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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王就说好啊,你立军令状!于是这个郭立立下军令状就来接秀秀,秀秀听说郡王要见她,就安慰崔宁了一番,坐上轿子,跟着郭立来到了郡王府。郡王瞪大眼睛要看秀秀是怎么从轿子里出来的,可轿帘掀开,里面空无一人。郭立这下傻眼了,郡王大怒,说你装神弄鬼,纯心想弄个死人来吓我。于是拿出军令状,就把郭立给杀了。
原来,秀秀当初早已被打死在后花园,秀秀的爹妈为了给女儿女婿求情,被郡王府家人一顿痛打,二人举目无望,最后也投了钱塘江自尽。在大牢外等崔宁的秀秀和找上门来的璩氏夫妇都只是这一家三口不散的冤魂!
崔宁听说了杭州的事茫然若失,这一日走回家见秀秀正端坐在家中。崔宁知道她是鬼,心里很害怕,就说“秀秀,你放过我吧”!
秀秀说,你我原本好好的日子,都是被郭立这个家伙给害了,如今他得了报应,众人却已经知道了我是鬼,再也无法在阳间相守下去了。但你怎能与我分开呢,我们还是一起去过我们的日子吧。于是握住崔宁的手,两人一起倒地,故事就此结束了。
我要声明的一点是,我的讲述里有一个失实的地方,就是这个郭立其实没有死,他只是被打了五十军棍,只是我在讲的时候,实在是把这个家伙恨得要死,所以我才忍不住说他是被杀了。
这也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也就是秀秀如果是为了报仇才冤魂不散的话,她这个仇也报得太不彻底了。况且,如果说她为厉鬼要报仇的话,最应该去报复的该是那个万恶的咸安郡王啊,这个罪魁祸首怎么一点儿都没得到报应呢?这说明,秀秀化鬼根本不是为了报仇,那么又是为了什么呢?
这就跟我们前面所说的这个故事要为两位主人公选择刺绣和碾玉这两样手艺活有关了。
我们知道,才子配佳人的模式固然是浪漫,但浪漫当不得饭吃,对于市民生活而言,稳定而富足的生活状态才是他们最关心的事儿,而秀秀与崔宁的手艺就为这种稳定而富足的市民生活提供了保障。
另外,秀秀与崔宁的性格也是典型的市民化性格,他们向往小家庭的生活,小富即安,既不妄想飞黄腾达,也不奢望一夜暴富,但当困难甚至是磨难来临的时候,他们又能表现出极坚韧的承受力,在最困难的时刻也还畅想着明天的幸福生活,而这,正是市民化的典型性格。正是因为要凸显这种新崛起的市民文化的情爱,崔宁才不是一个书生,而变成了一个工匠,才子佳人的传统模式在宋代话本里算是被彻底打破了
后人在评论秀秀冤魂不散时,基本上都是说她为了快意恩仇,是像她主动追求美丽爱情一样,爱与恨都那么明快而激烈。我觉得这都没有读懂秀秀。这个美丽女子的最大的愿望,就是跟她爱的人一起安静地生活,我想她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和崔宁一起慢慢变老。所以,她才在最后“执子之手,与子携死”,她至死要的都只是一种生活!
至于崔宁最后的胆怯,那也是人之常情。我想,在他握着秀秀的手喝完孟婆汤,跨过奈何桥的时候,他一定会释然,一定会像当初带着秀秀逃亡时一样,用坚定的目光来呵护他们简单而幸福的生活!
如果说为了简单的幸福,秀秀的生死不悔,多少体现了女子的痴情。那么在平凡的市民生活中,同样也不缺乏这样痴情的男人。一个不会“弄潮”的“弄潮儿”乐小舍就算一个。
请看下回:乐小舍的故事——“一个不会‘弄潮’的‘弄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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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痴情若到深深处,生死风波总不妨(1)
——乐小舍的故事
上回我说到,乐小舍是个不会“弄潮”的“弄潮儿”。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这个名叫乐和、小名叫小舍的小伙子是个杭州人,也就是吴地的人,古代苏杭地区都是传统意义的吴地。杭州有西湖,有钱塘潮,自古到今,天下闻名。尤其是到每年八月十八这天,钱塘江的秋潮是一年中最壮观的时候。自宋代开始,就有“全民观秋潮”的习惯,因此每年也都有被潮水卷落而丧命的人。所以北宋的时候就曾经出过法令不准人们去观秋潮,当然出发点是为了保护百姓的人身安全。但就像西班牙的斗牛节、奔牛节一样,虽然每年都有因此而丧命的人,但作为一种传统民间节日,普通百姓对它的热情也是政府法令所禁止不了的。所以到了南宋的时候,政府就取消了限制观潮的法令。不仅不限制观潮,还组织观潮,尤其允许民间艺人与百姓自行组织观潮时的各种表演。
于是到了大潮来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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