的书店都给晓这个小客人七折优惠,要知道,那时候买书可是不兴打折的啊,由此可见晓买书的频率之高了。虽然小朋友为此浪费金钱的行为得到小气的妈妈诸多的抱怨责骂,可是从小就我行我素的晓晓大人依旧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看书故,两者皆可抛”这话奉为金科玉律。
让曲妈妈欣慰的是,晓四年级的时候已经开始懂得光出不入的行为是可耻的了。在书籍收藏量破千的那一天,晓开始为他的快乐源泉——书——展开所谓的可持续性发展计划。
其实这个计划是很简单的,但是放在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小鬼头身上就变成了不简单了。
鉴于班上同学对他漫画书的垂涎,晓非常善良的对同学们展示了他的收藏(为了统计自己有多少书,这些书的名字,一套有几册,他甚至拉上了老哥帮忙,花了一天的时间才抄完)并且表示可以出借。当然啦,因为买书所以花光了自己的积蓄,所以想要借的人必须要付一点点的费用,不贵,一本五毛钱。什么?贵了,外面的租书店才四毛钱一天?同学你这话就不对了,你想想,租书店的书有我的新吗?有我字迹清晰吗?最重要的是,在租书店租一本书的押金可是五块钱耶,你给了押金你还有钱买零食、坐车回家吗?没有对吧!在我这里借我可是不收押金的,而且万一你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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