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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差点吐出来。这些日子在她精心照料下,这小子作息正常,吃用以时,锻炼加强,哪还是刚见面瘦骨嶙峋风吹鸡蛋壳一吹就破样子,壮实多了。
但身体长了这厮心智没长,手脚全无轻重,她含辛茹苦栽培祖国的花朵,现在却被花朵摧残阿!
总之,一言难尽!
不知不觉三个月过去了。近来宇文煞行踪诡异。下午回来后居然不骚扰她。她也不太在意。
这日李颦儿为她洗漱毕,她瞄眼见给他做的书包已经挂在墙上,便随口问道:“宝贝人呢?”
“王爷在练功房呢。”
“练功房?”廉宠顿时精神抖擞,“他这些天回来,都泡练功房里?”
李颦儿乖顺点头时,廉宠已经雄赳赳气昂昂杀了过去。
此时已寒冬腊月,北风凌厉。练功房里的少年却赤膊坦胸,挥汗如雨。一杆长枪正舞得风生水起时,廉宠迤迤然荡进门来。
廉宠与宇文煞身形差不多,又嫌女生衣服麻烦,通常就扎个马尾,穿着宇文煞的衣服招摇撞骗。夜阑宫其余人见两人亲密友厚,同吃同睡,只当他是九王秘密豢养的男宠。今天,她依旧一身清爽简易男装长衫跑了进来。
宇文煞见廉宠来了,表现欲大增,舞得更加起劲
枪长七尺,金锋缁柄,扎、刺、挞、抨,一丝不苟,缠、圈、拦、拿,温重浑厚,或点或拨,寒星点点,长擢舞花,银光皪皪。
练玩整套枪法,少年收气摒枪,眉飞色舞挑衅望向廉宠:“姐姐,怎么样?”
廉宠笑着点点头,目光扫过练功房墙上,十八般武器皆全。
“你以前也有点功底吧,擅长些什么?”她自然地为他擦汗,见他脸颊满是污秽,越擦越花,忍俊不禁,吩咐李颦儿给他打水洗脸。
“前武林盟主璞大侠见我筋骨奇特,点拔过一些拳脚,我自己找师傅学过刀法,其它的便是自个儿瞎搅和。”
李颦儿奉水过来,宇文煞不用毛巾,将头扎进水里,用手捂了一把,甩了甩脸,嘴不停道:“上个月廉毅将军回京,他可是天下第一枪,我就找上门去了。”
“刀法?”廉宠来了兴致,这些日子她被经史子集荼毒得厉害,对于大炤尚儒有所体悟,故意道:“剑才是百兵之君,刀法可不入流噢。”
宇文煞撇了撇嘴,拉着廉宠一屁股坐到练功房圆阶上:
“耍花剑,是那帮子文人风花雪月的东西。我以后要当大将军,上阵杀敌,驱逐溟鹰鞑子,收复河山!”
提到自己的理想,少年倾世美貌光芒四射,目光熠熠:
“文剑潇洒飘逸,武剑迅猛多变,但皆不若刀之凶猛实用。战场中,剑太短,挑刺无力,刺杀后不宜收回,剑招复杂,不易大规模训练,兵士水平参差。而刀法大开大阖,杀伤沉猛,变化少且威力不减,兵士易于上手。枪就更不说了,战场中最主要的长兵器!”
廉宠目露赞许之色。她自幼习武,对各类兵器自有一番研究。虽然中国武侠小说和古装剧中,大侠一般都佩剑,但这其实是儒家文化中一种折射。
剑号称“百兵之君”,寓意远超过其实用性。春秋战国时期,剑仍是主要步战兵器,东汉后便逐渐没落,至于唐,连铠甲都刺不穿,便退出了战争舞台,主要作为身份的佩饰。
《隋书礼仪志》记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可见越尊贵的剑越不实用,真正的好剑几乎都是春秋战国时期之作。因帝王好佩剑,君子亦好剑,再加上后来无数诗人吟弄风骚,剑才成了古代兵器的代表。
炤人同中国古人一样,深受儒家影响,以剑为王道,以刀为霸道。宇文煞弃剑重刀,在这时代绝对是大逆不道的想法。小小年纪,对三种兵器评点一针见血,不拘世俗所见,实在难能可贵。
看着身旁略显稚气,却坚毅无比,满面光华的冷峻少年,廉宠心头涌起豪气万千,翻身而起道:
“宝贝,天下至胜武功,无招胜有招,可分为两种。”
她缓缓步至练功房左墙,单手取下青羽软剑,“一种,无招相较,快者胜。”
言罢风起,宇文煞顿觉遍目剑影缭乱,女子轻灵的影子狂飞疾舞,双目难及。心底惊涛拍岸,惊魂不定间背脊一凉,软剑缠绕脖项,鬼魅在侧。
宇文煞冷汗如雨,面色青灰看着廉宠收剑漫步向左墙,步伐诡异,迅捷之极,影子停顿三次,她瞬间移动般出现在对面墙下,将软剑挂回。
“第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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