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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掌,各自走向一边,约了下次再北京碰头。我在便利店里买了两罐啤酒,回到我的屋子里,在深夜听盗版的《The Phantom of Opera》。
有个故事可以作为这篇随笔的注脚。据说阿来老师听闻日本有男女共浴的温泉,于是他去日本的时候问一个著名的日本老作家。日本老作家说我也听说过日=日本有这东西,向往了很多年可是我没有见过,后来我听说北海道才有,于是我去北海道采风时考察了一下,发现那里也是男女分开的。后来再问,才知道北海道的某处才有,而我去了某处,那里的人说只有山里的某个小村才有。最后我经过了很多辛苦来到那个小村,果真是男女共浴的!可是都是老头和老太太在那里洗。
老作家对阿来老师说你如果真的想去我就带你去,抓紧时间,因为他们可越来越老啦。
那些年我沐浴神的光辉
小时候很崇拜爱因斯坦。
没别的原因,就是书上把这个人说得超拉风。
那时候每年都写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因为年年写,不好太重样,显得不进步,我现在还能记得的有我的理想包括要当解放军、要当工人、要当科学家,也就是爱因斯坦。
我对爱因斯坦的所有了解都是从我爹买给我的那套《世界五千年》而来,还记得里面有个爱因斯坦和破大衣的故事,如今想起那个故事来,意思无非是“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或者“天下谁人不识君”。
故事大概是这么说的,爱因斯坦成名之前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朋友劝他说你应该换件新大衣,爱伊斯坦说反正没人能认出我,我为什么要穿新大衣?后来他天下闻名了,还穿着那件破大衣,朋友说您现在该换新大衣了吧,看看全世界都认识您。爱因斯坦说,反正全世界都认识我了,那为什么还要换新大衣呢?
我想这就是真拉风啊,啧啧,谁不认识穿破大衣的你都得回家去面壁思过。
多年以后我渐渐咂摸过味来,其实我的梦想只是看别人面壁思过,而不是变成爱因斯坦我甚至连相对论方程式什么都不知道。无非是希望大家都觉得我很拉风,人人都认识我,见我竖大拇指。
这道理好比我爹一直崇拜领袖,而我小时候有点反英雄,对高高在上的人必要质疑,所以跟我爹有点隔阂。我觉得老爹食古不化,老爹觉得我年少轻狂。后来我大学毕业过了不能谈政治不能谈政治不能谈女人不能谈狼子野心的时期又在饭桌上跟老爹神侃,才发觉老爹崇拜的并非是领袖历尽辛苦缔造国家,而是觉得领袖个人魅力无敌、出身微末而成为天下第一人、娶过不止一个老婆、振臂一呼天下云集,真是拉风的男人。其实只要满足这些,领袖是不是心怀天下开辟了光辉道路建立了正确的理论都不重要,关键就是要拉风。我这才醒悟过来老爹和我一样,就是崇拜拉风的男人罢了。
那时我崇拜一个人,关键是看结果,不是看过程。
爱因斯坦后来被我抛弃了,因为我的现代物理将将及格,我就对物理失去了兴趣。
没了崇拜很不好,好几年里我都很寂寞。
没崇拜没信仰其实算得一个心理危机,我在美国的时候,跟我那个漂亮的白人女上司说中国是一个没有信仰的社会。我当时单词量有限,拼不出党和唯物主义来,所以就一把抹煞了,说我们跟中国什么也不信。
“Oh,my god!No religion?”女上司大张着嘴,眼珠似乎都要掉到我的掌心里,让我感觉我就是个赤道几内亚来的野蛮人。
我心说没信仰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从小大大都没有信仰,不也发育的很健康么?你们美国人信来信去,也不过是天主教、基督教和摩门教,信教就了不起了?
我其实去过教会。美国的教会有个名头,华人教会要么叫浸信会要么叫同契会。我私下里觉得这些名字很有江湖气,比如天地会红花会、青帮洪门山口组。宣扬的也是兄弟一心,共同促进,区别只是带不带刀出去砍人而已,我去教会主要是找吃的。那时候我不太会做饭,口袋里也没几个银子,在美国吃个生鱼片一人得五十美刀,吃碗牛肉面也得六美刀,刀刀都是割在心上,越发显得教会的兄弟们好,只要去参加活动,吃饭免费。免费餐并不奢华,单页颇为丰盛,有饮料有饺子还有太阳牌锅巴,这个最吸引我,每次总是很不得把脑袋埋在锅巴碗里狂啃。最初混教会的时候以为只是吃吃喝喝,不料吃完了还要拉手唱歌。那时候华盛顿大学经济系有个美女,我心里仰慕过人家的美貌,但因为总是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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