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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篷中只有一张床,倒没发生什么狗血的睡地板事件,只是克丽丝明文规定,不许王霄睡觉时碰她。不碰就不碰,累的死狗一般哪还有心情想那种事……
好吧其实是喝酒喝的,王霄属于喝多就想睡觉的那种,草原上的马奶酒虽然度数不高但是也架不住像啤酒一般的猛灌不是?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王霄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克丽丝已经不在身边,不清楚到哪里去了。
估计是晨练吧……其实王霄更喜欢叫早操,恩,很给力的称呼。等娶老婆了每天早上操练一次,何等之爽……满面**的流着口水歪歪。
俗话说的好,手Y强身,YY强国,实不我欺啊……
打水洗簌,之后王霄抓起灰机挂在胳膊上,走出帐篷伸了个懒腰,哎呀呀,这异界来了这么久,其他的感慨不大,就这空气环境是真的舒服啊,清晨的空气吸起来就仿佛身体净化剂一样,浑身通畅,舒服!
做做第十套广播体操,随后四处寻找克丽丝的身影,结果还没走几步,伊卡斯便派个手下过来,恭敬的行了一礼,这才说道:“王霄先生,酋长让您随我到会议厅,据说马群已经接近这里了。您看我们是不是现在就过去?”
那必须啊,赶紧走,看看那传说中的奥巴马长的啥样子的。
进了会议室,王霄一眼便看到克丽丝端端正正的坐在那里,正向自己看来。眼中的冰冷又少了一分。恩恩,还是这样好,女人味多了不少,嘿嘿。
坐在克丽丝身边,王霄笑着说道:“伊卡斯先生,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毕竟自己是客,一切还是要听伊卡斯这个主人的安排最好。
伊卡斯笑着说道:“还不急,待会吃些早点就可以动身了。”
恩,想的真周到,这么一说还真饿了,昨天喝了那么多酒,此时吃些养胃的,舒坦。
一行人吃些早点,随后浩浩荡荡的骑上战马,直奔奥巴马群的聚集地点而去。骑在春哥背上,王霄心中大是遗憾。这伊卡斯的部落奥巴马的品种确实没有,但是普通马种却是不少,这不眼下就给克丽丝安排了一匹,这回骑马占便宜的事情就没了,悲催啊……
围捕马群王霄已经多少有些经验,一切自然不陌生,春哥就可以作证么,只是现在目标是看看这奥巴马的样子,顺便观察一下有没有合适的给克丽丝抓一头……
很快,远远的地面传来熟悉的震动,感觉这规模跟上次春哥他们那回不差多少啊……若是真的这样的话,估计很可能会再次遇到马王。
自己的运气有这么好?
王霄手搭凉棚向地面震动的方向看去,不多时,一支无比硕大的马群直冲自己方向而来。当真是千军万马一般,只那架势一般胆子小些的人便承受不住。
来了来了,这确实强力啊,看来真的有可能有马王出现。
王霄顿时拍了拍春哥的脖子,问道:“春哥,你看这架势,会不会有马王出现?”
春哥狠狠的打了个响鼻,不屑的说道:“只有春哥才配称作马王,谁敢跟我抢这称号?”说完四蹄刨飞,转眼已经奔出老远,风驰电掣。
靠,这春哥的自尊这么强!王霄吓的魂飞魄散,以春哥的教程,这般全力狂奔完全不亚于上到一百五十迈的摩托,那是何等的给力?
紧紧抓着春哥的身子,王霄大声叫道:“春哥,你跑这么快干嘛,我都快抓不住啦。”
要说这春哥不愧为神马,跑的如此迅速竟然并没多少颠簸感,只是这速度让王霄实在是受不了,好在地广人稀又是草原,才不至于发生转弯不及时撞到电线杆子的惨剧。
春哥边一路狂奔边说道:“这才多么点速度,我还没全力跑呢。”
一句话说的王霄满头黑线,你丫这还不叫全力?你以为你是兰博基尼么?
想虽这么想,嘴上可不敢这么说,王霄死死抱住春哥身子,只是一会的功夫,那只奥巴马群已经近在眼前,王霄甚至都能看到那些马身上的条纹了。
这果然是斑马,不过跟地球的上又稍微有些不一样,这种斑马的条纹稍微细一些,大多都只在上半身的背上,身高腿长,脖子上面的鬃毛几乎均为纯白,马体白中带黑,端的神骏异常,难怪伊卡斯的部落会这么有钱,单只这马的卖相就绝对比普通的马强上不少。
此时马群也已经看到了春哥,顿时马群躁动,双方速度同时慢了下来。
见了马群,春哥好胜之心更盛,顿时两只前脚猛的抬起,仰天便是一声震惊四里的